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猛于虎”,这句话在李金华日前所作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得到部分证实。与往年审计不同的是,今年重点审计了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的收费情况。结果发现,和中央部门本级预算执行相比,其所属单位问题比较严重,尤其是所属单位依托部门权力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我们看到,在抽查的26个部门所属的138个单位中,有5个部门将享有的收费权转移、分散到下级单位,涉及收费4.84亿元,仅2005年和2006年,这些单位就因此受益1.15亿元;有12个部门所属或管理的28个单位依托部门的权力、影响及公共资源等收取费用,涉及45个收费项目,仅2006年收费就达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调查表明,收费已成为一些部门所属单位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有的甚至依靠收费生存。
可以说,审计报告用无可辩驳的数字说明:中国正在陷入收费经济的泥潭中。
近些年来,有关中国行政性事业收费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是雾里看花,众说纷纭。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字,2005年中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但对这一数字,人们多有怀疑。有人估计至少在万亿元以上。比如,经济学家周天勇经计算得出,2004年,单工商、质监、城管、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所收费用就高达9367.67亿元,加上检察院和法院所收的356亿元,共计为9723.67亿元,
公共财政学的一个准则是:只有政府向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准公共产品,才可收费,而且收费的价格水平和范围要受到社会的监督,除此之外,像议会、政府、司法、警察、军队等等机构,由纳税人向政府交税,再形成政府的公共和社会管理预算,以此方式来供养他们。除了国家的征税机构,决不允许它们凭借自身权力随意向自然人和法人通过收费和罚款来筹集经费供养自己。这是现代政府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
然而,在目前的中国,收费现象比比皆是,几乎没有不收费的政府部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5月份在收费统计工作座谈会上就表示,行政部门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和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像人们反感的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不过是其中比较突出的罢了。
过多过乱的收费,首先与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人员庞杂有关。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31个中央部门共管理各级各类单位(不含经国务院批准的职能司局等内设机构和派出、分支机构)5074个。目前中国共有事业单位人员3000万,没有进入社会保障的公务员退休人员1000万左右,县乡还有1200多万非编制干部。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无限制膨胀,财政给不了那么多钱供养这些人员,其经费来源就只能出自行政和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和罚款。尽管后来对只给“政策”不给钱的财政体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改革,但由于在具体实施中依然将非税收入全额发还或差额返还给收费单位,事实上也就变成了下达收罚任务、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的体制。
另一个原因与审批有关。行政和事业部门能够有收费的机会,除了有管理之名外,更由于有审批权力之实。相对于其他管理手段,行政审批和许可能够直接、显著地体现部门权力,而这些手段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异化成为以收费为根本目的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实上也是这样。2003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各地和中央部委虽然清理出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可由于这种清理靠的是政府部门的自觉,在很多地方和部门便出现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有利的、能够收费的项目,无利可图或者收不到多少费的项目才被清理掉。而且某种程度上现在行政审批又有反弹的迹象。可以说,在我们这里,政府体制最明显的两个特征就是审批和收费。
依托部门权力、影响和公共资源的收费经济的流行,其所产生的示范效应会刺激政府部门和行政性授权机构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去大肆敛财,从而加重群众和企业的经济负担,抑制社会创业,窒息社会活力,破坏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所以必须对收费经济进行改革,废除目前政府各部门和授权的事业单位在行政性收费和罚款上的自收自支和收支两条线体制,凡须财政供养的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都应当由政府预算经费供养,禁止通过向居民、工商户和企业收费和罚款来筹集经费。另一方面,既然收费的根源是由机构和人员的臃肿膨胀造成的,要改革收费经济,还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审批许可,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以外包或出售的方式推向市场,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让政府回归到一个中立的监管者角色。这是根本。否则,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