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路在何方
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都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三十年来,我国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国家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加强,居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成就是巨大的,也是举世公认的。然而,政治体制改革长期的停滞状态、不作为、零成就,使得各项经济体制改革措施应当发挥的作用大打折扣,严重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正常的社会发展进程,由于现行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与各项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不协调、不配套,造成多年来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比如越拉越大的贫富差距、日趋普遍、日趋严重的党政官员腐败、中央与地方之间、官民之间、党政之间等等一系列的矛盾与冲突,成愈演愈烈之势,上述单一问题的恶化即足以影响国家的稳定大局和党的执政地位,党政高层领导对此应有足够的警觉。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裹足不前,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具有更大的难度与风险,加之近代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国民民主意识淡漠、党政高层执政者不正确的执政理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人的认识主要在经济方面。悬殊的国家实力和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强烈的刺激了执政当局改革派的改革热情,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一批改革家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政治体制改革主观、客观都缺乏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然成了全民的共识。在当时国力薄弱、全体国民均生活在贫困线上、没有贫富差距矛盾的情况下,人们都认为自己也是改革成果的受益者,没有人关注将来改革成果受益的差距。当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倡导共同致富,有着强大的民心支持,改革的启动必然相对容易。改革之初的政治体制与现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没有差别,但是政治权力控制经济资源与财富、权利与金钱互通的社会环境没有形成、可控的总量今昔不可同比,特殊利益集团没有形成,如果当时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成本是最低的,民心的支持也是最大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步推进,在累累硕果的背后给政治体制改革带来的阻力却越来越大。政治体制改革调整的是政治结构、政治利益、权力分配,多年来政治左右经济、权力控制财富,因此政治集团的经济利益、特殊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形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阻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也是经济上即得利益的调整。因此政治体制改革越推后阻力越大,改革成本越高,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利影响也越大,社会也愈加不稳定。邓小平早就指出,改革的成败,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
十年文革动乱使国民经济到了面临崩溃的边沿,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使国家发展步入正轨。多年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化使人们扭曲、麻木、钝化、压抑的精神思维逐渐开始复苏,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人们的思想也逐渐活跃,正是应当着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发生了苏联解体、东欧巨变、苏联共产党垮台的一系列事件,受此影响中国发生了“***”事件,给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泼了一盆冰水。
中国人走过的路是与其他任何国家不同的。漫长的封建社会在中国经历了几千年,封建思想意识在中国人头脑里根深蒂固。国家是皇帝的,国民就是臣民,官员是父母官,历史上基层官员由上级任命,上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层层官员都认为自己是老百姓的救世主,是理所当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老百姓作为公民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国人没有当过国家的主人,没有民主意识,对什么选举权、被选举权根本不知为何物,言论自由更是历代执政者所反对的,它危及的是统治者的执政地位。直至当代中国人教育孩子依旧是在家听父母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这是中国人做好孩子、好学生、做良民的标准。这些观念不仅影响了大众,更极大地影响着历代大大小小的当权者。
纵观中国历史,偶有一个开明的皇帝,才会出现一段人们乐见的盛世,再换一个昏君便使中华生灵涂炭。中国极少反思如何保证不出昏君,老百姓从来也左右不了。代代皇帝总是愿意自己指定接班人或者等自己死后任由可能的继任者你争我夺,从来没有当权者让百姓自己选择自己的公仆。中国人不习惯当公民,更多的人当顺民习惯了,只有少数人希望当顺民之上的法外政民。
公民与公仆的概念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是没有的,真正理解接受的是移民国家。我来之前没有主人,大家来了都是主人,我们要选一批公仆为我们服务,由此产生了民主与法制的国家,法治国家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更多的国家纷纷效仿。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国家机器,它忽略了法律还是公民相互之间共同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契约这一属性,因此依据马克思理论不能建立民主、法制国家。它在其发源地西欧没有市场。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不远万里从欧洲拿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却没有弄明白治理国家的哲理,也拿来了《政治经济学》,却没有拿来政治与经济,只拿来了《资本论》,却忘下了资本。当嘴里依旧喊着马列脚下却不走马列路线的时候,才体会到了走对路的感觉。
几千年来中国的历任统治者无不期盼个人的执政理念贯彻到子子孙孙。承上启下、平安交接、避免动乱,也是百姓的期盼。因此产生了老皇帝指定新皇帝的传统,现代人知道是不是人才用了才知道,古人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造成老皇帝经常看走了眼,从而制造了一些昏君。上提下、老提新是中国人的传统,所以现代中国人还会弄出“两个凡是”,继续贯彻什么什么理论,什么什么思想,原因是自己没有思想或对自己的思想取得公众的认同没有信心,客观上也符合中国人封建的惯性思维。
经济发展伴随着社会进步,社会进步促进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给百姓的感觉是生活富裕、生存环境舒心,人人行使个人权利不伤及他人与公众,公众也不歧视伤害个体,大家都在同一个法制框架下生活,即是和谐社会的内涵。
构建和谐社会的观念,产生于不和谐的、这一客观的社会现实,加速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特点,中国社会当然有中国社会的特点。理论界的一些人总是拿国外的民主制度往中国的社会现实上机械的硬套,把多党制看成了民主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标志,使得执政的利益集团对政治体制改革充满了敌意,更使得既得利益当权者以政治体制改革会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为理由来阻止改革。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执政权威、执政地位、执政能力是不容置疑的。而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增强党内民主,完善选举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正是一些理论家把多党制的标签死死的钉在民主法治社会制度上,一些对个人修养、工作能力没有信心竞争、害怕选举的领导者,实质是担心失去个人既得利益,却以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为借口极力阻挠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由于这些人人数众多,无一例外都是既得利益者,且个别人位高权重,怕的是失去既得利益,把党的前途、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存亡早已丢到了耳后。邓小平理论不只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也包括了丰富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有那么一些人,嘴里喊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私下里却极力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其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也是在内心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假公仆。由于这些人的影响,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多年来几乎成了禁忌词汇。政治体制改革的停滞,不是当政者不知如何改革的问题,而是涉及其个人利益取舍的问题。
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就是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社会各阶层对此早就有共识,温家宝总理在前几天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也是如此表述,邓小平也称这是旧的政治体制的总病根。这个总病根不除,日趋严重的党政官员贪污腐败就不能遏制,一系列尖锐突出的社会矛盾就不能解决。权力的过分集中造就了一大批干部甚至高层干部习惯于讨好个别人,把公众利益置于脑后,客观的政治现实也使其没必要考虑公众利益,贪污腐败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根治的。只要党的执政方式不变,依旧是把党委凌驾在人大之上,别说是一个反贪局加一个预防腐败局,再加一百个也是徒劳,只能是增加一批贪官,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邓小平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将政治制度区分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基于中国的现实,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前人在设计上弊端不大,问题实质是出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建国以来五十多年,我国宪法修改了近十次,但一直保留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这一规定,历届中共中央从来没有把其视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地方党委也没有把各级人大当作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从中央到地方都是党委权力最大,在党委,实质是一把手--书记一人权力最大,各级人大成了二线干部的养老院,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弄虚作假、名存实亡。各级党委名义上是集体领导,实际上经常是一人说了算,都是不争的事实。党的最高统治权力宪法始终没有授予,却客观统治了几十年,如果说是秘密窃取可是全民都知道,如果说是暴力篡权可是全民也没有体会到,说明国民是认同党的执政地位的。但对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党内党外都越来越倍感迫切。
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必是从上至下的推动,反之必然造成社会的动乱与政权的颠覆。不采取及时的、从上至下的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矛盾就愈加突出,社会稳定局势将难于维持,如再采取高压统治政策,高压愈强,反弹也越大,恶性循环,最终会造成政权垮台。抓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惠国、惠民、惠党的大事,对政治势力的既得利益者中优秀分子也不无好处。文革中一大批优秀干部、国家功臣蒙受不白之冤,国家主席都不经任何司法程序被赶下台,甚至关牛棚、入监狱、死于非命,文革后党的几任总书记被不明不白驱逐下台,党的一把手也会犯“分裂党”的错误,执政高层因为严酷的政治权利斗争,没有法律的庇护也难保自身。因此党政高层领导者不应当两眼短视只注重个人的既得的权力利益,更应当放眼全局、关注未来、立足当下,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民主、法治文化扎根在被封建思想厮掠几千年的中化土地上。
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着眼点,笔者以为就是以下几点:
1、严格实行党政分开,最高权力回归人大,党组织恢复首先是民间社团、又是执政党的本色,使党组织真正落实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规范、严格执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通过选举使党内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大,把党的执政方针、各项政策,通过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代表使其变成法律、法规和决议案,予以贯彻,使党委中的优秀领导人才通过人大而不是通过组织部充实到政府部门。
2、开放媒体管制,加强舆论监督。
3、在过渡阶段从中央到地方,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最高领导,切实加强人大权威,逐步强化人大、弱化党委,使党委书记的观念逐步、尽快扭转到自己是人大领导兼任党组织书记的认识上来。中央及地方各级由副书记管理党务,副书记及党委不以人大代表提案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各级政府部门和检、法两院工作。
4、尽快制定新宪法,提高宪法可操作性,严格依法行政。
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措施,一些不甘心只当吹鼓手的学者、专家自有相关的研究成果,立志改革的当权者尽可择优采用,无需笔者之流非专业人士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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