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个人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2007-06-30 14: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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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乡流传一句话:“养猪的不如杀猪的,杀猪的不如卖猪的”。这就是“猪”定律。就是说实际创造财富的人不如经济人。这条定律同样适用于建筑业,建筑工人不如建筑商,建筑商不如倒卖项目的。

    96年某集团公司的成老总,找到我,他原是建材局付局长,是我老上级。他的集团公司在西郊有100亩地,计划建“装饰材料市场”,已立项了,要我给他承建。天上掉馅饼啦,太好了。我忙着签约、勘探、规划、设计,组织队伍进场。 

    其实,我想发财,最快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项目到手,转手就卖,但这是在刀尖上跳舞,是犯法的,我不敢。“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话说的很形象。

    我走的是一条崎岖的山路,前面困难重重。我们签的合同其实是一纸空文。按照合同约定,队伍进场,甲方给付我方预付款应为合同价款的20%,但成总说:“你们先开工,我们这么大的集团公司怎么会少了你这点小钱?你把基础先做下去,做到正负零,拿钱。”(注:正负零指室内地坪标高)于是,咬咬牙,做吧,还好,砖混结构,红砖还能欠到(县里有30家砖瓦厂)。

    到了正负零,成总又发话了:“主体结束后预付款、进度款一起付。”到了这时候已是骑虎难下,如果停工待料,势必增加管理成本和工人工资。明知上当受骗,还得继续干下去。只得动员全体管理人员,动脑筋、想办法、骗材料、给奖励。

    95年以前,只要你招招手,要什么材料有什么材料,如今材料商们,门槛越来越精,常常材料运进工地,拿不到钱不卸车,宁可价格低点,也不欠帐。想骗材料商谈何容易。

    于是,能借高利贷借高利贷,能向银行贷向银行贷。终于,主体封顶了。年关也快到了。成总这边工程款还没动静,派人去集团公司好几回,无果。

    我只得拿出最后的撒手锏,带4个人、两付扑克牌,找到成总的家。

    你也许以为,这下子问题解决了。不,问题没这么简单。我把人交给成总,叫他们不要影响成总和家人休息,要到钱再回来。

    在我即将离开时,成总喊住我:“你们的人先回去,明天到集团公司会议室谈判”。

    我让他一马。第二天,我带人来到集团公司,成总热情地接待我们,谈判开始了,成总先是开堂白,感谢我们的支持云云,接着,言规正传,他说:“说实话,我们的资金最近进口了一批泰国花梨木,还没脱手。你们如果急着要钱用,是否可以考虑拿一部分泰国花梨木?”

    我心中想:“你这个奸商,原来是要向我推销花梨木。我如果拒绝,我将完全陷于被动,我这年关是没法过了”。我当即回答:“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成总说:“不能全给你,我集团下属红木家具厂要留一部分原料,最多给你80立方。”我说:“不行,你得给120立方,我才能过年关。”   

    经过反复较量,成总说:“给你100立方花梨木,再给你20套红木家具。”我心中想:“你这个奸商,又让我给你推销产品了。”

    弱势群体就是弱在这里,明知这碗饭是馊的,捏着鼻子也要把这碗饭吃下去。你拿不到他的钱,只有拿货了。最后商定价格,花梨木13500元/立方。家具12万/套。我们县做红木家具的工厂有好多,春节前,我派人四出推销,只要总体不亏本,低于市场价卖掉花梨木和红木家具,渡过了年关。没欠材料商和农民工一分钱。

    95、96年,我连续两年,当选上建工系统的先进工作者。

    2000年,我们单位(母公司)宣告破产、清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这子公司当然解散。不少的同仁们感到失落,但我反而感到解脱。

    从此,我只要为我自己操心就可以了。

    我又开始了3年浪迹天涯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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