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孝、报恩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
现代化过程,是不断摆脱传统束缚、追求自由的过程。行孝、报恩是不是自由行为,显然不是,它只是束缚于某种传统道德,或者某一类感情的行为。如今,有些地方在提拔干部时,要求考察其是否孝顺。据4月6日《河南日报》报道,长垣县委在乡镇领导班子考察中,明确提出“不孝敬父母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多数人鼓掌叫好,有人指出,要分清“公德”与“私德”,不能以道德代替法律,对官员应该不求完美,但求尽职。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要求培养学生装的报恩心理。这些似乎与现代化过程背道而驰。
在社会上,不是不要行孝、报恩,而是要看清其中的合理与不当之处。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尽孝道的行为,也都有报恩的行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二者的内涵。但是,不同的民族在具体作为与规范上有所不同。有的民族文化更强调其在维持社会稳定与和谐中的地位,譬如中华民族,有的民族更强调对人本身的尊重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譬如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行孝与报恩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当的一面。合理的一面是强调对老人的尊重,对亲情的维护,不当的一面是以孝、恩来行使划分社会等级的功能。所谓“父为子纲”、“恩同再造”正是对此的描述。西方文化在面对中国传统文化时,也显出诸多弊端,譬如过于注生人的自主,相对忽视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合理关系。过于强调自由,导致社会某种程度的混乱。
当以行孝、报恩作为中国步入现代化的手段,显然没有摆正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有恩要报,与有仇要复是同一逻辑层面的东西。报仇心理恰恰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最大障碍。如此看来,行孝、报恩不是中国步入现代化的手段,当然,也不是完全要去除的东西,而是要在现代化过程中不断调整的东西。去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留下合理的部分。不但这两面三刀种行为如此,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东西都如此。行孝、报恩不是完全属于私德,但在现阶段,它的私德部分远远高于属于公德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