周末文化漫谈(三)
上期说了名家,这期说什么呢?现在人们都在口口声声说国人缺少法制的文化观念,法制意识淡薄,素质低下。可是我们很多在说这些的时候,是否首先需要搞清楚内涵呢?免得人云亦云,自己作践自己,落人笑柄。那我们就来聊聊法治和法家。
其实自古中国就对建设法治社会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和实践,这方面的感触很深。法家就是这方面时间的主要代表学派。法家,代表性人物韩非子,以法度思想为基础。强调铁的纪律,赏罚分明,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点就是,无人情味,必须仰赖暴力铁腕来执行,容易激化矛盾、产生离心力。而“商鞅变法”这个典故,应该记载的就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很有影响力的法治行动吧。
“商鞅变法”讲的是:2300多年前,中国开始了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此时的秦国地处边远而弱小。当时急于变法图强的秦国,启用商鞅,以激进而残酷的方式推行改革变法,对违法者动辄以暴力血腥的手段来惩处。严刑酷治,不择手段,非常刻薄,以至“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比起其他各国的变法来,商鞅变法最全面而彻底。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不过变法成功后,商鞅也被车裂而亡。商鞅变法虽然使秦国骤然一时富强,并统一全国,但也因为“暴政”引起天下怨恨,使秦朝只是经历了短暂的辉煌就走向灭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既然成也法治败也法治。那么法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一方面,大家可以全面看看法律制度规范的产生和运用,究竟是谁在主导法律制度规范的定制权、引用权、解释权、执行权?另一方面,大家可以看看号称文明发展的几百年来的欧美之路(血腥***、强横侵略、暴力灭绝),再看看今天世界所谓法治民主典范的强权者地球警察美国所作所为。因此,法治,表面上是对法律规定制度的遵守,骨子里却是代表对强力、权力的绝对臣服。因为强力、权力通常并不代表人类普遍的公平正义合情合理,它天然只代表力量拥有者的利益考量。所以法治,它根本不代表对人类普遍公平、正义以及合情合理的尊重和臣服!!。
而对强权的一味尊重甚至臣服,必然导致社会不公,严重的还会导致国民民族血性的丧失以致亡家亡国。只要看看那些世界历史上,热爱向强权投降屈服臣服的各个民族或国家的人们,基本上都是口口声声追求法治规范至上的!!! <BR>历史上的秦朝法治强国,给后来的国家统治者和研究者极大的震撼。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给旁观者和后来人上了精彩生动丰富的一堂课:没有法治是不好的,只有法治却是万万不行的。在以后的发展中,主流文化吸收融合了法家的合理一面,用诸如“无规矩不能成方圆”这类总结来表达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也正因为现在的中国,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法治的重要和严重局限,清楚地明白一个和谐长久兴旺的社会,是由许多成文和不成文的合情合理的制度规矩来规范协调的的(法治也只是那些成文的制度规范中的一部分而已),才正式地隆重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这个目标!这实在是民族复兴有望,中华崛起有望,幸甚幸甚。 帛短话长,法家就说到这里,下期漫谈再来聊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