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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2 16:53:33 编辑 删除

浏览 1055 次 | 评论 1 条

    前言:今年8月份,偶然间看过中央电视12台《道德观察》的一个节目。该节目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位小学老师开私家车上班,在自然搭乘其他老师上班途中,却发生严重车祸,造成乘车人重伤2人(1个"至今"未醒过来)、轻伤3人的严重事故。该事故涉及人员和经费比较多,公说公不无奈,婆说婆受害,最后是调解不成,诉诸法院,重伤的司机成为被告,并负全部责任的不幸故事。随着我国人口众多,车辆交通日益频繁,不可预见的事时隐时现。为了防患未然,为了分清责任,把平凡的事情以法治精神订一个君子协定,以避免不确定的个人麻烦和家庭社会纠纷。撕开脸皮说些国人不敢说、不喜欢听的大老实话吧,避免反目成仇,以期对自己是保护,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几经思考,草拟如下协议,请有识之朋友们探讨、补充、指教!

 

有图有真相,看过之后,可能更迫切需要让我们着手制定一个协议来。请链接: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2010道德观察 >

  《顺风车的代价》http://news.cntv.cn/program/daodeguancha/20100821/102420.shtml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1日 23:26 | 来源:CNTV

 

 

《搭乘私家车协议书》

201010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车轮磙磙,生生不息。发展中的吾国啊,正昂首阔步进入汽车消费大国。诚于和谐社会,礼义之邦,相互搭乘坐个便车,是一件正常自然的小事,更是低碳生活和优化组合。又鉴于法理规则,道路环境,不确定因素,把话说在前面,把理讲讲清楚,或许是人类文明、双方理智,公平合理,避免伤害的前瞻和必须。所以,请搭乘私家车者(排除合法营运车辆)仔细阅读该协议,愿者乘车,不愿者请便!

一、基于双方自愿,不得勉强(不论是驾车人还是乘车人谁先打招呼乘车,都视为双方关系友好,乘车人上车后,直至车开动还保持乘车状态为自动默认双方完全自愿)。

二、  驾车人(或车主)不收受任何乘车人经费,不负责乘车人在乘车时时任何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各自珍重,各自负责。

三、驾车人有责任遵守交规,不得无证和酒后驾车。

四、驾车人有义务告知乘车人,注意乘车安全。

五、  乘车人有责任注重乘车安全,遵守交规,不影响驾车。

六、乘车人坐前排者,须12周岁以上,须系安全带。

七、乘车人有义务提前告知下车地点,开门下车一定要安全。

八、乘车人开关车门,尽可能轻重自然、合适。

九、乘车人尽量不要要求驾驶人单独为自己接送,为了专程接送驾车人要多跑路、跑空路,可能会让驾驶人承担路不熟,吃罚单、增加车耗油耗,增加疲劳驾驶或至事故等不确定情况发生。不做方便自己,可能损伤了他人的事。

十、提倡绿色出行,不开车少开车,适当搭乘的士和公交车,既能“体察民情”,又能给他人发点工资,是乃好事。

 

以上君子协议,上车即议,车开即生效,一式一份,双方守之。

 

后语:

1、本协议可能站在驾驶人立场上多一点,若不赞成,可以行驶民主权利提提意见,没谈好之前千万不要上车乘车。

 

2、请理解作为司机的难处,若是驾驶人一人乘车,省车耗、油耗;省事——轻便快捷;省心---想走就走,想停即停;免后患—- 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会连累别人。

 

3、车上乘客多了,方向盘就重了;说话的人多了,思绪也许会乱了;上车下车多了,变道改道就多了。希望双方谨慎,安全至上,同舟共济,快乐出行。

4、开诚布公讲出来,是乃成熟社会公平的心态,总比好心办坏事后,反目成仇,结仇结怨要好。谁也不愿意发生什么坏事,但把丑话说在前,按照“游戏规则办事”,大家可能更安心一些,以防万一吧,以提高双方的安全意识;以提高生活中的法律意识;以保护驾驶人(或车主)的友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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