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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琐思:落实宪法精神,让阳光照亮大地——加紧制定记者法 现在,每天都有令人吃惊的消息披露,可见中央反腐的决心。但是,细心观察,有二个特点:第一、严重的案件都是纪委侦查过的。那些未查过的呢?不可能全部都如此吧?可以知道,舆论的监督,还未到位。因为,大量的未侦破的腐官,需要新闻的阳光把他们现形。第二、记者披露的恶劣事件,基本上皆是“外地新闻”,绝少当地区记者的大胆曝光。为什么呢?本地宣传部门,严密控制着记者! “捂盖子”的人,其实就是办坏事的人,或者是同伙、协从、胆小的下级。 利益交关怎么舍得也! 暂且不提其他,但就反腐而言,难道不该让本地记者胆子大起来吗?他们应该比较外地人更知情吧?为什么不这样做呢——如果你真的想遏制日益严重的吏治腐败? 制定了记者法,他们起码有了法律撑腰,就会有人敢于揭发那些坏东西。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就是保护伞,就看你是给记者,还是给贪官。 新闻监督迫切期待法律保障,记者法立法迫在眉睫。 它的标志就在于本地记者的披露是否首发,否则,还是做做样子罢了。 三家村弟子 7-11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