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营销咨询中发现,有的客户对产品名称不重视,他们认为产品名称就是个记号,不用费那么大劲儿,取个差不多的名儿就行了。更多的客户对产品名称重视得不是地方,有的阴错阳差,有的南辕北辙。这在技术出身的管理者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一家高科技企业要进军方便面市场,为了体现高科技,给方便面取名叫“凹坦途”!哎呀呀,且不说消费者能否弄清请这“凹坦途”到底是种什么高科技,单单看字面心里就发怵,谁愿意吃这种方便面?反正我不吃,看着都硌牙!原来,这名字是该企业英文名称字头的译音,就算你有神眼也无法看出它其中的美意呀!这不是有钱没处花跟消费者捉迷藏玩嘛!试想,这样的产品即便真给它机会在市场上与“康师傅”摆在一起,其结果还用说吗?!
前国足洋教练米卢说:态度决定一切。在营销上,观念决定一切。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名称出现。营销,从给产品起名就开始了。
如果用生产的观念来看,产品名称确实没有那么重要,它只是一个产品代号,顺口响亮就可以了,最多再追求一些外在的形式的美,犯不着在名字上费那么大工夫。有的虽然给名称赋予了某种美好含意,但这种含意没有从市场的角度(即消费者和竞争因素)做考量,是企业或老板个人的喜好,一厢情愿,结果可能是产品投放市场才发现,名字对销售形不成支持,甚至严重的还起反面作用,给营销工作平添了很多麻烦。
有一种饮料叫“牵手”,许多人都知道,但一直没有形成热销。论营养论口味论产品概念都不弱,为什么热销不起来?我看问题首先出在名称上。
只要是正常人,首次看到产品名称“牵手”产生的联想应该是恋人、情人,以及无论什么原因走到一起的人,给人的联想是美好的、情意绵绵的。那么不用说,“牵手”的目标对象应该是:深深相爱着的人,包括恋人、情人和亲人,以及合作的人。多好,此前还没有产品这样定位过。但令人费解的是,产品包装、广告、新闻报导、终端展示、促销活动传达出的信息从来感受不到这个定位!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企业的意思是,自己是做农产品转化的,牵手说的是企业自己:一手牵着农户,一手牵着市场。昏死!原来是此牵手不是彼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