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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1 12:51:00 编辑 删除

浏览 6149 次 | 评论 31 条

律师被打之谜

解说1:律师王令到底有没有被法官殴打
主:之后你们两人的肢体冲突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王:然后王学龄说,我说你怎么了,我还打你,就冲上前来,左手拽着我的衣服,右手掐着我的脖子
主:但是我们确实很难相信,一位法官会主动和你有这样的肢体接触肢体冲突。
王:我当时我,只能用十分或者万分震惊来表达我当时的感受,
解说2:双方各执一词 法官王学林称自己绝对没有打人
主:而且王学龄说得非常具体,
你们两个人相距有一米,是要探出去才能真正的打到你,当时那种情况他能自保很不容易了。
王:我不禁要问了,那我冤枉王学龄又有什么样的理由呢?给我一个理由
主:有什么证人或者证据证明确实他当时掐了您的脖子呢?
王:我相信如果调查的话有几方面的证据,第一在场的法警应该能够作证,第二在场的我的当事人应当能够作证,主要是还有我的助手高律师也能够作证。

解说3:4月14日  社会能见度专访律师王令 讲述律师被打之谜


PART 1

串场:今年4月1日,某媒体报道的律师被打的消息,引起了巨大反响。报道说,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在法院立案时遭到该院行政厅厅长的殴打。3月28号的下午,在南开区人民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律师王令又会有怎样的叙述?4月14日,我们在北京采访了律师王令。(01 10)

主:南开区这拆迁的案子您是怎么接手的。
    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王:我当时了解到的案子就是一个违法拆迁的案子,因为通过审查案件的相关的材料,实际上是通过南开区建设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违法发放拆迁变更通告这么一个事情
主: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呢?
    王:诉状的内容我们主要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南开区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变更拆迁公告。
    主:被告的对象是谁呢?
    王:被告的对象是南开区建委。

解说4:3月29日,距强制拆迁执行只有1天的时间,11位此案的当事人找到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接下了这起拆迁纠纷案,在匆匆起草了诉状后,当日下午,王令和11位当事人一起赶往天津,同行的还有作为王令助手的一位实习律师。到津后,他们立即前往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王:我们到达南开法院的时候大概是在三点半到3点40之间,
当时立案大厅只有一位立案厅的法官接待,
我们把我们的立案材料交给立案厅负责立案的这个法官,他当时答复我们他决定不了,决定不了我们请求他向上级反应,然后他就叫来了,他打电话叫来了立案厅的高庭长,高庭长看了材料之后仍然觉得决定不了,然后就收下材料之后表示要研究研究,就把我的材料带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安慰我们说,让我们不用着急,他们法院是五点半下班。
    但是在四点半钟的时候我们就发现立案大厅空无一人了
此处有改动 所有的收款的人员都走了,他们每天都有一个护卫车,把法院收的诉讼费用给拿走的,当然所有的诉讼费用还通过一个保险箱一样的钱箱子给装上车了,收钱的三位同志都走了,收钱开票的同志都走了,立案厅的法官也走了,记录的法官助理也走了,立案大厅就空无一人了,除了我和我的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了。这是很明显的就没有人了。

 
解说5:意识到立案厅已经下班后,王令急忙去四处寻找刚刚的那位立案厅高庭长,但没有找着,20分钟后,当他回到立案厅时,王学林已经坐在了总值班台的后面。

主:当时您知道他的身份吗?
    王:我不知道他的身份,因为我和王学龄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而且王学龄也没有表明身份,他出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核对当事人的身份,用一种很恶劣的语气,审讯犯人的语气核对当事人身份,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的动作,就是拿起我们的起诉状,比如说某某某是不是你,这样的语气
后来我的那个助手高律师因为他没有正式的职业证,只有一个实习证还差点被他赶出去
然后我就问他,您是代表法院出来接待这个案子,法院现在有没有对是否立案有一个说法呢?他当时就告诉我,我们不立案
    王:然后我就问他,假如说我拆开您是否立案。他说你拆开我也不立案,你起诉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那我就明白了。作为南开法院来说就是彻底的不想收这个案子
主:您认为您当时的诉状和整个情况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吗?
00:10:28:00
    王:对的,我认为我的诉状是完全符合立案条件的

解说6:对于不立案的原因,法官王学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受理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形式上的不符合规定。王令提供的起诉书的诉讼格式不符合立案的要求。
他的起诉书是11个委托人一个诉状。而按照要求是每户单独都要有一个诉状的。其次他所起诉的是公告。公告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

 


PART 2

解说7:是否可以立案成为此案的关键点,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法官王学林表示,由于当事人认为,当日如果能够立案,第2天的强拆就能停止,所以当他们发现无法立案时,情绪就激动起来,有拍桌子、砸板凳的,还有起哄的。因而发生了后来的冲突。而王令则不认同王学林的说法。

主:为什么在当天一定要立案呢?
    王:他当天完全可以收下我们的在材料,依法给我们出居收据,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我们没有说当天一定要立案
里否能阻止强拆事实上法律上没有这样一个定论的,只是说人民法院可以停止强拆,这就属于南开法院自己的范畴,事实上我对南开法院停止强拆并没有抱多大希望。
    主:那您的当事人是不是抱有这种希望呢?认为只要当天立案第二天就能停止强拆。
    王:没有,事实上在我从北京站坐火车到天津的时候我就多次跟他们解释这个事情了,当天立案并不一定能够阻止强拆事实上老百姓心里也很清楚,他们根本阻止不了强拆

主:当事人没有出现任何混乱的情况吗?
00:19:24:00
    王:混乱的情况就是在王学龄多次指着我鼻子说话,以及要闹过来对我进行殴打的时候,才出现混乱的情况的。
    当时他说他不立案之后呢,这中间他就是几次指着我鼻子说话了,
主:这位行政庭的庭长是怎么指着您的鼻子说话的。
    王:在说话沟通的时候,就是说反应这个沟通是否立案的时候,他就多次,四五次指着我的鼻子说话,那个手离我的鼻子不会超过两厘米。
    主:我们很难想象一位人民法官真的会做这样的事情?这确实是真的吗?
    王:确实是真的,我也很难想象

主:王学龄他当时说过这样的话吗?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
    王:说过
当时他说他代表法院不立案,或者不下裁定,或者说不下裁定之后,我就问他,我说您能代表法院做这样的决定吗?然后他就说了这十个字,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我就不立案。
主:毕竟我们不在现场,怎么相信您陈述的是事实呢?
    王:我相信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凭良心为我出居证人证言,这不仅包括我的当事人,还包括法院的干净。因为这个是大家亲眼所见的。

解说8:事情的状态在王学林的描述里完全不同,他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自己当时说的话是:我代表法院来接待。而绝对不是“我就是法院 法院就是我”。

    王:在这之后我说您不立案是不是要下个裁定给我,他说我不下裁定,之后我就问您收了我的材料是不是要开个收条或者出居一个收据给我,他说我也不出居。在这个时候我就说了,因为考虑到事后我必须带着老百姓去他的上级法院,也就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诉或者说是起诉,这种情况下由于他既不给我下裁定又不出居收据的情况下,我就对老百姓说,我们只能自己证明自己,我就说了一句话,我说请大家记住,今天是南开法院的行政庭庭长告诉我们不立案,原话就是这样的,相差不会两个字。他听到这个话以后就比较激动了

解说9:在事件的另一方王学林法官的叙述里,事情的经过并不完全相同,他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是这样叙述的:当时大伙闹起来,围起我拍桌子,说你们法院刁难。王令律师说我们拖延时间,而且回头对当事人说“是行政庭长不给我们立案的,对不对”。
   
王:当时我是基于这样考虑的,因为他既不给我下裁定,又不给我开收条,我学上级机关反映的时候,或者请求立案的时候,别人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挡回来
我得向上级法院说清楚,南开法院不立案,不能我一个律师来说,我只能说让我的当事人大家都记住,今天是南开法院的行政庭庭长告诉我们不立案,而且私底下我认为他作为一个行政庭庭长告诉我不立案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主:但是您对您的当事人说这句话,是不是有煽动他们的意味呢?
    王:没有任何要煽动的意味,因为说完这句话以后我们准备走了,
不准备跟他再纠缠了,因为你再说下去不会有任何的结果的,我们准备第二天我们就把诉状改到天津一中院起诉申诉了,
就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冲出来打我一拳,
此处有变化 但是实际上当时没有打到,只挨到了衣服,后来他可能是不是感觉到没有打着,所以才绕过,我和他之间是隔了一个桌子,想绕过这个桌子来打我他听到这个话以后就比较激动了,因为当时双方是站着的,我当时是半坐着的,因为他的椅子比较高,属于比较高的那种椅子。他是一直站着指着我鼻子说话的,这个时候他就朝我的这个地方来了一拳,后来我的当事人说看到他打到我这一拳了,但是实际上当时没有打到,只挨到了衣服,后来他可能是不是感觉到没有打着,所以才绕过,我和他之间是隔了一个桌子,想绕过这个桌子来打我,这个时候我的当事人他坐在右手边的,右手边两排类似于快餐店的椅子,联在一块的椅子,有一个女同志就站出来,就是事后被拘留那位女同志站出来,她说律师是我们从北京请来的,我们要保护他,这么一个表达,然后王学龄,唰的一下就拽住那个女同志,把她拽倒在她的桌子旁边有一个小柜子,把小柜子都撞斜了。这个时候我的当事人中有一位老干部,退休老干部,部队退下来的老干部,就拿出了他们中间一位当事人的相机,想拍下当事人的相片,我这个时候也看到闪光灯一亮,王学龄就说把相机枪回来,然后我的当事人就往立案大厅外退,他们法警就一冲而出,把这个椅子什么的都给撞斜了,一涌而出,到立案大厅外面抢这个相机,就这么个情况。

解说10:南开区法院研究室主任郭儒村后来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法庭内不许拍照。立案厅虽不是法庭,但是法院的办公场所,是否可以拍照当遵从法院的具体规定。

主:当时的局面有多混乱呢?
    王:我当时出来的时候就换成一团了,我没有过多的在院子里停留,因为对于我来说我停留在那根本不能制止任何事情了,所以我才到那个前面,法院的前门来,和我的助手一块到前门来求见院长。
    主:您的当事人和法警之间的冲突是怎么回事
 王:事实上法警同志开始是挺不错的,王学龄在那指着我鼻子说话或者对我殴打和老百姓发生冲突的时候,法警都没有出来,是事后王学龄指挥法警说了一句话,很大声说的,去把相机抢回来,法警才冲出来的。
    主:这个相机现在下落在哪呢?
    王:相机现在,当时是被法院扣留了,后来把相机还给了我的当事人,但是里面的内存卡,存储卡给法院换了。也就是说那个相片现在是保留在法院的

解说11:混乱中,曾有一位当事人举起相机取证,他两次按下快门,之后相机被法警没收。这是其拍摄的两张照片中的一张,照片中一只手挡住了镜头。《华夏时报》记者赴津采访时从南开法院处取得了这张照片。按照王令的叙述,在当事人相机被抢后,现场已经很混乱,他曾跑去要求见法院院长,但被值班法警以未曾预约为由拒绝。当他回到立案大厅后,很快就发生了“掐脖子”事件。

王:我就赶紧回到立案大厅来,这时候没有进院子就看到我的当事人躺倒一地了,
我就赶紧走过去,我说王庭长咱们现在什么都不说了,我说我不想见院长,这个事情一定要平息矛盾,结果他说不可能,现在谁也不准进去,就不准我们再进立案大厅了。这个时候就发生了一件我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想明白而且也想不通的事情,他凑到我和我的助手跟前说了一句话,说你晚上走路小心点
主:他确实和您说过晚上走路要小心点这样的话吗?
王:确实,
当时我和我的助手就在我旁边,当时是我和我的助手是并排的,他和我们相隔不到一米,他说的这个话并不是说很小声的说的,就是说用普通的语气,不是普通的语气,应该是月普通的声音的声量的大小来说的。我的助手也听得一清二楚。

解说12:王学林则否认他曾说过这样的话,他对 新京报 记者表示:因为当事人骂街并且还有当事人拍照,他就出来制止。在这些过程中我始终没有和王令律师有身体上的接触。并且,在混乱中,王令还喊“法院打人了”这些话,我觉得王令作为律师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像“晚上走路小心点”这种话,我觉得王令律师编这些话是很可笑的。

王:法官打人了这种话,这种话不是应当出自一个律师的口,我从一个律师说话的语气来说,法院法语也只能说你法官不能打人,不会去说高喊什么法官打人了,事实上当天确实有人喊了,喊法官打人了,在他打人的时候,是我的一个当事人喊的,绝对不是我喊的。
    主:但是我们确实很难相信,一位法官会主动和你有这样的肢体接触肢体冲突。
    王:我当时我,只能用十分或者万分震惊来表达我当时的感受,我无法相信这样的话是出自一个法官的嘴里,这通常是一个地痞流氓说的话,走路小心一点,然后当时我就把他的话复述了一遍,对着他身后的法警,复述了一遍,我说如果我在天津遇到什么危险,请大家凭良心为我作证,原话就是这样的。然后王学龄说,我说你怎么了,我还打你,就冲上前来,左手拽着我的衣服,右手掐着我的脖子,我不知道他的力气为什么会那么大,我当时就呼吸不了,整个人脑子就蒙了。

主:掐了时间有多长。
    王:我当时是没有呼吸,脑袋里面是一片空白,我大概想不超过十秒,时间是比较短的,后来双方,因为当时脑袋确实是比较空白,掐了之后就比较空白了,因为没有办法呼吸,他的力气特别大,可能是不是按住了血管,血流上不来,反正当时就一片空白,感觉是不是被人拉开的,还是他自己放手的,我都没有注意了,有那么将近十来二十秒的时间脑子里面是空白的,因为当时对于我来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很突然,很出乎自己意料的。
   
主:思维清晰了之后您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王:思维清晰之后王学龄说了一句话,他不屑于打我,然后我当时回了一句,我说我很屑于您打我呀。然后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进去了

解说13:王令说,被掐后他马上打110报警,警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时,警察们看到了他颈部左侧被掐后留下的红印。

    主:派出所的警察没有拍照片留下证据吗?
    王:没有。
    主:您自己作为律师怎么没有想到给自己留一个证据呢?
    王:我是基于他前面有一句让我晚上走路小心点才报的警,如果说他仅仅掐了我一下我认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恼羞成怒了一时的冲动了了也就了了,但是他之前有这样一句话的情况下,我觉得他可能是不是晚上还要对我做一个什么样的事情,或者对我人身有什么威胁,所以我才报的110。
 
主:有什么证人或者证据证明确实他当时掐了您的脖子呢?
    王:我相信如果调查的话有几方面的证据,第一在场的法警应该能够作证,第二在场的我的当事人应当能够作证,主要是还有我的助手高律师也能够作证。

解说14:来自法官王学林方面的说法与王令截然不同,他说他是党支部书记,有28年的党龄,他可以用他的党性来保证他没有打人。
 
王:他有没有做这样的事情不能用他多少年的党支部书记多少年的什么来做担保,事实上来说,我们很多腐败的干部,做出了很多人民想不到的事情,他在位置说的时候,他在没有下马之前,他也是言之昭昭用他的党性用他的人头担保,像当年西安的彩票案,不是同样的有党性担保有人头担保吗?事实上查出来的,大家看到的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了?所谓的贪官全部被追究了。

主:而且王学龄说得非常具体,他说大厅里面有四五十人,他水平再差也不会打人,如果动手打人了他就不佩这身制服,而且当时他坐在总值班台的后面,你们两个人相距有一米,是要探出去才能真正的打到你,当时那种情况他能自保很不容易了。
王:我不禁要问了,那我冤枉王学龄又有什么样的理由呢?给我一个理由,我月王学龄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为什么要冤枉他呢?我为什么不去冤枉李学龄,高学龄,就冤枉他王学龄。

 解说15:事后,南开法院方面提供了目击者证人,他们向前去采访的《华夏时报》记者出示了一位目击证人的笔录,事发时他刚好正在立案大厅办事,该证人否认自己看到王学林殴打王令。

王:当时立案大厅的现场没有任何的与除法院和我的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在场。因为当时已经五点了立案大厅是四点半下班,当时没有人了,而且王学龄进来之后,如我前面所叙述的,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理现场,连我的助手一个北大的研究生都差点被清理出现场,被王学龄用一种很恶劣的语气说出去,那我想还会有其他的人在现场吗?那个立案大厅并不大。如果有谁在王学龄应该能看得见,我们也看得见,为什么事后会蹦出这么一个所谓的证人出来,我很怀疑他的真实性。

 


PART 3


解说16:能否立案是引发整个事件的直接原因王学林提出无法立案的两点理由分别是:首先王令提供的起诉书的诉讼格式不符合立案的要求。他的起诉书是11个委托人一个诉状。而按照要求是每户单独都要有一个诉状的。其次他所起诉的是公告。公告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就这一法律问题,我们采访了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的副主任陈宜。

采访:政法学院陈宜 这种诉状到底是否合乎规定

采访:陈宜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拆迁公告》属于什么


解说17:另一个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的关键问题是:法院内到底是否可以拍照,这是导致冲突升级的导火索。

采访:陈宜  法院办公场所是否可以拍照


解说18: 4月12日,天津市高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最近广受关注的“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南开区法院负责宣传工作的研究室顾问张秉全全向记者表示,这一事件发生后,该院党组高度关注,多次开会研究反思该事件中法官的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工作程序是否存在问题。该院院领导为此也向天津市高院领导专门汇报过。事后,该院对法院当天在现场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目前调查到的情况是王学林并没有殴打王令,他们的工作程序也没有不妥,“一些媒体的报道存在不实。”
在这个吹风会上作为事件另一方的王令没有出席。(拍网页)

    王:在吹风会上他公布了一个结论,就是王学龄没有打人
因为我作为当事人来说,我是这个事件的当事人一方,很重要的一方,我是控告者,没有对我进行任何的回复和调查就做出这样的结论,我认为显然不当
甚至据我所了解,在这样的记者吹风会上,
南开法院的有些同志对我的家庭以及我办理的所有的按键进行了排查,对我的人身进行了攻击,这是一个什么态度,是一个打击报复态度

主:您现在希望这个事情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调查。
王:从这方面来说呢,我尊重组织上的决定
    一旦这样的调查结论是不公允,与事实相违背的时候,我请求我的组织上,委托,无法委托有关的鉴定机构,比如说中国法医协会进行测谎鉴定,通过这个测谎鉴定证明我所说的话都是事实。

解说19:发生在南开法院的事情经由媒体报道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做出批示,要实事求是地处理此事,为此天津市高院成立了事件调查组,但到目前为止调查还没有结果。
事情发生当晚,王令连夜写好《紧急报告》,向法院方面和律协等相关部门反映,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结果。

主:有人猜测您是不是为了出名。
    王:这个话只有行外的同志会这么猜测,
律师有一个共性,律师是一个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业,律师出名希望出的是一个美名,比如我打赢了什么官司
没有哪个律师会像我这样,愿意出这样的一个恶名和臭名,这样的话对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是非常不利的
    主:在网上借此来炒作这个想法一点都没有吗?
    王:没有

主:您代理的这个拆迁案件现在打算怎么办。
00:09:08:12
    王:作为拆迁案件来说我其是依法的进行代理,因为这不仅牵涉到我个人的问题,还牵涉到一个社会信用,我单位的一个社会信用的问题,而且到目前为止我的当事人还是坚持要求我继续为他们代理进行维权。
    主:打算怎么继续代理呢?有什么样的计划。
    王:我相信随着这个事情的结论做出,调查结果信息,下一步南开法院现在已经收了我的材料,开了收据了,改正了他以前不开收据的错误,现在我等待七天之内他是否给我下裁定了,下裁定之后如果说他仍然裁定不予立案,那么我将向一中院起诉。


主:强制拆迁现在执行了吗?
    王:已经执行了。

主:有没有这种可能,高院还不受理,那怎么办。
    王:还有最高院,我相信中国现在已经走入了一个法制的进程之中,有关的单位,尤其是我们法院系统,这些年来对行政诉讼也好,对案件的受理也好,也是不断的有新的规定出台,中国的法制也是在不断的进步的,到现在这个时候我相信法院会依法受理此案。

串场: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并都以党性做出保证,而民众出与对法制的渴望,也都在关注着这一事件的进展。我们相信,通过一个公平、透明的调查,事件的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一定会得到公正的解决。(0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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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4-21 06:59: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法院不准拍照 就是不准拍照法官打人啊 霸王条款 就当废除  建议法院 24小时 接案 立案 因为法院是服务人民的 建议 恢复我国故老的发律优良传统 击鼓升堂 为保障司法公正 建议把庭审记录 刻成光盘 法院 原被告各执一张  这样能保证司法公正

    回复 删除
  • hdk [2006-04-22 02:30: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王学龄乃法官也;王令乃律师也.双方所从事事的职业都是主持公道正义的.如今却发生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被打者描绘的被打场景活龙活现;打人者信誓旦旦的以党性担保说决无打人.我们老百姓倒底该信谁?无论当事各方怎样各执一词,但总有一方是在当众撒谎是肯定无疑的.普通常人撒谎都谓之人品低劣,何况从事法律的人士当众撒谎?无论法官还是律师,若有撒谎的低劣品性都不应再赖在这个神圣的职业上玷污法律的尊严与神圣.现在的问题是各自拍胸说自己没撒谎而指责对方人品低劣.公众该信谁?这事看似一团雾水,其实极易辩清真伪.本人赞同王令律师的提议:在公正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测谎.让科学说话,别再用啥党性保证.最后无论证明谁在撒谎,至少应将撒谎者清除出其所在行业,免得玷污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王令律师已提议了在公正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测谎,说明其对其所说的话有信心.那么请问拿党性保证的王学龄法官敢应战乎?关键在于有关部门愿不愿澄清事实.最近不是在提倡"八荣八耻"教育吗?有关部门何不就此事做为个突破口搞个水落石出?并在在全国来个大讨论?以敬效尤.这远比空洞地进行所谓的"八荣八耻"教育要有效得多.在此也请问司法有关部门有次决心吗?

    回复 删除
  • hdk [2006-04-22 02:34: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以下引用hdk(游客)在2006-4-22 14:30:00发表的评论:王学龄乃法官也;王令乃律师也.双方所从事的职业都是主持公道正义的.如今却发生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被打者描绘的被打场景活龙活现;打人者信誓旦旦的以党性担保说决无打人.我们老百姓倒底该信谁?无论当事各方怎样各执一词,但总有一方是在当众撒谎是肯定无疑的.普通常人撒谎都谓之人品低劣,何况从事法律的人士当众撒谎?无论法官还是律师,若有撒谎的低劣品性都不应再赖在这个神圣的职业上玷污法律的尊严与神圣.现在的问题是各自拍胸说自己没撒谎而指责对方人品低劣.公众该信谁?这事看似一团雾水,其实极易辩清真伪.本人赞同王令律师的提议:在公正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测谎.让科学说话,别再用啥党性保证.最后无论证明谁在撒谎,至少应将撒谎者清除出其所在行业,免得玷污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王令律师已提议了在公正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测谎,说明其对其所说的话有信心.那么请问拿党性保证的王学龄法官敢应战乎?关键在于有关部门愿不愿澄清事实.最近不是在提倡"八荣八耻"教育吗?有关部门何不就此事做为个突破口搞个水落石出?并在在全国来个大讨论?以敬效尤.这远比空洞地进行所谓的"八荣八耻"教育要有效得多.在此也请问司法有关部门有此决心吗?

    回复 删除
  • Di [2006-04-22 02:46: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这样的法院还不查封,在等什么,院长撤职,厅长判他个15年,参与者劳改数年。这次是抓典型的机会,否则民愤不平。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6-04-22 02:53: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为什么没有上级单位调查

    回复 删除
  • 狂人 [2006-04-22 06:36: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对于法官和律师,在现状也不过是流氓和小人.谁是谁非,就算是亲眼看到也不一定是真相.既不同情也不批评.干脆让法院判他们两个死刑,不得上诉.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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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el [2006-04-23 03:04: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律师在中国就是弱势力群体啊!我们也值的怀疑和思考中国还有没有法制!

    回复 删除
  • longthrust [2006-04-23 06:14: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为什么没有王律师的助手和11位当事人的采访?还有法警.他们不是都是见证人吗? 如果是他们不接收采访,是不是要在节目提及一下?  

    回复 删除
  • longthrust [2006-04-23 06:19: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为什么没有王律师的助手和11位当事人的采访?还有法警.他们不是都是见证人吗? 如果是他们不接受采访,是不是要在节目提及一下?

    回复 删除
  • longthrust [2006-04-23 06:23:00 PM]

    Re:律师被打之谜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按照王律师的说法,11个当事人也被打了,怎么就没见媒体追究?

    回复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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