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脚跳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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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倾城

发表于 2007-01-31 20:05:00 类别:七嘴八舌

    倾城是一妖精。
 
    我的前世是倾城。
 
    如果妖精里也分个三六九等的话,我想我应该属于比较低的一类,因为我比较笨,喜欢的男人也很平凡,任何眼泪都能够打动我,由于我的行为,我已经被族类永远的勾销,就此飘荡在不属于人也不属于妖的世间。没有了轮回,没有了超生的可贵,没有了再见的可能,就再也无法明白爱是否就是我这样的不记得失轻重。
 
    我永远记得那一年的夏天,那是唐玄宗天宝九年,一个非常美好的初夏。我遇到了我永远挚爱的男子伟。我敢说那次相遇不是我妖精的计谋,而是真的邂逅,茫茫异类的海中,遇到倾心的人。
 
    看上去,伟郎是个无所事事的人,整天和好朋友威在一起喝酒习武游荡,但我知道他会磨镜子,我偷看了他十年。银镜,铜镜,甚至很平凡的石头,也能被他琢磨成光洁入水的镜子。镜子是妖精的克星,可我从小就喜欢镜子。妖精虽然善于变化,却从来不能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伟郎或许能磨出照得出我容颜的镜子。我上面的十九个姐姐,善于变化心思缜密,迷惑的不是皇宫贵族就是大有前途的书生,财阀,于是我就成了被嘲笑的对象。
 
    其实功名利禄对妖精有什么意义呢?我喜欢伟郎淡泊名利的态度,尤其倾慕他能磨出镜子的双手。
 
    我常想像,这双手,抚摸在我的身上,会是怎样一种感受呢?那一定能慰藉我的孤单。我总是非常孤单,连影子也没有的刻骨的孤单,伟郎能让我觉得温暖,每次偷看他磨镜子,都感觉那粗糙但温柔的手掌是摩挲在我的皮肤和眼睛上,一丝丝地磨出热和爱来。但凡女子,人也好,非人也好,谁不渴望归宿和温暖,而伟郎能给我这些。
 
    他是世上唯一知道我的身份而能依旧爱我的男人。
 
    第一个晚上,我以为和他只是露水姻缘,像大部分书生和狐仙的故事一样,颠鸾倒凤后在真相到来前各奔前程,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然又找到了我,在我的庄园在白天变成了荒草地绣楼变成了坟冢后又找到了我。我慌忙用扇子遮住了脸,死活也不愿意放下。羞愧和难堪席卷我的心,我的脸火辣辣的。我说相公既已知我又何必再来寻我,莫非,是要报官?
 
    他不语,只是追我。我在市井里东走西避,终于还是不敌,哀哀地说:“我虽非人,但从不加害于人,对相公,也只是心中向往倾慕,从不想从相公这里得到什么啊!”
 
    他拉住我的一只手,温柔的说:“别怕,是我想得到啊!”他慢慢的挪开我的扇子,阳光第一次自由地照上我的脸。“常来看我磨镜子的是你吗?小家伙。”
 
    被他握住的一瞬间,我产生了深深的羡慕,羡慕尘世任何一位平凡的女子。能被人爱被人牵引是多么幸福。我问:“你不怕我吗?”
 
    “怕,怕你离开我,怕你不爱我。”他回答。
 
     我们在东边胡同深处租了所宅地,他把我静悄悄的娶了过门,简朴却郑重。伟郎有什么好,我也说不上,就是第一眼喜欢,把自己交给他,就是这样。
 
     或许因为他不是书生,所以故事才有了不一样的曲折。
 
     伟郎是个粗心的人,粗心到他的好朋友在害什么病都不知道。
 
     我想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和威是如何相见的。
 
     威第一次到家里道喜时,恰好伟郎不在,我想躲开这段孽缘,所以藏入了帷帐。我知道这个正兴冲冲前来的英俊公子,将会使我遭到严厉的惩罚。
 
     该死的风。
 
     如果没有该死的风吹出我的红裙,也许真的可以和伟郎同老。
 
     威看出红裙的破绽,一把将我拖到阳光下,他看到我的瞬间,愣住了。是要愣住的,前世,前世的前世,我们一直是情侣,上一劫我为人,他为爱我放弃了万年修行,而这一劫他做人我来还债,我却选择了他身边那个磨镜子的男人。我原是负了他的。
 
     但是威不知道,他是人,是人就只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只知道对我的爱恋是罪,于是除了一衣一食的对我们夫妻悉心照顾,从未敢越雷池一步。虽然他的相思病愈发得重了,夜夜豪赌滥饮不醉不归。
 
     我不是朝三暮四的女妖,但我也不能欠人家的情,何况今生不了结前缘,恐怕下世也难以和伟郎相守。重阳节的时候,我叫伟郎在家中设下酒席,说是要好好规劝一下威。三人对饮,月上中天乾坤清朗,谁却都不知道如何启齿。威突然望着我说:“嫂子聪明绝顶,又有智慧计谋,我想要求一件事,不知应允与否?”我迟疑着点点头。
 
     “我喜欢张十五娘。”
 
      我的心痛了一下。张十五娘?好眼里,那也是长安城里一个尤物,肌肤细腻欺霜赛雪,又有一身好武艺,是很多人仰慕而不能得到的奇女子。伟郎慌张了,拉着威的衣袖说:“你嫂子能有什么办法,快休这样想了!”但是我沉吟了一下,对威说:”倾城的家中时代都是优伶,多被官宦宠幸,认识的人也不算少......公子真的要十五娘的话,或许可以想想办法。”
 
      威和张十五娘很快如胶似漆。伟郎很高兴,虽然未必是好事,能够为一直照顾我们的威做点事他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是个老实人,也很傻,傻到看不出朝夕相处的娘子,有点不是滋味。
 
      威很快的抛弃了张十五娘,他甚至在我家的饭桌上无事生非的怪我让他得到太轻易。这样没道理至极,我却还顺着他说:“是啊,小小民女,真的不足以展示倾城的手段,公子看中哪位深闺名媛,纵使皇亲国戚,也只管报上名来。”威冷笑一声,说承嫂子厚爱,我新近又看上了刁缅将军的宠奴吹笙的明珠小姐。对于狐仙来说,明珠小姐还是张十五娘,究竟也没有多少区别,我自然有办法让她们生病,也自然有办法让她们的父母或主人带她们出来避邪,也自然有法子让她们迷上威;而我,也自然这样做了。
 
      明珠也不会有好下场,她带着身孕回到了刁将军身边,是死是活,威竟然毫不关心。
 
      她们都有些像我,而我,将遭天谴。
 
      伟郎一直希望我是个普普通通和他终老的平凡女子,他不喜欢我使用法力,我答应他还完威的情就金盆洗手。我做的一切,他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过好像他也从不想完全知晓这个世界。
 
      我有一块千年玄玉,是唯一可能照出我影像的东西,不过因为至阴至寒只有每年的冬至和大雪两天才能雕凿。伟郎用他天下无双的巧手花了三年把它琢磨成一面美镜,每晚照我拆却珠环,每个清晨照他为我画眉。我向往的幸福就是这样,我就是个没出息的女妖。虽然明知道不能够终老,可还是幻想细水长流。
 
      一年多以后,伟郎因为武艺高强,被授了槐里府果毅尉的官职,供职的地方在金城县,他想带我一起去上任。
 
      我很怕,很怕西去。临行的前一天,我握着他的手说,能不能不走?能不能不去做官?他笑着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封妻荫子是男人最大的荣耀。能让你活得有尊严,活得幸福是做丈夫的责任。我回答他:“你就是我最大的荣耀,我不想你去做官。”
 
      “为什么?”
 
      “你教过我一句诗,悔教夫婿觅封侯。我预感我们西去,会有哀伤的事情发生。”我推脱着,不敢睁开天眼查看前程。伟郎抚摸着我的脸轻声说:“人间还有一句话,叫难得糊涂。糊涂起来,一天和一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呢?别去预感将来,把将来交给我。”于是我滚烫的泪水就从眼里倒流回肚子里,终于什么都没说。
 
       人类把死比做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这轻与重的界限,实在是太过于微妙。走的那天,长安下起了小雨,是我几个要好的姐妹在哭泣,她们告诉我洛水边一名马夫正在训练猎犬,已经十多天了。我把手交给伟郎,连天耳也关闭。跟他走吧,像个妻子。
 
       路上再走一天就是洛水,马夫带着猎犬正在奔跑,那只凶猛的猎犬将忽然从草丛中蹿出。我镇定的端坐在马上,用全部爱情的力量镇定住不逃走,用全部爱情的力量低于牙齿嵌入咽喉的痛苦和屈辱,用全部爱情的力量抗拒死去的恐惧和别离的绝望。
 
       我知道自己不会死得像只狐狸,因为我没有使用法力。
 
 
   从倾城的BLOG转载了这篇文字。一直很喜欢这种凄美的关于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记得大学时候在英语四级考试的重要关头和悟空看完了4#楼、图书馆一层科技书店的几乎所有这个类型的小说。还曾经伙同悟空和沙师弟创作这种故事,呵呵。这么几年过去了,爱好依然没有改变,在倾城的BLOG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就深深爱上它。不知道倾城构思了多长时间的故事,很喜欢。不知道是谁说过“悲剧的爱情才能永恒”,一个悲剧的爱情和大家一起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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