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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是祸水

发表于 2007-05-07 15:16:43

 
 

日前,有报刊发表了这样一篇文章《贪官与背后的女人》,作者以男人由于“在外拈花惹草,对内安抚求稳”而贪,特别还列举了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的言论来予以证明这一观点。假如这一论点能够成立的话,那只有太监才不贪、只有不结婚的人才能不贪,这真是天大的荒谬论点。

贪是人的本性,是人性中的一大弱点,克服这一弱点的方法有两条,一是加强人的思想、观念、道德、法律的教育和意识的提高;二是加强法制、监管和制度建设。首先让人不贪,其次让想贪的人不敢贪,贪了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并予以严厉制裁。这才是治理腐败和贪官的有效途径和思路。

纵观中外历史,不找女人的太监同样贪、身边没有女人的男人一样贪。如果为了找女人而贪的理论能成立的话,以后只能提拔太监或未婚的来当官了,真是荒诞之极。

这一判断不仅逻辑混乱,更是观念陈旧落后。虽然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问题我们还没有搞明白,但有权力腐败的人一般先当官后来贪、先有权后获利,这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最基本逻辑。而女人一般是在当官和有权之前已确定的,怎么能将当官或有权后的腐败不法行为归结到在此之前已存在的女人身上呢?这一联系有点颠倒因果关系、太过于牵强,女人并不是祸水。

小德张和李莲英贪的比谁也不少,现在看一些贪官之所以和女人有联系,因为他身边必然有女人,而不是有女人后就必然贪污。还有更多的女人在做着成功男人背的成功女人,这又如何解释?

所以说,贪污与女人之间没有一定的必然联系。得出这一结论的人是只看到现象未见本质、是典型的求末弃本。对连法律都视而不见的人,我们不能用道德去要求他。贪是法律问题,找女人一般是道德问题,个别也是法律问题。法律的问题只能用法律的武器去解决,贪官绝不是为了找女人而去贪,而是贪了之后又去找女人,女人不过是他贪的副产品,不是贪的动力和原因。因为养一个女人一年有十万到几十万足够了,不必去贪几百万和上千万。

我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反腐斗争中不能舍本求末。反腐的根本在制度的建立,而不是反女人。女人是腐败之果,而不是腐败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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