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的以堵治堵
北京地铁站,都贴有一张“乘客须知”类的告示。凡十四条,有九条带有“禁止”、“严禁”字样,还有三条是“不准”的。那些在告示中被禁止的、不准的,例如赤膊,例如携带枪支,例如携带炸弹,都没有错,谁见了都怕怕,应该禁止。虽说如此,看了这张告示,我还是心生疑问,北京地铁的管理者,对乘客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毕竟,99%乘地铁的民众,没有赤膊,没有带枪,没有带炸弹。在这些人心里,究竟是民众与你们为敌?还是你们与民众为敌?
这个告示中的“严禁”、“不准”,反映出北京市政管理者的管理思路,一种弄权人的心态。用到现在交通管理上,就是“以堵治堵”。
北京即将出台城市交通管理办法,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在“以堵治堵”的思路下设计的方案。政策的制定者当然振振有词,他们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设计出“严禁”的方案,如同地铁乘客须知一样,每一条管理办法都不错。但是,由于管理思路是错误的,用堵的办法治堵,用限制、严禁的办法治理交通拥堵,就像现在发改委用涨价代替体制改革一样,其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讲一个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恐怖分子在巴黎制造爆炸案,炸得巴黎街头一片狼藉,警方疲于奔命,焦头烂额。议会有人提出议案,要求通公民可以在公共场所怀疑、举报、告发嫌疑人,以便警方捉拿。议会经过辩论,否决了此议案。议员们说,自由和民主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如果我们通过这个议案,法兰西就与那些恐怖分子没有两样。
这对我们的管理者来说,真是不可思议吧!
治理交通拥挤的办法多的是,管理者偏偏采用限购、限行、限牌的办法,表面看,有道理,实则不然。因为这个办法避开了导致交通拥挤的关键,城市建筑布局、机构设置不合理(党政军机关过于集中城内),交通管理方法落后(绝大部分路段是双行线)。不说别的办法,仅把北京市政府迁到延庆县城外偏远山区,市内交通拥挤就能大大缓解,还能提高八达岭高速路的使用率,加速四化建设,为国家创造财富。
用堵、限的办法治理多,管理乱,已经不是首创。早先有计划生育,后来有互联网。其结果怎样?想必管理者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