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开拉了序幕,反腐反贪的呼声似乎更一步走进寻常百姓家,本次宣传周宣鼓励大家实名举报,一但成功举报就会获得一定奖励,这种宣传让人觉得就好似报社报料一样,一经采用就付你报料费,听上去很吸引。
但据闻,第一天的举报日就成为信仿日,这说明了宣传方式还不足以让大家明白这次宣传活动的目标是什么,而腐败和贪污与滥用权力,暴力执法等是否同一性质,作为一个市民,我对这方面常识严重缺乏,所以宣传周是有必要对象我这种法盲展开。
很多时候我们看电视、报纸说贪官落马,说他们利用职权以权谋私,那么,我不禁想问,谁最知道贪官的言行举止呢,当然是他们的同事了,一个普通老百姓又怎会得知贪官污吏是如何犯事,又从何处得到有力证据。我个人认为举报贪官的最有效方式是有良知的官员去检举揭发他们的同僚,而然实名的话,那么这位有良知的官员是否能够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用怎样的形式去保障举报人,在这点上,我还未看到有具体的措施和法例法规去支持。
用常理去推断,一个贪官是不可能单独犯事的,当一个人去举报某人贪污时,从法律上去说,最基本要有人证和物证,而收集这些物证和人证的过程,我觉得是相当困难的,然而在整个宣传周活动中对于什么是有力的物证和人证没有做出一个清晰和详细的导则,也说是说,在如何取证和保留有效证据方面并没有作出明确的指引。
这就不难怪市民将举报日看待成信访日了,要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应从完善体制、修订法律法规上去完成,将根拔起。鼓励举报贪污腐败现象,应从保障制度、激励制度上面,真正成为为举报人撑起一把能够阻档枪林弹雨的保护层。至于,对于我们这些小市民,宣传的重点是让大家懂法识法,宣传什么是贪污腐败现象,什么是贪污腐败行为。
不过,最后我想说的是本次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全称是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周,主要针对比贪污腐败更危害大的渎职侵权,对于这点,又有多少市民会知道呢?
在大家将本次宣传周的活动视线停留在举报有奖上,那么又有多少市民知道本次宣传是为了打击渎职侵权,又有多少报纸报刊对渎职侵权作更深入的报道。记得有一年消费者权益日,我从家里的信箱到到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本小册子我受用至今。
什么时候才会有关于反贪反腐的法规投到我的信箱去呢?消费者维权至今我认为已经算是步入成熟阶段,消费者维权涉及的还是普罗大众的日常事,至于处理贪污受贿,渎职侵权更是上一层建筑所面对的“日常事”,对于一般市民来说,宣传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社会危害性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已经足够了,至于举报渎职侵权犯罪更应激励各阶层公职人员去揭露更为适宜,毕竟他们与“贪官”接触的机会比老百姓多。
:victory: 为国操心,人才啊``````````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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