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5日,南京下关和燕园小区10号楼四个居民用汽油焚烧小狗,导致一小狗被活活烧死,一小狗烧伤。点击阅读全文
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时,我们久久不能平静。第一想法就是一定要抓住这些“残忍”的人,对他们进行声讨。继而呢,我们想到,他们杀狗是不是真如其所说,是因为严重地影响到了一位老人的正常生活。网友们发出了他们的声音。有说“疯人比疯狗危害还要大”,有说“是要人权还是要狗权”,还有说“为何无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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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残忍了,看得我都掉泪啦
我同意驱逐这些狗,但烧死是有点过了。
这世间的人们都不分善恶是非了吗?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去声讨那个弃狗的人!一个人面兽心的“动物保护者”,没有人去谴责他吗?
这是个好事。烧死一条狗,让剩下那三条狗的未来有了着落,让小区人们的生活回到了正轨,让爱狗协会受到了关注,让那些素质低下的网民找到了去讲脏话的机会,让那些社会上已经麻木不仁的人们发现了自己还有可以去拥有一颗爱心。
你们好好反思吧。
该死的人,我不相信这样残忍的刽子手能做一个合格的护士!
小狗太可怜了,我一想到那种惨状,就难受得落泪。四个没有人性、没有狗性的大混蛋!!!!!
不教训教训姓朱的不平民愤!
无人性,法律判罚。
我是湖北的,刚才看了南京下关和燕园小区10号楼四个居民用汽油焚烧小狗这一消息,我不禁流泪了.缺乏爱心,残害弱小生命,反映这类人文明素质是如此低下.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提高国民素质.南京-我为你羞愧!
太残忍了!!!只有立法才能保护小动物的权益.
不喜欢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捉走他们,怎么也是命,怎么下的去手,家有孩子的话,怎么面对孩子,他们晚上睡的着吗
群情激奋网民你们到底反对什么啊
是反对杀狗,还是反对烧?
若是反对第一种行为,你们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若反对第二,这样烧确实有点残忍,或许注射毒药再掩埋,可能好一点,但反正都是死
注明:
1.首先没有什么烧狗保护法
2.侵犯人家隐私权
3.有些爱狗人士,无限的上纲上线,居然这件事情上到了国家民族大义上,真是佩服你们的本事
4.祝贺炒作成功!!!!我们都给你当枪使,若你真正关注点民生,我真是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