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兰克福学派的干将人物阿多诺在其《残生省思》中说:“错误的生命无法正确地生活。”这句话也可以说成:合理的生活必须以非谬误的生命为前提。其意思是说:没有完成“一平三通”就不要建房子。台子没有搭好,就不要忙着去唱戏,去演出。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学会走,就不要去念到跑;没有学会跑,就不要去奢望飞。没有“主机”(国家正常的制度性建构),就没有必要去安装什么什么“软件”(各种各样花里胡哨所谓公正而合理的法律与法规)。就像再好的软件都需要一个基始的运行平台一样,再好的法律也同样需要一个合法理性的国家秩序的确立。否则,任何软件与法律都会成为云中阁、水中月,成为软件的摆设,法律的幌子。软件不能达到软件的目的,法律也无法实现法律自诩的那种法律的效果。
我认为,人们切不可以做没有基本条件之前提下的、且只能在这种前提下才有条件去做的任何事。否则,国家文学的全部成果与反讽就是《金光大道》、《艳阳天》;芭蕾舞的最高水准就是蓝天幼儿园;绘画的巅峰之作就是方励君的《打哈欠》,张小钢的《豆鸡眼》;文化的辉煌成就就是文字的笔画构成——视觉的书法,而不是遣词的考量、造句的逻辑、篇章的才情——思性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