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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19:03:29 编辑 删除

浏览 38254 次 | 评论 152 条

中青在线的文章说,中国人都知道,民告官,难上难,所以看到江苏省高院表态本省民告官案过半数胜诉的新闻标题时,会让人小小地激动一番;可惜认真拜读报道后发现,原来这过半胜诉并没有数据支持,只是估算出来的。江苏省高院的表态是这样的:当地20年来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主要为拆迁、土地征收以及劳保问题,在该类案件中,民众胜诉的占结案总数的10.99%,但加上民众利益得到满足撤诉的情况,估算赢面超过50%

所谓民告官的胜诉过半,是包括大概40%撤诉,真正在结案中胜诉的只有10%左右。之所以有这样的加法,江苏省高院可能依照的是这样的逻辑——你撤诉了,为什么撤呢?因为利益满足了。利益满足了,似乎就可以算胜诉了!但这样的估算逻辑,遭到很多网民的质疑:有多少民告官案被拒立案?有多少撤诉是靠打压而不是满足利益?即便胜诉又有多少是压根执行不了的?……现实面前,大家似乎并不接受这样的概率命题。

按照官方数据,全国的行政机关败诉率(也就是民告官胜诉率)是20%左右。来自官方的共同解读是:这反映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较高,发现问题后马上通知行政机关纠正;在涉诉机关对违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执法程序的注重,执法文件的合格制作、处罚额度适宜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但从准确的民告官胜诉率来讲,10%左右可能还达不到。比如北京市去年民告官胜诉率7%,广东东莞市法院发布的数据是,东莞近3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不超过3%。也就是说,民告官的胜诉率不超过3%

官方自吹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但舆论却总是背道而驰。在民告官胜诉率太低的问题上,这几年舆论整体的讨论都归咎于上。有律师用五句话做了概括: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有网友就在胜诉过半新闻后跟帖追问:(民告官)能立案吗?立了案能开庭吗?开了庭能打赢吗?打赢了能拿回钱吗?拿不回钱能强制执行吗?

到底怎么看较低的民告官胜诉率,官方成绩的宣传与舆论败绩的解读俨然有点背道而驰,鸡同鸭讲——官方说这是依法水平提高了,舆论说这是民众诉求被压制了。坦率地说,中国大量存在的民众求告无门案件,是司法公正的首要问题。民告官胜诉率,到底是数字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建立在司法公正之上。比如拆迁、土地补偿等都事关民生,胜诉率的数字背后是民生疾苦,在现实矛盾纠结面前,当务之急是呈现司法的公正:如何向公众展示,民告官案件中法院可以抵制权力的干扰;如何让民众信服,被各级法院宣扬的调解撤诉是公平地依法而不是权力施压。

但近些年来,“司法公正”几乎成为一句笑话。有人说,中国是个大染缸,即使是红色法官,日子久了也会被人拖下水染成黑的。自从最高法院黄松有副院长枉法4亿多元被判无期徒刑以后,全国人民便开始关注中国法官高犯罪率问题。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深圳一带,经常会出现法官结成利益同盟成串犯罪窝案。许多有正义感的法官,也是因为大环境所迫不能得到重用,反倒是有些搞歪门邪道的人快到退休年龄还能混个地厅级大法官干干。这种本来就违反德才兼备用人制度的人,其本身就带有违规违法行为,一旦这些善搞歪门邪道的大法官登堂入室,又怎么能秉公执法!

以中国最大特区海南岛县处级以上法官犯罪为例:一、身份最高的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娄小平,受贿被判12年;县处级刑事审判员肖介清受贿726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南海第二中院贾沛院长拿了50万被判3年;立案庭付华收人3万元,处级降到科级;王利雄、王利丰两处级审判员出问题被降到后勤;海南高法宣教处出问题的李顺城副处降到科员;万宁市人民法院原副庭长周某,受贿被判徒刑16个月;龙华法院被评为优秀院长的王玉中院长也违法出了大问题;琼山法院副院长颜礼孝也执法犯法翻身落马;……从上面诸多法官翻身落马,有的变成阶下囚的犯罪过程来看,绝大部分都是为财。

有人分析说:经济社会闹纠纷的最后底线就是找法院依法免回损失。这样就会把法院和法官夹在利益中间被人拽绳头。一旦判案法官被逃债的人拽过去就会在法院一纸文书帮助下合法逃废掉百万、千万甚至亿元财产。这样法官就会从中受益匪浅。有时它比开金矿和钻石都还要挣钱。马克思曾说,“一旦有适当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这种论断是有道理的,但应用于今天的中国却需要修改,因为在中国,权力比资本更歹毒;资本还毕竟是要本钱,而权力则是无本万利,无恶不作。

有人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最大的腐败就是司法腐败!”从全国各地执法官员频繁出问题,到海南省身居要职的贪赃法官一个个翻身落马可见一斑。

中国的司法腐败是比较彻底的,可以说是从根上烂掉了。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层,几乎一锅端之后,新一茬领导又集体腐败,被查处之后,后来的领导照样腐败。若普通老百姓如果跟权贵们打起了官司,十有八九会输掉:

(1)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肯定会输;

(2)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模糊,法官会做出倾向于权势者的解释,也肯定输;

(3)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会挑其他的毛病,也很可能会输;

(4)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又挑不出其他的毛病,他们会配合权势者来进行实际上是威胁性的调解,老百姓只能接受不公平的调解而撤诉,也就是认输;

(5)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挑不出其他的毛病,如老百姓又不吃威胁那一套,那么法官就会拖,一个官司也许拖几年也不宣判,老百姓相当于输;

(6)普通老百姓的请求如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挑不出毛病,老百姓不吃威胁那一套,而法官实在拖不下去了,可能会不得不判老百姓赢,但宣判后无执行,老百姓还是输。

民主社会里法官往往各有个性,不管面对怎样的案件,他们都只按自己的风格办理,但不管怎么办理,都不会超越法律的界限,都在法律的框架内。权势、新闻、金钱等等想影响案件是几乎办不到的事。在号称依法治国、在自称法治的中国大陆,法官就如同被阉割了一般,法律就视同儿戏。政治案件那么由政治说了算;高官发话的案件,那么高官说了算;美女上床之后,案件就由美女说了算;金钱到位了,那么自然就由金钱说了算。所以,中国的普通百姓遇上官司,只有等待宰割,真是苦不堪言。

可是再黑暗的社会,总还有一些正义者。同样法官中会有良知尚存者,会有清醒者,但是在主题是黑暗的环境中,却毫无作为。中国的法官,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没有性格、最为奴性、最不依法办事、最没有作为的法官,因为中国的法官没有独立的人格地位。

不要说法官,中国的法院都是不独立的。一是人事不独立,二是财政不独立。有此二者的不独立,中国的法院只能是党政权势人物的傀儡。在目前整个中国的人事都处在很偷鸡摸狗的情况下,法院与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一样,混乱不堪。一个廉洁奉公的法官、一个有个性的法官、一个敢于依法办事的法官,往往得不到提拔,得不到重用,走不到一定的位置上。现在这大环境中,不跑不送的法官太少了。但无论是坚持正义而从不去跑官要官者,还是其它原因不去跑送者,都几乎不可能被提拔任用。而一旦跑官要官了,就有了把柄,也就完全被控在那些为他升迁出力的人手里。

法学教授陈忠林根据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数据计算出: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这个结果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倍;职在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根据20053两会上的两高报告,在2004年,普通民众犯罪率的增幅为9.5%,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增幅为17.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权利而导致犯罪的增幅为13.3%。前者是群体犯罪率的统计比较,后者是犯罪率的增幅统计,显示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两个群体不仅犯罪率高,以倍数远高于普通民众犯罪率;并且增幅迅猛,分别高出普通民众群体8.3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

两组数据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不仅是现阶段高发性犯罪群体,亦是未来具有确定性的最危险、最需要防范的犯罪群体。

遗憾的是,遍查近几年两高通报数据,找不到这两个犯罪群体侵吞国家财产的具体数目的统计,找到的却是另一组令人瞠目结舌、不可思议、但也已经过时了的数据。这个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各级法院对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已经从2001年的51.38%递增至2005年的66.48%;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2.6%递增到了2005年的82.83%。2005年以后的数据,可能是学者不敢研究或统计;就是官方有这样的数据,也不敢拿出来公之于众。因为越反越腐的窘境下,统计数据只会吓坏了整个世界。

即使陈旧的数据也能说明,一方面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两个群体犯罪率在逐年增多、增幅逐年扩大,另一方面法律对这两个犯罪群体的惩治力度实际上却越来越弱,因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越来越少、处罚越来越轻。

如此巨大的反差,既背逆法治精神也背逆公平正义。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年司法腐败越来越重,当局反腐败调子却越唱越响、越唱越高。国家统计局数次发布所谓民意调查资料均说,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国际社会也对中国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地方政府也毫不脸红地宣传本省民告官案过半数胜诉之类的谎言

现在,全中国有越来越多敢为民众维权的律师,但法官队伍中还没传出敢顶住权贵压力维护民众权益的法官。眼下,中国的司法腐败无孔不入;中国人一旦有官司缠身,首先想的不是法律,而是找关系。而找为那个法官升迁出力的权贵者,则是最直接最得力最有效的。而权贵们要的也就是这样听话的法官,说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法官。但一旦法官的思维为这些权势人物掌控,又怎能有什么公正、公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言?!

 

推荐阅读(点击标题):1)正常国家的税收与中国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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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locc88 [2010-10-11 07:06:53 PM]

    哈。。。“推荐”!!!!!谢谢支持颜先生!!!!!!是中国人的或者不想是中国人的都可以进我博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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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locc88 [2010-10-11 07:07:34 PM]

    哈。。。。,“推荐”!!!!!谢谢支持颜先生!!!!!!是中国人的或者不想是中国人的都可以进我博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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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隐居士 [2010-10-11 07:17:18 PM]

    民主制度历经古雅典城邦,古罗马的长老议会制,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17世的英格兰,大革命时期的法国,直至在独立后采用原宗主国制度的美国,大量借鉴了法国的启蒙思想率先建立了三 权 分 立的国家,并充分发展完善,是最早最成功的三 权 分 立 民主国家。民主制度历经千年不衰,最终埋葬了封建专 制、纳粹专 制,如今已发展至炉火纯青,如同“普洱老茶”历久弥新,越陈越香。而共 产 专 制则苟延残喘,但必将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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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小成 [2010-10-11 07:18:09 PM]

    勤奋的颜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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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llclayton [2010-10-11 07:25:23 PM]

    强烈支持顔老,在一个官员只是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下面负责的国度里(因为官员的升迁,是上级说了算,老百姓说了没用),老百姓永远是被奴役的对象。出现一两个好的官员,也是可悲的结局(伟大神木的神木县委书记)。希望顔老,写篇关于神木免费医疗,县委书记被罢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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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ushun [2010-10-11 07:28:23 PM]

    长剑 你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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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公和尚 [2010-10-11 07:30:57 PM]

    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不容许诋毁的,美国的司法制度才是可以诋毁的,为了你的人身安全,你最好还是去诋毁美国的司法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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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金全 [2010-10-11 07:36:20 PM]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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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一直仰望星空 [2010-10-11 07:44:55 PM]

    强烈支持顔老,中国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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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宗草民 [2010-10-11 07:55:52 PM]

    拜读,支持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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