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国土部公布囤地黑名单
最近国土部高调公布《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详细列出了全国各地闲置土地的项目名称、土地的受让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和约定开竣工时间等内容,总共涉及到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是一份名副其实的黑名单。按照管理层2004年公布并且在无数次宏观调控中一再强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精神——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闲置土地有80%可以被回收。更重要的是,国土部还将这份黑名单交给了银监会和证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查实之后有可能对相关涉地违规企业的信贷以及融资作出更严厉的限制。
自今年4月中旬以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雷声已经轰隆隆了一百多天。现在国土部公布全国土地闲置黑名单,更是在雷声之上再猛捶上一锤。房地产企业通过囤地人为制造土地短缺现象,从而使得商品房市场供应量不足助推房价;房地产企业还通过囤地和来回倒腾翻炒使得土地加速升值,从而获得比盖房子更为可观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同样会通过房价转嫁到购房者头上。从这个角度看,打击囤地现象,减少土地倒腾的次数,缩短从招牌挂到现房出售的时间,应该勉强可以算是对高房价“精准打击”的手段之一。
然而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从来不缺雷声,缺的是雨势。国土部固然高调公布了1457宗闲置用地,但这一锤雷声究竟能不能催发出雨点来?能不能结束土地囤积的现象?梨花持严重怀疑态度。
首先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给土地囤积留下了一条很长很长的小尾巴——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条例原文,相当地拗口),不在回收或者征收20%土地闲置费的行列。这就意味着,只要你能找到合理的借口,或者地方政府愿意为你开脱,你的囤地行为就是可以被谅解的。这不就是废话吗?!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是什么关系?据说在此次国土部公布的1457宗土地闲置案中,因地方政府因素导致闲置的占54%,因企业因素导致闲置的占46%。依梨花看,那是因为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假如工作足够细致,不说100%的闲置是因为地方政府因素,那也应该有90%以上是因为所谓的“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而造成动工开发迟延。这是一个什么问题?这不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公关能力问题吗?呵呵~~
其次,什么是“动工开发”?怎样程度的“动工开发”才不算是土地闲置?把机器开到工地,然后每天拔一颗草,一个桩打上十年,这算不算是动工开发?梨花就亲眼看过上海陆家嘴与汤臣一品相邻的一个楼盘,封顶之后的若干年,一直雇佣寥寥几个工人,纯手工精雕细琢,房价却在工人的一敲一打中彪升了好几倍。此次国土部发布黑名单之后,上榜企业纷纷积极回应尽早开工,比如泛海建设和华润置地,近日便发出公告称将会想办法对闲置地块动工。这有实质上的意义吗?
最后是执行力度的问题。在国土部公布的囤地黑名单中,我们赫然发现有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约定动工而至今仍旧闲置的地块。如果梨花没有记错的话,国土部曾经在2005年和2007年两度“重拳打击囤地现象”,事实上收到的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否则就不可能会有土地可以闲置将近20年之久。过去我们也曾经听过土地被回收或者被征收20%闲置费的零星传闻,然而那大多是“人咬狗”似的新闻,构不成“狗咬人”的态势。
听其言观其行,听雷声更要看雨势。尽管国土部高调公布了囤地黑名单,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有关部门如何跟进,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还是高举高打穷追到底?区区一份黑名单不足以引发一场血案,而中国的房地产业却早已经血债累累,决不会以一场血案便可以轻易了结它身上的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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