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情系列之三:诡异的知青园
李乙隆
知青园原名知青田,是下乡知青学大寨赶昔阳战天斗地开山造田造出来的,那时候以粮为纲,种水稻,严重缺水,知青们一插上秧便开始抗旱,累死累活,亩产两百斤,报表上多填了一个零。知青回城后,便荒着。荒了一阵子便种上了水果。种上水果后,称为知青园。知青园承包给村民去管理,至今已四易其主。第一个承包者只承包两年,第二个承包者也承包两年,第三个承包者承包三年,第四个承包者承包50年,承包期太短不利于知青园的可持续发展,承包期长使承包者不仅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管理,还可以增加投资,使知青园这片土地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当然以前承包期短并非承包者目光短浅,而是政策上的原因。
知青园种植有香蕉、桃、李、龙眼、荔枝、梨、橄榄等。第四个承包者还在知青园中有泉眼的小山谷里筑起水坝,截起了纤细的泉水,蓄成一个小水库,也可称为池塘。水中养鱼虾,水上养鹅鸭。第四承包者还在知青园里养起了蜂,还养着一群鸡,养了两条大狼狗,养了十多头羊。知青园中极少采用化肥和饲料添加剂,讲究天然,近乎一个生态圈。除了人畜粪便外,还把那些长势茂盛的小草锄下来,晒干后,弄成一堆一堆的,在上面盖上一定比例的干泥土,烧起来,这是我们家乡人所说的“火烧土”,是极好的有机肥。我不想用生花妙笔去描状知青园姹紫嫣红、蜂飞蝶舞的春天,去描状波光粼粼、鹅欢鸭叫的池塘晨景,去描状知青园中生气勃勃的各种生命,更不用说枝头上那些生动的果实了,只凭上面那些说明文般的平实介绍,你已经对知青园充满神往了。你一定要问,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是谁,你想与他拉拉关系,以后到他那儿去玩。告诉你吧,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正是在下,本文的叙述者、未来的著名作家李某。
知青园第三个承包者是个高考落榜者,高大英俊,有文化又能吃苦耐劳,承包果园足见其创业雄心。他叫玉坤,名字有点女性化,人腼腆、内向,比女孩还怕羞。名字及性格,与他的外表都不相称。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本村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乡村姑娘可不懂白马王子什么的,是叙述者为省点脑力,按自己思维习惯写上去的。反正意思清楚就好了,大家不会苛求于我的是不是?我还算不上什么大作家,如果是大作家,我犯得着脸朝黄土背朝天来侍弄这知青园吗?丑话说在前面,大家也许就不会对这篇小说期望值过高,读后因失望而迁怒于作者。
白马王子——既然“玉坤”唤起来有些女性化,有损于这篇小说男主人公的高大形象,还是谓之白马王子——安营扎寨在知青园之后,便大刀阔斧进行改革,铲除杂草,补种果苗,筑起小水坝,疏通水沟,在山上挖了一个大厕池,在厕池边上围起齐腰高——恰好遮去羞处的小石墙,可在里面淋浴和大小便。厕池不但积肥,还蓄水,有一条水沟通向厕池,晴天水沟是干的,下雨天便有水流进厕池,可用来浇果苗。本来白马王子是会把知青园一直承包下去的。他在承包合同中加上:“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意继续承包,应给予优先;倘若乙方承包不成,甲方要对乙方新种的果树给予补偿。”倘若他一直承包下去,我便不会成为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也不会在这里饶舌了。其实,尽管我对知青园一往情深,我还是希望白马王子能一直承包下去,我总不能为了成为知青园主人,为了写这篇小说,而让白马王子死于非命呀。看着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死在22岁上,谁不痛心!可不管我的美好愿望如何,白马王子径自死了,死得没商量。
我现在胼手胝足于知青园,可谓是踏着白马王子的足迹,继承白马王子的遗志,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开创知青园的新局面。
知青园里有一排知青小屋,是石屋,在村民眼里神秘得很。何止神秘,分明是恐怖呀!我真的不是写小说的材料,扣人心弦的素材落到我手里,纯属浪费。就说给小说定题目吧,这篇小说完全可以题为“恐怖的小石屋”,我怎么就起了这个既不风花雪月,又无刀光剑影、鬼怪精灵的名字——《知青园第四任主人追忆前任》。怪不得我发在网上的文章点击率总是低得有伤自尊,没有一个撩人的好题目呀!我也不会搞一个“酷”一点的笔名。在网上,笔名其实很重要,就像广告征婚的女子,倘若有一个雅致隽永、音韵悦耳或洋里洋气的芳名,应征者一定要比名字土气俗气者多得多。大家知道,我的名字比我的相貌更缺乏说服力。怪不得有些人转发我的文章,总要删掉我的署名和改掉文章题目。
知青小屋一排4间:一个男宿舍,用途略;一个女宿舍,用途略;一个储藏室,放生产工具和劳动果实;一个名字略,作厨房、食堂用。后面还缀着一个小小的卫生间,用途略。卫生间下面是一个小厕池。最先倒塌的是卫生间,到现在仍十分完好的是女宿舍。男宿舍被台风掀去半个屋顶;由于地基的关系,储藏室倒了一面墙,屋顶也塌了下来,一地碎瓦;厨房没有铺上水泥地板,杂草葳蕤,缺乏阳光——阳光只能从窗口照进来——杂草不是碧绿一片,而是杂着笋白和鹅黄,十分娇嫩。下雨天,屋顶漏雨严重,故不担心草们缺水喝。
第三任主人住在女宿舍中,第四任主人住在自己新建的、离知青小屋约
我这个人不但懂人情,也讲“鬼情”,各种果子成熟时,我总摆一盘到那坟堆前,摆一盘到那女宿舍中,还插上一柱清香。逢年过节也烧些纸钱。对这些我无所谓信,也无所谓不信。既然有些事情谁也说不清,我这个果农何必费心呢!
我的果园在合同上的叫法是知青园,我称之为南山月山庄,自封为庄主。南山月山庄的前身知青田,正经的叫法是南岭知青农场。南岭知青农场曾经报纸有名、电台有声,之所以未能“电视有影”,是因为那时还没有地方电视台。
知青农场曾经红红火火,知青小屋也曾经风风光光。瓦亮壁白、窗明地净。墙上有领袖像和那时候各种流行的宣传画样板戏剧照什么的。对比当时的我们村,知青小屋绝对称得上雅致洁净格调高的去处了。我曾跟读高中的大哥去知青小屋玩,满墙的画使我眼花缭乱,红光一片,让人感到临火般的温暖。对温暖的记忆使我记得当时正是冬天。那时候的衣服比现在少,那时候的冬天比现在冷。当时我怯怯的,怪生份,但过后却把这经历当荣耀,跟小伙伴们炫个没完。
葬在这园中的女知青,当时不过十七八岁吧,但在八九岁的我看来,俨然是个大人了。知青们进村文艺宣传,演铁梅、喜儿的,就是她。
她,好端端的一个人,大家说她死了,她就真的死了。她在一次抗洪中,被山洪冲下山去 。其实知青农场不可能有多大的洪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失足沿着水流滑下山去,但大家都这样说,我苟且沿用。不管她以什么方式下去,结局却是一样的:她撞死在石头上。
当时追悼会很隆重,有地级领导参加,还到处贴上向她学习的标语。那时我就想,如果能死得像她这样热闹,再死几次也不怕。
我这样说似乎有点没心没肺,但小孩子懂什么,你别见怪。说我当时全不懂事也不恰当,隐隐约约意识到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滋味的难受。只是小孩子没定性,难受归难受,听到追悼会上鞭炮一响还是同其他孩子一样欢呼雀跃去拾没炸开的炮子。断断续续还是难受了一段时间,五六天吧。每次难受起来,很快被什么好玩的事打断,持续时间倒不长。倒是年事渐长,偶尔想起她时,偶尔会惆怅和感慨一番。偶尔路过知青园,看到那颓败小屋,萧索孤坟,偶尔也触景伤情。成了知青园第四任主人之后,知青小屋与她的坟墓天天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本应熟视无睹起来才合乎常理,但在某个时候,不知是自己情绪低落而感受到知青小屋与她的孤坟的荒凉、落寞,还是凄清的景象,使自己更加郁郁寡欢。好在这偶尔的偶尔,其实不多,糙爷们一个,倘若经常那么自作多情地“偶尔”一下,也太娘们了。
我一直羞于叙述她搓着我的手时,我的下身很争气地挺了起来那一种很新鲜很舒服的感觉。她拿糖果给我吃,见我手脏,便为我洗手。她在热水瓶中倒出了一点水又舀进了一瓢冷水,在脸盆里,水不温不冷,她的手掌暖暖的,搓着我的手。现在想来,她的手根本不像现在少女的手,有点黑有点粗,掌上有厚茧,糙糙的。她的手掌握着我的手时,感觉实在好极了,下身不由自主地处于充血状态,当时我七八岁。那是我第一次雄起。
如果她以一个美丽女鬼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我不但一点不怕,还会庆幸自己的艳遇。只是她是摔死的,摔死时的样子一定不好看。其实有几个人能以好看的样子死去呢,即使是病死在床上,也大多数被疾病推残得形容枯槁。在丰富多彩的鬼故事中,有一个相同点是,鬼是以它在作为人时死亡时的样子出现的,也就是定格在人鬼之际,比如吊死鬼便吐着舌头,淹死鬼便浑身水淋淋的,被砍头的是无头鬼。以前在我们村里打过几次战,便有人看到身上淌着血的战死鬼。老死的便是老鬼,不管它在作为年轻人的时候如何英俊、美丽。以此观之,天堂也美好不到哪里去,没有姑娘美如水,没有少年壮如山,一个个老态龙钟、颤颤巍巍。
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以什么方式存在,又以什么状态“显形”,这些问题是哲学家、神学家、心理学家、灵魂学家、科学家们才会去想的,我用不着操这份心,我只盼望坟堆里那位女知青能以生前那美丽的少女形象——不知我是否已经告诉大家,她是美丽的——“显形”在我的面前。尽管艰苦的劳动使她不像现在的少女皮白肉嫩,但美丽的生命总会在她最美丽的时候顽强地美丽着。知青们进村文艺宣传时,她演铁梅,看得人山人海,不看什么铁梅,而是看她。尽管一个七八岁小男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一个十七八岁少女的容貌,但村里那些40岁以上的男人,说起她的美貌,仍然津津乐道。与美丽女鬼缠绵缱绻一番,也许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愿望。当然,一定要是真正美丽而善良的女鬼,不能一转身现出狰狞的面目,咬住你的脖子吸你的血或掏出你的心吃了;也不能缠住你不放,要你同赴黄泉。充满悲剧美的结局是两人依依不舍,最终她无比痴怨地说:“奴家去了,
像许多土里生土里长的老一辈山村孩子一样,我也是在鬼故事里长大的。我对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也是又喜欢又怕的,越怕越刺激,越刺激越喜欢。那些一点也不恐怖的,带着幽默色彩的鬼故事,把鬼平常化,听起来也是很有趣的。如果鬼故事都这样讲,鬼片都这么演,潜移默化之下,人也不再怕鬼了。也许“鬼”根本就伤害不了人,伤害人的,是人自身的恐惧。在生产队时期负责巡田水的松伯,说他是“阴阳目”,夜里去巡田水时,看到鬼就像白天遇到人一样平常,有一次遇到一个无头鬼——我们村以前有过几次战争,赤卫队把敌人的脑袋砍下来,因之无头鬼的传说是有历史背景的——当时松伯蹲在田头吸烟,那无头鬼走过来拍着松伯的肩头,打看手语向松伯要烟吸,松伯点燃了一根烟递给它,它接过来插在脖子上吸着。小说写到这里一定有读者说我又跑题了,追忆知青园前任主人怎么编起鬼故事来,感谢你的提醒,我还是言归正传并尽快结束这篇小说吧。我还有许多正经事儿要做,写小说只是无聊时解闷。
我写小说总是可长可短,要结束它还不容易。就说知青园的第三任主人也就是我的前任也就是玉坤也就是我在本文所说的白马子死了,死在知青园知青小屋前女宿舍中,死在一个繁星满天、虫唱喁喁、鲜果飘香的夜晚。虽然发现玉坤已死是那天晌午,但据派出所民警推断,玉坤死亡时间是在昨夜某时,我沿用此说。对于玉坤之死,官方的说法是死于自杀,民间则说死于它杀。这“它”,便是那位坟堆里的女知青,现为女鬼。它缢死玉坤,掳去他的魂魄,在阴间或恋爱或同居或结婚。
玉坤死状颇为不雅。写到这里我便想到这篇小说的出路,也就是打算把它发往何处,并根据打算处理玉坤的死状,一是忽略不写,一是含蓄处理,一是照直写来。想来想去我这个人快人快语言无不尽还是不劳读者费心去想像,往坏处说是剥夺了读者想象的空间,听我如实道来。
与一般人自缢不同的是,玉坤不是悬着,而是躺着,躺在床铺上,脖子上勒着的不是绳子,而是女子的长长丝袜。更让人讶异不已的是,他头上罩着一条女子的裤衩,身上穿着女子的衣服。玉坤牛高马大的,那女子衣服穿起来显得很滑稽。裤子解开褪到大腿上,下体裸露着,有排泄物溅在裤子上,凝成白色的污渍。两手绑着,绑成交叉状,是一个活结,自己用牙一咬就可解开……玉坤的死状使他的死因显得扑朔迷离,但最后还是排除了各种他杀的可能性。玉坤的家庭亲友也觉得玉坤的死状很是不雅不宜张扬,只往邪异方面说开去,一时间传得诡秘异常,人心惶惶。
我这人不太信邪,小时候大量鬼故事的熏陶,并没有使我凡事疑神疑鬼,因为大量的阅读使我的知识日益丰富,看问题的角度、分析问题的方法要比村民们多些,绝不会人云亦云。
当大家对知青园避之唯恐不及之时,我不顾家庭的反对,以便宜的价钱承包了下来。这并不是说我不怕死,如果真有个美丽女鬼要我的命,即使是沉鱼落雁或羞花闭月要我到阴间去享尽艳福,我也会逃之夭夭的。
我知道许多人都容易被怪异所吸引,包括传说和小说。当玉坤之死的怪异传说被村民们津津乐道并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听众时,我不忍戳破其中原委,不忍扫大家兴致。当这个故事作为一篇小说出现在我的笔下时,我不愿故弄玄虚。如果要故弄玄虚,我去写诗或做个抽象派画家、行为艺术家,岂不更省力,何苦写这么多的字!
说白了吧,玉坤死于“性缢死”。勒在他脖子上的丝袜,原打有一个活结,在他欲仙欲死神志不清之时拉错了活结的方向,把活结变成死结。他有受虐癖、易装癖和恋物癖。那些女子衣物,有些是那位女知青的衣物,但不是从坟墓里带出来的,而是作为遗物放在知青小屋墙角杂物堆上的小木厢中。知青园第一、二任主人并没去清理知青小屋,也没住进去,只是自己在高处搭个“了望哨”看管果园。玉坤住进去了,发现了那个装着女子衣物的小木箱……那双丝袜则可肯定不是那位女知青的,因为丝袜这东西是不可能出现在那个时代的。我第一次看到丝袜,是在海外侨胞寄回家乡的包袱中。
我在1993年9月写过一篇《等待蝴蝶》,发表在当时的《汕头特区晚报》上,后来收进我的第一本散文集《梅雨时节的美丽》。该文讲的就是知青园的事,是一篇唯美的散文。但我并不喜欢这篇散文,在后来所出的散文集中,没有收录进去。全文如下:
天扯着闪电,雷在满山满谷地滚着。间或有风,直着嗓子尖叫,声长声短。雨是千万条同一音调的竖弦,音色粗浊,混沌地合奏着。
据说,这样的夜晚,常有灵异出现。何况,在这荒凉的旷野,在这远离村落的孤零零的知青小屋中。
这里原是个知青农场,现在是我家的果园。今夜,我替父亲来守果园,就栖身于这残破的小屋中。
还记得知青小屋的昔日风光。瓦亮壁白,窗明桌净。墙上贴有红红的画。对比当时的村庄,知青小屋可算是雅致洁净的去处了。
那次跟读高中的哥哥去知青小屋玩,满墙的画使我眼花缭乱,我不记得那画面的内容了,只记得那色调,红光一片,印象极深,至今想起,仍感到临火般的温暖。当时我怯怯的,怪生份,但过后却把这经历当成荣耀,跟小伙伴们炫个没完。
现在知青们的青春与那个年代一起走进了历史,留下这一片用来种果的旱园——那时种水稻,三天不下雨就抗旱;留下这一间小屋,另外几间已倒塌。
有个女知青就葬在这果园中。想来她不过十七八岁吧,但那时在我看来,她俨然是个大人了。知青们进村文艺宣传,吹口琴的就是她。那时我不晓得她吹口琴水平如何,只觉得她了不得,也模模糊糊说不清她是否美丽,只觉得爱她,梦想长大了就娶她做老婆。
她,好端端的一个人,大家说她死了,她就真的死了。是在医院里病死的。按她遗嘱,接回来葬在这里。现在她的孤坟就在这果园里,在离小屋约
晴天,在这小屋里守夜,我常常把喁喁虫鸣幻听成口琴声。
如果人死后真的有灵魂,她的灵魂是弥留在这她生活过的小屋呢,还是匿藏于那孤坟之中?若她有魂灵显于我的面前,我是断然不怕的。她永远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像我那些满脸清纯的女学生,而我是已近而立的一个大男人。
今夜,电闪雷鸣,风狂雨恶。孤坟中的女孩呵,如果你地下有知,你不怕么?
我心境正凄然。
都说这样的夜晚,常有灵异出现。
女孩,来吧,让我们相互慰藉。
要不,像祝英台一样化为蝴蝶飞来,飞越阴阳之隔男女之别。
蝴蝶趋光。为了不让灯火灼伤你,我加上了纸做的灯罩。又怕你看不见这昏黄的灯光,我把灯芯拨了又拨。
在这风雨飘摇、雷电交加的夜晚,我怀着一心的纯真,守着一屋的温情,写着满纸的寂寞,等你。
女孩,我等你,等你芳魂。
上文中有些说法与这篇所谓的小说不相吻合,比如,“我替父亲守果园”,“我栖身于知青小屋中”,“她是在医院里病死的”。这些都无关紧要,要信哪篇悉由尊便。熟知我履历的人,一定采信“我替父亲守果园”这一说法。因为如果是我自己承包了果园,一定会在履历上记上一笔的。
听说,附近的南山庵有位美丽的尼姑来化缘时,看到那知青小屋及知青坟,表情有异,走过去念经良久……
2000年7月,我写了这篇《知青园第四任主人追忆前任》,成了我当时想完成的系列性态小说或叫做性心理探索小说中的一篇,先后投给几家报刊,不知道有没有发表过。我偶尔会收到一些稿费,没有收到样报样刊,所以不知道发表了什么,也懒得去咨询。无所谓啦!
(写于2000年7月,略改于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