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宿牧人的个人空间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2007-03-28 10:08:05

归档在 拉拉杂杂 | 浏览 2046 次 | 评论 12 条

我本来是一个“安乐死”的支持者,可是在看了《一席谈》关于安乐死的辩论后,我的想法动摇了,我发
现这个问题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为什么呢?因为我感觉到一种非常危险的思想萌芽,如果这种思想不能有效遏制的话,就是“纳粹”思想了。

这期节目开始还是正常辩论,可是从一位在观众席上的穿绿衣服的大姐发言开始,就开始变了。这位大姐
说了什么呢?她说:如果生了一个脑瘫儿,家里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就应该实行“安乐死”
。这话乍听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接下来这位大姐说了要给脑瘫儿实行“安乐死”的理由时,我震惊了。
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理由竟然是:脑瘫儿是家庭的负担,对社会也没什么贡献,没什么用,所以要实行
“安乐死”。

她的这种理由成立吗?我请大家想一想,一个人如果是家庭的负担,就应该死吗?如果一个人对社会没有
贡献,就应该死吗?如果一个人对社会没有用,就应该死吗?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我想请问,大街上
的乞丐对社会有用吗?难道要对这些乞丐实行“安乐死”吗“
很显然,对一个人是否实行“安乐死”,绝不能以有没有用作为标准。这种标准说白了,就是“纳粹”的
淘汰人种了。

更令我震惊的是,在场几乎没有人反驳这位大姐的看法,似乎认为这是很正常的想法。由此看来,那些主
张实行“安乐死”的人还没有意识到什么是人道?什么是“纳粹”?

在节目的最后,来了一位脑瘫儿的父亲,这位父亲的遭遇很让人同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要求给自
己的孩子实行“安乐死”。对于他的这个要求,我个人是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权利这么做。这
位父亲要求给孩子“安乐死”的理由几乎与那位大姐一样。
一个脑瘫的孩子从降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不幸的生命。对于脑瘫儿这个不幸的生命,家庭、社会应该
付出更大的爱心和精力,能够是这不幸的生命得到一丝一毫的温暖。绝不应该因为他们“没有用”就将他
们杀死,绝不能以他们是“包袱”将他们判处死刑。
我们在讨论“安乐死”的时候,一定要区分什么是人道的“安乐死”,什么是“纳粹”的“安乐死”。实
行“安乐死”一定要他本人同意,而且他本人一定应该是由理智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对于脑瘫儿,他
们没有理智,他们无法表达自己的愿望,我们无法知道他们是不是想死,在这种情况下,别人无权替他们
选择,包括他们的父母。

孩子不是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无权决定他们的生死。任何人要给脑瘫儿实行“安乐死”,我都坚决反对
,因为这不是人道,而是“纳粹”。

总之,“安乐死”只能适合那些头脑清醒的人,并且有强烈死去愿望的人。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表达自己愿
望的人,别人无权替他们决定,否则就是故意杀人,是不人道的。

从这期节目来看,我觉得很多坚持“安乐死”的人头脑是不清醒的,至少在对待脑瘫儿的时候,他们的标
准是“有用还是没用”。

没用的人也有生存的权利,这就是人道。因为没用而被处死,这就是犯罪。

上一篇 << 嘿嘿,张积慧是不会撒谎的      下一篇 >> 头像系列
  • 三鲜面 [2009-11-09 10:54:33 PM]

    是的,不能将一个人对社会是否有价值来决定其有没有活下去的权利。但是,我觉得你的观点不够严密。脑瘫的人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几乎是依靠他人的照顾生活,于人于己都没有什么意义。甚至是他人的沉重负担。没有目标,没有信念,没有感情,没有生活的意义,这样的生命还剩下什么!乞丐虽然对社会对他人没有贡献,但是他至少有生存的信念,至少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至少自己对自己的生命存在着期待,至少他欣赏自己的生活,能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所以我觉得人是否有生存信念是最重要的。不能以一句安乐死是否合法来一概而论。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星宿牧人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