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权力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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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群众的呼声
进行城市建设,使农民过上富足的小康生活,这本是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政府的美好初衷,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管理混乱、暴力征迁,使这一政绩工程大失民心,并出现了一系列违规问题,不禁使人产生了某种疑问。
——陕西省靖边县长城路三期工程强征农民土地、房屋真相调查
10月26日,记者来到靖边县“长城路第三期市政工程”现场,几台推土机、挖掘机正在紧张地忙碌着。据当地农民介绍,长城路三期工程的路基宽60米,而路基两边各宽80米的土地,在这次市政工程中也被一并征用,当地政府称为“代征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代征地”已被推平,推土机行进的痕迹清晰可见,被推起的杂物堆积成了一个个小土丘,有的堆埋着果树,尚未成熟的青苹果已经腐烂。一颗颗近一米粗的杨柳树,横七竖八地散堆着。而堆埋最多的是玉米,一座座土丘、一垅垅黄土,只要用手轻轻扒开,用铁锹轻轻一铲,就是已近腐烂的玉米秸和已经长满长芽的金灿灿的玉米!这可是二、三百亩良田啊,农民辛苦一年的口粮还没来得及收获就被埋在泥土里。
在一栋倒塌的民房前,各种木料、砖石等材料七零八落地堆积着,还散落着棉被、鞋子,一片狼籍。双喜平的儿媳向记者哭诉,自己家的房子是被政府强行用推土机推倒的,房子里的东西都没来得及往外拿,现在天冷了,一家人已露宿街头!
挤占基本农田,为商业小区铺路
“我们这里是上好的水浇地,有的一亩地一年能挣2万多元”。双伙场村民李怀雄指着刚被推土机压过的土地说,“由于几公里外就是毛乌素大沙漠,这里能有一片水浇地,简直就是沙漠里的绿洲”。据一位在榆林市国土局退休的老同志说:“芦河两岸的水浇地和杨桥畔东坑镇的水浇地属于国家特殊保护耕地”。而长城路三期工程所征迁的双伙场村的土地就在这一范围内。
“长城路工程包含一、二、三期,由陕西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00年时承包建设,一、二期工程早已完工,三期工程今年4月开始建设。”靖边县国土局局长崔琳品说,“长城路宽60米,道路两旁各宽80米为商住用地,用于建设商铺和百合小区。”双伙场的村民告诉记者,政府以“公共利益”批准征地18.5243公顷,实际上市政道路占地仅为5.6918公顷,商服、住宅占地有12.8325公顷,县政府在农用土地还未转用和征收的情况下(2008年6月25日榆林市政府批准转用征收),于2008年4月21日就将80041.69平方米的农用地以国有土地的名义以每亩18.2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陕西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政府批准占地277.8645亩,而实际征用了330.63亩,这一点在靖边县国土局局长崔琳品处也得到了证实。
记者在长城路三期工程现场看到,长城路南接307国道,而北侧却已到了尽头,在场的农民气愤地说,这条路整个就是给百合小区修的,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顾农民利益,强行征迁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导致几百农民失房失地。
大片防护林被伐,暴力征迁损毁政府形象
2008年7月2日,在未与被拆迁户签订任何拆迁协议、未对拆迁户给予任何安置补偿,没有进行听证,更没有履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副县长田启庄、县公安局副局长姜义带领52名公安干警和工程队以违章建筑为借口强行拆除了双伙场村曹振贵、李万清、双凤栋三户的房子。期间,曹振贵家人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公安人员殴打其子曹晋东(曹靖东)致右锁骨骨折、左侧腰部软组织损伤,并将其拘留10天、罚款7000元。冲突过程中,还造成曹振贵不满3岁的小孙子一枚牙齿折断!2008年9月4日早8时,副县长田启庄带领警力100余名、工人100余名、大型铲车10辆,出动警车、救护车、各单位车辆30余辆,对双伙场村断水、断电,陕西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人手持钢管与竹排围地断路,用铲车将即将收获的庄稼、果树推倒、铲平、碾压,大量玉米、谷子、向日葵、蔬菜、苹果、枣等粮食水果被碾碎,埋在泥土里。据统计,此次被毁庄稼和果树约200亩。同时,拆迁工人动用了60把电动油锯,将上世纪60年代栽种的4道防护林(每道5行树,3行杨树、2行柳树)和村民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林木全部砍伐,其中防护林木5000余株,其他林木15000余株,这些树大多为柳树、白杨树,最粗的直径有一米多,直径40—80公分的比比皆是。
记者就此事于2008年10月27日采访了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琳品强调土地手续是合法的,对记者提出长城路三期工程依然沿用原一、二期工程时的审批手续已经失效等诸多问题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要求核实相关材料,也推脱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下乡,没有看到。记者将继续对该征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调查,关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关注“三农”、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