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要记清
国企干部要记清,廉洁从业有规定。
总体五章三十条,认真学习记在心。
四至八条是核心,从业“三十九不准”。
着力把握关键点,手中权力莫滥行。
“三重一大”守规程,决策切莫少数人;
招标采购要公明,暗箱操作不得行;
重大捐赠与赞助,集体研究报批准;
营利活动多情形,莫触“红线”泾渭明:
本人经营须禁止,关联谋利同样惩;
有偿中介和入股,佣金分红和礼金,
委托投资与理财,明显差价买与卖,
未经批准外兼职,擅自领薪均不行;
不为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搞经营;
任职公务需回避,以免影响其公正;
职务消费要节俭,预算报批有凭证;
婚丧嫁娶喜庆事,借机敛财皆不准。
正确履职和用权,不义之财手莫伸。
党政主要领导人,实施规定负责任;
对照检查要认真,述职述廉民主评;
教育监督多途径,协调机制保运行;
从业不廉要查处,纪律法律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