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0 05: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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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十万元仅仅是改建了一个屋顶,改建后的屋顶到处漏水,多处出现裂痕,这些问题是否正常?房屋改建中存在问题是否应该追查。纪检会纠风办的罗主任解释说这个危房改造的事有教育局领导在场,与唐小飞没有关系,这令我们不服。合同上并没有教育局领导的签名,而法人代表的签名是唐小飞。这个改建工程是否存在问题、应该由谁负责,我们要求纪检会根据事实,依照法规给出明确的答复。
2、李春林老师屡次向纪检会提出:“唐小飞曾经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拿出一万九千八百元钱去争取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又从公用经费中拿出了二万二千余元用于危房改造的地质钻探。”这些钱应该属危房改造资金的。所以在李春林与学校清帐人员何高林、张长录等教师的要求下,唐小飞曾经答应等危房改造资金拨来后,就会将这些协调费及钻探费还回来。但纪检会只根据白仓完小2008年下期、2009的上期、2009年下期这三期的帐本中没有记载而对李春林的举报不予认定。对李春林老师提供的线索却没有理睬。我们对经感到不平,要求纪检会查看白仓完小2008年上期小金库的帐本,找到李春林老师签有“这是一本糊涂帐”的帐本,并调查何高林、张长录等老师。以查证唐小飞从公用经费拿出四万余元做为危房改造资金的事实的真假。
3、五位教师举报唐小飞自2008年下期以来,以办食堂需要协调关系为由,每期从学生伙食费中拿走两万元钱。这是唐小飞多次在教师会上亲口所说,并且在有教师的提出反对意见时发生过争执。李春林老师也屡次向纪检会提出要求纪检会去调查教师,并提供了学校当年的清账人员何高林、张长录、刘文正等教师。但纪检会对此一直没有理睬,这种行为我们感到不公。
4、对于纪检会查出的21888元的领据及危房改造中假票套出的28000余元这些钱,仅以学校几个行政领导的签字就认定为协调关系费,这一点与纪检会在上一条中要求我们出示证据的行为截然不同。同一案件里两种不态度的令我们感到愤怒。要求纪检会一视同仁,所谓的协调费必须出示证据,否则就是贪污,集体签名那就是集体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