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政府居然伪造公文
丹江口市政府于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丹政[2007]5号)《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30万吨钢铁项目招商的承诺函》。
该文称:“丹江口市30万吨钢铁项目”“通过了十堰市环保局和湖北省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以鄂环函[2006]382号《关于丹江钢铁有限公司异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批复”。
经向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查询,该局出函说明“未印发《关于丹江钢铁有限公司异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鄂环函【2006】382号)”。
显然,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涉嫌伪造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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