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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9 12:55: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嘉宾观点 | 浏览 1607 次 | 评论 3 条

今天上午(28)参加了香港知识产权署主办的《中国内地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研讨会》,知识产权署特意请来了一个国内知识产权代表团为研讨会举办了讲座。研讨会上,当听到一位香港业内人士向代表团提到欧洲海关检查中国游客穿戴假名牌产品的问题时,让我联想到了上周辩论会的辩题,即“消费者穿戴假名牌挨罚, 有道理吗?”。

 

辩题的疑问不难解答,因为在中国如果消费者仅仅是自穿自用假名牌,应该对其进行知识产权法制观念的教育,但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入乡随俗是基本的生活常识,欧盟一向对知识产权问题要求较高,因此立法比较极端,包括知识产权侵权要追究消费者的责任。既然踏上别人的国土,就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就象中国的传媒管制比西方严格得多,西方人在中国主权范围内就不能照搬西方的做法,而要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当然不知者无罪,以后大家出门多留意就是了。

 

问题的另一面是活着其实没必要那么累。记得到香港之初,一个早我几年来香港的好朋友(亦是一位女律师)就好心地向我传授经验:在香港一定要穿戴名牌,尤其是社交场合,否则,在白领圈里你就没有面子,别人还会以各种方式轻视你,一定让你尴尬地想往地缝里钻。另一个在英航飞机上结识的空姐也提醒我“在香港不比脸,就拼谁的钻戒大。你别看你漂亮,不如钻戒有魅力。”

 

我很感激她们的好心,可我觉得这些概念实在没有意思。对于那些价格成千上万的大名牌,我的态度是:一是量力而行,没有经济实力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二是即使有消费大名牌的财力,也要尊重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确实喜欢、有个性的商品,没必要过多考虑别人怎么看自己、盲目追风。人应该活得真实轻松,以自身魅力、个性左右穿戴(名牌),而不能让名牌左右穿戴自己,沦为名牌的奴隶。

 

在香港这些年,我也买了些自己喜爱的名牌,但更喜欢国内那些质量过关、有地方特色、格低廉的商品。我喜欢逛北京的红桥农贸市场、深圳的罗湖商城、上海的向阳路。一次北京的一位律师朋友打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在逛红桥农贸市场,他大惑不解地问:你的收入水平怎么会看得上这种地方的东西?我的回答很简单:喜欢。

 

香港生活几年一晃过去了,我一如既往地按照自己的消费价值观生活,没有觉得没面子,也没有想钻地缝儿的时候,生活得挺好、挺自在、挺受大家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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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 cat [2006-05-08 10:42:00 PM]

    Re:Qing,I love you so much!

    Qing, I love you so much that I wish I could see you on TV show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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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 cat [2006-05-08 10:51:00 PM]

    Qing, You are a nice lady!

    Qing, Could you give me a few words when you have a moment?

    回复 删除
  • 6699 [2006-05-09 03:50:00 PM]

    Re:从知识产权保护说到北京红桥农贸市场 (文:董青)

    I like Miss Dong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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