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十几个政府部门在管理蔬菜,鱼,肉,蛋,禽,米,油等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但是为什么现在这些食品掺杂使假越来越猖獗了,一个是这十几个部门的工作方法都是只收费不管理,平时收费,出问题因为是多头管理就互相推委,谁都有权力,但谁也没责任.更主要原因是现在的法律不配套,食品生产,加工,存储,销售过程中为达到翻新,保鲜,醒目等目的,不顾人生健康和安全肆意掺杂使假,轻者超标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保鲜剂,更严重而且普遍存在的是用直接危害人身健康的工业原料生产,加工,存储,这些和故意往食品中直接投毒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就是直接投毒针对性强,掺杂使假比直接投毒要隐蔽,但危害面要比直接投毒要大的多得多。目的和危害不同,直接投毒,除了谋杀就是报复,针对性强危害对象明确.掺杂使假的人和卖假药的同是谋财害命,受害者是所有消费者.所以必须依据刑法制裁.应该先修改刑法,把原先规定的刑期上限,变成下限.加大刑事处罚力度,才能真正震慑不法生产和销售商。新的食品安全法应该明确最直接的管理者和责任人,同时要明确指出那些情况应交由司法,为什么现在这些食品掺杂使假越来越猖獗了,一个是这十几个部门的工作方法都是只收费不管理,平时收费,出问题因为是多头管理就互相推委,谁都有权力,但谁也没责任.因自己也心愧,怕司法介入,所以有时还帮助奸商托词,.应该把这些故意忽略或放纵不法生产和销售商的相关行政管理,监督,检测部门人员列入同案,按同伙处罚,甚至应该加判渎职等罪,判得要比奸商还重,因为奸商只是出卖良心,这些政务人员不光没了良心,还侮辱了人民对他们的信任.不明确责任,严惩这些败类,就还会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因为管理部门这里有问题,所以不愿意让司法部门介入案件.到头老百姓还是没有放心食品.最后要能建立起畅通,方便,隐蔽的举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