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便服执法、酒后执法等五类执法行为将成为城管队员的“黄线”。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市民如果发现城管队员在执法中有上述不文明行为,可通过多种途径投诉,一经查实,有关方面决不姑息。(5月16日《北京晚报》)
此举看似严厉,实则未必。看看相关 方面对城管上述行为的定性就知道了:不文明执法行为。而“不文明”仅仅是一种道德描述而非法律判断,这在全社会强调法治的语境下多少显得不伦不类。
上述“不文明执法”行为,分明就是非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甚至可算是公权力腐败。比如:粗暴野蛮执法,表面上看是不文明,实质上却是滥用公权,因为这必然侵害到商贩们的合法权益;不开票据,显然想把罚款收入私人腰包,更是典型的腐败行为。
与此相似,部门禁令中还泛滥着另一个词,“不正之风”,如严禁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杜绝高速公路乱罚款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垄断行业乱涨价的不正之风等等,不一而足。所谓“不正之风”,也可说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模糊的道德语汇,但仔细考量,上述种种何止是“不正之风”,分明就是违法、滥权和腐败嘛!
以上有关方面对不文明执法行为、不正之风的错误定性,折射出一种权力话语现象,即对官员行为的“美名化”与对普通公民行为的“污名化”:掌握着话语制造权的强势者,在描述官员某种不正当行为时,用的都是相对委婉的词语,而在描述百姓这类行为时,却往往使用相对严厉甚至是污辱性的词语。
比如,不少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多种手段为建立特别账户,为员工搞福利或用于公款消费,这违反了预算法,甚至就是腐败行为,有关方面却仅以“设立小金库”名之。而公民一些捍卫自身权利的正当行为,却被冠以污辱性的称呼,比如称不服强制拆迁的百姓为“钉子户”,称善于用法律维权的人为“刁民”。
上述污辱性称谓,无一不指向普通百姓,而很少指向官员。比如,打击官商勾结是近年一个关注度极高的公共话题,更是高层一再强调的反腐重点。然而,偌大一个中国,两千五六百个市县,谁见过一条“严惩官商勾结”的标语?(曹林)
东方早报 2007-05-17
曹林好象是橙色**的先锋派,这儿子危险
有种
曹林,你如是十大元帅或老一辈革命家的后代,中国就有希望了!!
是哦,曹林很危险,说不定哪天会被那些当官的搞死.
曹林万岁!!
曹林,你为何姓曹不姓邓.
做人当如曹林
林林加油,写得太好了,佩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