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不敢说真话,特别是领导不爱听的话。说了真话就倒霉。榆林市一位副市长,说了十句真话,没有出两个月就被调了。这十句话是:
第一,就是不依法行政。行政权万能,这个现象在县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比较突出,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自己给自己赋予很多权力。比如:本来是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以后就按这个来;下级机关的人也说“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或者“须经过政府同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政策规定,领导一句话,你就得按这个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了,这个问题我觉得是最大的。法律明确规定,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是就是这么被抢夺了。
第二,就是有法不依的问题。比如变相违法违规的问题,明明法律有规定,但是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的如餐馆的发票问题,顾客要发票就是200元,不要发票就是180元。按理说有规定就按规定来,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包括现在的出租车位停车,那个管停车费的老太太都会给你说:要票3块钱不要票2块钱、1块钱也行。既然有规定,就要按规定来。
第三,就是法与情、理互相脱节,有法难依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基层比较多见。比如:法院有时候判的一些案子。你说他依法办事了吧,他也依法办事了,程序、定性都很准确,但是就是执行不了。为什么执行不了,原因是在审判的时候把这个情和理没有考虑进去。比如说有个农民开拖拉机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责任全在这个开拖拉机的人,按法律规定这就要赔10万块钱,结果这个农民所有资产加到一块不到1万块钱。法院判得准不准?准,定性也准,该赔多少就是多少,法律规定就是10万,但就是执行不了。没办法,要人有人,要钱没有。更重要的是那个撞人的人受伤住院,在医院就是没钱看病,把医院整的没办法,他也不出院,关键是这个人家里头困难,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结果要人救济。类似问题是比较多的,所以我一再讲我们基层工作部门,包括法院、政法部门最高的境界是法、情、理完全统一,有些案子不要审判,审判以前给他调解,本来要判10万,你不要要10万啦,给你5万块钱,如果他能拿出来,5万块钱当场结清就完了,两清了行不行?如果行,就是借点钱不也就完了,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结果不这样干,所以有法难依。还有就是法律规定和现实也是有点不相适应,没办法执行,这样的情形也是比较多的。
第四,就是依法搞腐败的问题。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林业部门有林业法,土地部门有土地法,都有法。在执法阶段,好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在这里搞腐败。这个现象也非常多。比如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应该是罚50元到200元,罚50元可以,罚200元也可以,那么必然的出现了交管部门收你100元钱不开票,这个太普遍了。咱们好多法律伸缩性太大,自由裁量权太大,往往搞腐败就在这里头。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在抓住你这个事情以后,先给你个“下马威”,说你这个问题太严重,按规定应该罚你两万,罚你多少万,先把你吓住,然后你再请他吃饭、喝酒、送礼,最后,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少罚一点,本来应罚1万,现在罚5千。吃了、喝了还把人情落了,还不违法。这样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这样的问题在全国的基层都一样,都很普遍。好多部门就是利用这个执法权进行腐败的。
第五,就是决策不科学的问题。最近有个新观点,决策的腐败就是最大的腐败,给领导干部送两条烟,送两瓶酒,吃了一顿饭,你说这是不是腐败?是腐败,但危害不大。本来这个工程不该上,他非要上这个工程,本来这个工程花1000万就可以了,他非要花个2000万,不加强审计,这个工程一确定,把国有资产最后流失。还有,他这个工程刚干了没两年,不行了,要退钱,按照规划他不应该干这个,不按规划来,或者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批了,批出去刚盖起来没两年就要撤销,或者这个建筑不合要求了,这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所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第六,就是监督不力的问题。现在基层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的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搞了就搞了,没人管,举报信上去石沉大海,大媒体上不去,一般的小媒体登上去也没人管,所以越搞胆子越大。特别是在我们基层比较偏远的地方,那确实是山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不按政策规定,不依法办事,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干了就干了没有后果,不怕。所以他为啥不干呢,干了有好处啊。
第七,就是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败,给自己的亲戚呀、朋友呀办事。特别是招标,本来三天完成的事他们一天就搞完了,本来要开信息发布会,实际上他在不太知名的媒体给你发布个信息,很快就结束了。实际上他的信息公布是限定了范围的。
第八,就是审批权过多的问题。我国这个审批权,尽管中央在抓,减少了好几批,一次减300多个、500多个,但相对于美国克林顿上台一次就减审批事项上万个,咱们这个审批权还是多,没有审批权了就没有人给送了。减少审批事项以后,审批管理上会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有些机关往往就抓住一个特殊事例,夸大事实,赶快把他的权力收回来,形成了反复。
第九,就是办事无期限的问题。现在好多机关办事没有法定的期限,所以好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你报个审批事项,报上来了,我就是给你今天批不上,明天也批不上,等你把烟酒拿来后,才给你按程序办,就不知道要搞多少名堂才能给你提到这个会上。会议研究了以后,这个批件能不能及时给你,这里头还有名堂。你来了,他还是不给你批件,说是顾不上,你还得送礼,送烟酒,送钱,然后你来取。等了几个月不上会,好不容易上会了,就是批件下不来,你说你不给能行吗?原因就是我们办事没有时间界限。所以我就讲:哪个地方缺一把手,组织部门你必须在几个月给人家配上,缺了副职组织部门必须在几个工作日给人家配上;人事部门报来的调动干部,必须在多少个工作日批下来。市长、副市长给批了钱,你财政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给人家打到账上去,不要让人家上门来要。现在就是,市长批了钱以后,部门不跑上个三趟五趟根本拿不到钱,我们办事效率就是低到这个上头。
第十,就是行政成本太高的问题。现在行政,包括开一个会,包括研究一些问题,有时候开半天的会,非要通知地市的市长或者分管领导来,从榆林来西安一趟,来回得三天,吃、住、用,多大的成本。有时甚至是听半天的报告会,也要通知到市长、副市长参加。
就这么十句话,在老百姓看来,那是实实在在的话,可是一些人就是不爱听。而且一听就恼火。你说这社会还敢讲真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