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务院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等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你怎么看?
不应过多干涉私生活。
法不敌众!!!
公务员应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若想潇洒,就别当公务员.高薪养廉,廉未头面养成,却变成一批显贵,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荡然无存.
没人操作这个程序,还是不见效
真想管就让其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只是说说而已。
嘿嘿... 行不行?:
:funk: :time: :lol :loveliness:
谁有本事谁就包
一是说明现在公务员保养情夫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二是说明在处理此类问题上存在着很大压力
要维护政府形像,应该有强硬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