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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6 07:30: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三农写真 | 浏览 258 次 | 评论 0 条

为解决农村孩子上不起学,贫困地区财政无力负担当地学校开支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中国重新修订已实施20年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政府出资义务,以保障穷孩子九年上学全额免费。


这份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作为核心内容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标志着农村孩子上学,中央、地方政府如何分头“埋单”的问题将由法律规定,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延续下来。中国的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开始实施,虽然规定“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贫困地区对教育投入不足,使得部分地区无力办学或因此以各类“学杂费”的形式将负担转嫁给本已贫穷的学生家庭。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尽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他表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因此有必要完善有关义务教育的制度。

在现行的教育法框架下,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基层化,贫困地区政府因此担负着很重的压力。据了解,1998年国内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河南相差近10倍。到2005年,上海市的生均公用经费与河南农村已相差了50倍。中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正在默默地影响教育的公平。


中国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使得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孩子可以在有游泳池、天文馆的学校里上课。但在部分西部农村,孩子们却依旧用着破桌子烂椅子并时时担心会因家里交不起学杂费而辍学,以至于此前有基层校长高呼“农村学校像非洲,城市学校像欧洲。”


另据教育部统计,2004年中国大中城市中小学辍学率几乎为零。相比之下,农村小学辍学率达到2.45%,农村初中辍学率为3.91%,其中有七个中西部省区超过5%。农村孩子辍学近年来有抬头之势。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说,为此,修订草案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以及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省级政府,而非县级政府,来承担管辖区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另外,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在预算中“向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倾斜。”


修订草案还规定,“中央财政承担向西部、中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所需经费。”


中国政府此前已承诺,2006年-2010年五年间从财政中拨出2180亿元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周济说,除了在经费上加大投入,此次修订草案还在师资配置方面增加了增援贫困地区的条款,如城市公办学校即将晋升高级职务的教师和学校新聘任的教师都应当在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任教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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