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主应该成为常态,这种常态对公民个体而言其实既属于个体的权利,也是属于公权力范畴,但首先是个体的言论自由范畴。
对公权力和私权利我有自己的理解,就拿昨天牡丹卡的事情来说吧:那张牡丹卡属于我自己的,不属于其他人,而取款机的所有权属于银行系统(无论这家银行的性质是国有还是股份制的),但使用权却是大众,因此取款机或这类银行的自助系统也是属于公共系统范畴。我在取款时或去申请换卡时,是在履行自己的公民权利,但这种权利却也是公民公权范畴。
对于企业,也有很多种性质的企业,企业的所有权也有很多不同,但企业在履行日常运作时,企业对全体员工来说一样存在公共空间和个体空间;企业的所有权和领导权也是同时存在公权和私权的问题,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对公权和私权缺少自觉性的认识。
再说一些公营机构和公益机构,他们的公共性质却更明显,无论它是国有的或是民间的。
因此,对公民个体而言,公权力和私权力基本是同时并存,公权力也并不完全体现在所有制上,而社会主义应该是以尊重个体利益为前提,并合法保障公民的公共权利;另外个体的差异性(过去我们是按等级来划分来体现差异性,这是强化人的差异性从而导致竞争不具自觉性和自由特性,也让大部分人失去很多应有的公权)却又客观存在,也因此才会强调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权等。
以上基本上是我自己对民主的粗浅认识。还是那句话,民主的辩论存在政治博弈但又不等同于政治博弈,对我而言只是很生活化的常态;民主辩论也不等同于理论设计,但却存在着一定的思维碰撞;政治博弈或政治学是另外一门学科,这个我就不擅长了,也讲不出什么道道来,至于系统理论的阐述还是留给学者们去搞吧,我偷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