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东莞尝试赔钱减刑,抢劫犯赔5万获轻判死缓》2005年11月1日晚9时左右,被告人王×、赖×军、周×强抢劫并致被害人蔡×生死亡。在公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被害人的家属也依法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该案的发生,被害人一家的生活已陷入了极端困顿的境地,蔡的女儿也因此面临失学。
得悉此情况后,法官多次组织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调解。被告人王×的家属同意先行赔偿原告5万元人民币,原告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被告人也表示要痛改前非。最后,法官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并依照法律,对被告人王×作出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死缓。
《广东东莞中院回应赔钱减刑,不等于“有钱减刑”》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梁聪不止一次地提醒,不能简单孤立地来理解“赔钱减刑”,这必须符合至少三个条件。首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并主动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第二,法官要征求受害人或其家属的意见,他们同意调解,愿意接受经济赔偿并在一定程度上谅解被告人的罪行,才可能调解;第三,要看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如果社会影响恶劣,比如此前的几起“灭门案”,即使被告人赔钱,也不可能获得减刑。(引自:sohu)
“花钱买命”,这绝对是个好消息。人的命也终究可以用金钱来衡量,这是文化、人性与法律(或者法律执行者)的完美融合。也是人们勇于在政法长河摸索的精神。俺不是律师,俺只能从老百姓的身份来评价这个消息。
一,先不说别的,至少穷人犯罪,绝对是没钱买命了。
可见穷老百姓的犯罪成本、犯罪代价还是比较高的。在没有金钱推磨下,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偿还自己的刑事责任,哪怕对社会没有恶劣影响。
看来“花钱买命”是针对富人所说的了。剔除穷人,在谈谈富人:

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哪个不好?
在犯罪的时候那些有钱的人,有背景的人,有权力的人哪个不叫嚣,哪个不扬言“公安局来了,老子也能摆平”,这些情况很多,可不是俺捏造的。
9月23日下午,甘肃省嘉峪关市政协委员何锋开车时,与前面几位打车的市民发生了争执,一个电话叫来多人持钢棍殴打对方,并将其中一人当场活活打死。而在有人报警时,何竟扬言“公安局的人全来了我都能摆平!”警方当日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记者了解到,何系某机动车销售公司老板,同时还是嘉峪关市的政协委员。(9月26日《兰州晨报》)
可是在入狱后呢?何锋、李波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依法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引自:sohu,甘肃嘉峪关市政协委员率众当街打死人受审)
试问在面对法律的时候,哪个社会强势的人不会乖乖认罪呢?况且,自己乖乖的表现还可以为自己带来缓刑的机会,甚至还可以用金钱来赎罪。而当初他犯罪时候的叫嚣,又忽略不计了吗?

三,如何征询被害人的同意?
“法官要征求受害人或其家属的意见,他们同意调解,愿意接受经济赔偿并在一定程度上谅解被告人的罪行,才可能调解。”受害人特别那些是属于穷人或者社会弱势的人,在案发后无论是本人还是其家属,都可能面临那富人的游说、甚至威胁。不要说什么法院支持这种调节,即使法院不支持这种调节,那些私下富人的小动作也不会终止。试问我们的司法人员,被害人接受经济赔偿与其受到金钱的诱惑怎么区别,被害人同意调节与其受到对方的威胁又怎么区别对待呢?你们的火眼金睛能否区别出呢?俺对你们的能力持以怀疑。

四,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怎么掌握,又由谁来掌握?
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一般都是那些引起众怒的事件,引起社会众人眼光的事件。可是这个社会中尚且有多少事件还隐藏在角落旮旯中。又不象国外有什么陪审团,那么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完全由司法部门来评估;此时如果某些司法人员吃了被告人的猫腻,又怎么办?
听说,曾有某些有钱人在监狱里比较享受的过着生活,这又是谁的错误呢?被判了刑尚且还能逍遥,况且在判刑前,就可以“疏通”呢?无论是疏通受害人,还是疏通某些管理者,总之没有钱是不行滴。
天下无贼吗?那要看有没有钱……
Re:“花钱买命”,天下无贼(原创)
文章分析得真不错
广东7人遭割喉案被害者家属疑凶手另有其人 广东7人遭割喉案被害者家属疑凶手另有其人 汕头警方昨日宣布,经过16小时的缜密侦破,1月29日发生在汕头潮南区的致死七人凶杀案成功破获,凶手系杀死姚永强一家5口后自杀的颜氏夫妇,颜钟喜的儿子颜某鹏为协同父母行凶的同案犯,案发后被警方抓获。经调查,颜氏夫妇因被姚永强以能办理颜某儿子前往泰国护照为由骗取了数十万元巨款,长期追讨无果,最终持刀行凶,与包括姚永强在内的一家5口同归于尽。 质疑:一刀致命像职业杀手所为 警方查明,1月28日晚上7时许,颜氏夫妇伙同儿子共3人将事主姚永强约到田中,持刀将姚永强砍死。行凶后颜氏夫妇叫儿子回去带妹妹逃亡,而他们则来到姚家,将姚的老母、妻子、小儿子以及女儿等4人杀死,随后自杀身亡。 案件已经破了,但姚氏家族内部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满意,有亲属认为,除颜氏一家三口外,凶手可能还另有其人,“从作案手法的凶残与娴熟来看,应该是一个职业杀手。”“职业杀手”这一说法,记者已经不是第一次从姚氏亲属口中听到。 姚永强的侄子阿成(化名)是29日案发后最先到达现场的家属之一。据他反映,当时亲人们死得都很惨烈,除了婶子大腿及臀部有刀伤外,其他人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割在咽喉上。如此凶残的手法,应该是很“懂行”的杀手做出来的;再者,颜氏夫妇当时躺倒的姿势很奇特,有拱手作揖状,似乎之前是在向人告饶,怀疑他们很可能是被人杀了灭口的;另外,当时姚家共有4人,夫妇俩除非有分身术,否则难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4人一击致命都杀死。事实上,案发时,姚家还有狗,但周围邻居当时并未听到什么动静,搏杀似乎是在平静中完成的,没有什么打斗的迹象。 阿成认为,以上三个疑点都可证明,现场绝对不止颜氏夫妇两人。而在他的印象中,颜氏夫妇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老实巴交,杀只鸡尚且可能,但连杀4人,并且是运用如此狠辣娴熟的手法,让人无法置信。 姚侄:两家关系太好不敢相信 警方成功破案,真相大白,村民们悬着的一颗紧绷的心终于可以放松下来。至于凶手,该死的已经自行了断,没死的也被警方绳之以法,人们似乎也可以弹冠相庆了。 但姚永强及颜氏夫妇两家所在地的村民却并不这样看。更多的人都对颜氏一家深表惋惜,尤其是对颜钟喜。 在姚某的一名亲属眼中,颜钟喜一家和姚永强一家关系一直都非常好,从来没听说过发生过任何争吵,姚永强建屋的时候,颜钟喜一家还放下辗米作坊的生意过来帮忙做工、做饭给师傅吃。就连姚永强的嫂子生病了,颜钟喜一家都来看望。姚永强的女儿(凶案中被杀死)不用上学了,还经常到颜钟喜家过夜,他们的两家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关系一直都很密切。 得知是颜钟喜夫妇杀死叔叔一家5口人的消息,姚永强的侄子姚太伟感觉非常意外,他说:“很难相信,根本就不可能。” 两个家庭可能只剩4人 姚某家里只剩下一个83岁的老父,以及两个儿子,一个19岁、一个17岁。而颜氏夫妇家中则可能只剩下一个23岁的女儿。 记者在村民中多方打听,包括去亲属家寻找,也未能找到颜氏夫妇的女儿,据说是被警方保护起来了,防止被人报复。乡亲们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并不深,更多的时候,女孩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辍学后就出去打工了。大家感到惋惜和担忧,为这样一个破碎的家庭,也为这个苦命的女孩。 姚氏家族也在为幸存下来的老人和孩子忧心不已。虽然两个男孩已经可以出去打工了,但他们并未完全长大成人,今后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何况,飞来横祸和血腥场面无疑在孩子和老人心中留下了巨大的恐怖阴霾。家属一度担心老人会受不住巨大的打击而倒下。至于孩子,在家属的疑虑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如何有效地保护他们还是个问题。“我们不可能24小时保护孩子,今后怎么办?”姚某在深圳工作的堂弟不无担忧地说。 家属列举疑点 1、姚永强的侄子称,除了婶子外,其他人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割在咽喉上。如此凶残的手法,应该是很“懂行”的杀手做出来的。 2、当时姚家共有4人,夫妇俩除非有分身术,否则难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4人一击致命都杀死。 3、案发时,姚家还有狗,但周围邻居当时并未听到什么动静。 两个被毁灭的家庭 姚某家里只剩下一个83岁的老父,以及两个儿子,一个19岁、一个17岁;而颜氏夫妇家中则可能只剩下一个23岁的女儿。(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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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什么样的法,就该定什么样的罪,这都是连原始人都知道的道理,现代人怎么就不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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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真好,很符合实际。的确是富人买命的一个美丽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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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应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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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人制?钱制?鹿?马?有谁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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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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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花五万是不是还能买回重判死刑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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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是个黑白一体的鬼地方。去那里要特别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