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轮胎上钉钉子,除非疯子才会干这样的事,然而在邗江区头桥镇某村委会的院子里竟然也发生了这样的事,这就怪了。
8月2号凌晨6点多钟,我刚起床不久,就接到一个电话,要我到老家商讨修路的事,这是事先商订好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地早,所以连早饭都没吃,我就赶到了现场。
原来两个村干部按照村里的安排,提前到了现场,巳经划好了地界,既然是‘协议’,总有一个‘协’和‘议’的过程,现在弄成了事实,没有了任何回旋的余地,要么签字,要么作罢,我看看钉好的地界,并没有按事先商量好的办,再看看‘协议’的条款,潜藏着不少‘陷阱’,所以我只能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我回家吃了饭,再赶到‘村委会’已经九点多钟了,象往往一样,我把电瓶车停在楼下便上了楼,和村支书只讲了‘几句话’,简单地说,一个是要求我签字,一个是未按事先商定的办,拒绝签字,便不欢而散。
我回到楼下,骑了电瓶车就走,骑了不多远,到了中学门口,发现车子不对劲,停下一看是车子没有了气,再仔细一看,轮子上竟然有一颗螺丝钉,显然是‘人为的破坏’,我便立即拿出数码照机拍了照,后来来到‘镇邮电局’门前,请‘修车匠’‘徐某’到了现场,为留下证据,再次拍了照,为了体现视觉效果,是将‘钉子’拔出少许后照的,所以在照片上能明显地看到螺丝钉的形状。
徐师傅按钉子的部位找到了‘漏气’的洞,补好后,因未用盆水检查,在我骑回住地后,发现还存在慢跑气,不得不再次进行了补漏处理。原来是‘钉子’穿过内胎后,再次伤到了内胎的另一部位,只是漏气的速度慢了一点罢了。
要问此事的真假,现有‘数码照片’‘螺丝钉’、内胎、外胎为证,请记住,数码照是有记载‘拍照时间’的功能,是很难造假的。
这就是一个‘行政村’创建‘和谐社会’的真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