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日久生情,又说百年树木;十年树人。
但今天我要说的是在深圳的这家美资企业(麦迪实ModusLink)在一些老员工即将工作满十年之际,为了避免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而开始对老员工进行接触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对老员工来说是一种伤害和重挫;是企业在逃避;在变相的不承担自己身上的应付的责任。
名义上说是协商,实则是对员工进行强制解除,不同意者会受到公司的停工或工作调整到产线做普通操作员,完全违背了协商的意愿。
作为一名老员工,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9年7个月,岗位一直是公司的安全部班长,而且和公司签订合同到2013年的元月,现在我在公司这批所谓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里面(这批总共协商解除的人员有40余人;其中有多名不同意者被公司用停工的名义恐吓才签订协商解除的),我因为身体上的原因,目前还在休假中,但公司给我的选择是由目前的岗位调到产线(到产线的话我的工资降至深圳最低工资),或者是接受协商解除(按照N+1的补充)。这两种选择都是公司的单方决定,而且很强势的对待我们这些老员工。没有任何的协商余地对待我们。
现在我感到非常的无助和迷茫。难道在一家公司勤劳了十年,我们得到的就是这些吗?国家的法律对我们这些劳动者的保障是那么的无力!让这些资本家到处钻空子。十年青春十年光阴奉献给到这家公司;奉献给了深圳;而到头来得到的是被人逐出门外。谁能为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主持正义,为我们谋取那点微薄的并且是属于我们自己劳动所得的福利。
实总经理戴伟明Steven Tay带头群殴公司员工 2009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午11:30左右,带领公司高层领导在福田公司前台大堂对员工 A 进行暴力殴打,总经理戴伟明使用矿泉水桶对代 A 头部进行猛烈的击打,从前台大堂追打至外堂,将其击倒在地,四名高层等人又用脚对被击倒无法站立的 A 猛烈踢打。后把瘫倒在地的 A 拖进电梯扔到银东大厦一楼。后该员工向**保税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接警后与被A到公司核实案情,并录影取证且告诫公司不得将公司领导的施暴录像删除。取证结束后将事件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处理,后来利诱 A 同意公司提出的经济补偿5000元而不追究戴伟明等的法律责任。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安全经理就私自删除了公司领导的施暴录像资料过程。 但该段资料已保存予**保税区派出所。
在我不同意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禁止我进入公司。公司总经理戴伟明Steven Tay和人事经理曹还给我*下套*《录音》:说公司调你去生产线你愿不愿意《工资从3000多降至生产线1000左右》我说肯定不愿意 《在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我愿意-》你这是变相裁人。难道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快满10年啦吗? 已经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相信法律能保护我们这些快满十年的老员工的权益。保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