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下》 (九) 礼与贤(尚贤是礼的基本功能性规范)
原文: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1);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2)。君不向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3)。
‘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之’(4);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向道,不志于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
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5)。”
解:
孟子讲:”现实而观诸侯,大多都是些执法而犯的社会罪人,都是些不知道自己自己的富贵根本于礼制度、而以身坏礼带头败礼的极其昏庸和无知的家伙;那么现实而观社会,又是个什么样子?现实社会的的人才观和现实社会中的知识分子的能力追求又是什么?在我看极大多数,也都是些有知无智的家伙罢了,他们学习权术以邀君宠,他们公然竟比着谁比谁更有能力更有办法来为诸侯们聚敛民财,而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诸侯赏赐和更高的政府地位。所以现在我们看这些所谓的社会管理者的才干自表,就大多都是‘我更有办法,让诸侯固定资产量不变的情况下,为诸侯生产出更多更丰厚的收益’;所以在我看来,现实所谓的各邦的贤相,用道德之世的治道标准看,就都是君民两窃之国家大盗。诸侯行不务正业,心里把治下地区人民都当做自己的私产,而诸侯政府的官吏们再变着花样来帮肋诸侯盘剥社会,从理性的角度看,他们这样的聚敛行为,就和自焚瑶台的财迷夏桀手下的那些干将做过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区别,形象地看,他们就都是最终成为暴君焚身台的瑶台的最得力的建设者。
内事的‘能臣’,现实的情况是上述这样,大都是些有知无智的虐民以悦主的‘能人’。那么外事的能臣,现实的情况又是什么样子?什么样的人才能在当今的世上夸称‘良臣良将’?大家公见都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都是些自称有能力‘善长用嘴皮子控制友邦、善长用刀把子修理敌国’的家伙;而这样的外事能臣,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也都一样会被看做是害民害国的贼。不论是善夺利本邦之民利而悦君,还是善夺它邦之利而悦君,其实质都是一个,就是夺民或他国之利以嫁祸于诸侯和诸侯国而求自利。前者富的不只是君财,更富了治下百姓对君王的夺利之恨;后者辅的不只是君王暴力之长,更辅长了天下对君王的暴力之仇,所以暴君越富越暴力,他灭亡的就越快死的就越惨,就这一点而论,这样的能臣良将,其实也就是害民杀君乱天下的大贼大盗高级杀手。
现实的治道就是这样的黑暗,现实的社会也就是这样的黑暗(不是几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大趋势的问题)。那么在我看它会有个什么结果?我在此做个预言:如果社会之风还是象现实这样没有变化,如果诸侯的治道还是象现实这样没有变化,那么国家的运动,在未来可能会达到这样一个高点,就是一邦自私自利的家伙最终战胜了其它的所有的对手,终于把天下变成了自己一邦的天下,这是可能的,但是就算是这样的话,依我之见来看,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的正治一统,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统,也不会带给它的治者和被治者们,带来一时一刻的幸福安宁!(就象看见了秦治秦亡一样,什么是智慧,孟子本文,讲的很清楚)”
注:
(1)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这句话中的今,当解为‘现实的’。事君者,君是一方土地之领主,一邦之治的世袭权力者;事:字本就是吏字,所以在此本意就是指通过为土地领主地方诸侯、管理社会诸种事务的‘管理人员’之管理活动来谋得个人利益的人。这样的人按周礼制度,应该是社会贤能,应该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有智爱之心和知利之能的人,他们通过自己的社会公益行为的有效性和能力性,来平衡社会,通过主持社会公平,来维护天子任命的地方平安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对周礼制度的常态和理性态的认识和实践方式。而现实的社会管理者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又靠着什么能力来维护诸侯权益?“我有让君王固定资产增值的能力,一样多的土地,如果让我管理,那么我会让它产生更多的税入,来丰厚诸侯的私人财富。辟:法,治。在些是指‘执法、管理’。通过对领主土地上的生活者和生产者的立法或者变法管理,来使一样数量的土地,相对地主而产生更多的利益。所以‘辟土地’,是因;‘充府库’,是果。全句的意思是内治之能,是通过税法一类的立法或者变法,来使诸侯没有量变的土地,为诸侯产生变量的财富。或者我们可以就简单地讲,这是一种通过变法或者其它行政管理的手段,巧取或者豪夺民利而与诸侯的办法,之所以称之为能,而不称之为贤,就是因为这种能力,是一种通过夺民之利与君而自利的能力。根本地看,因为诸侯的根本大利在于‘有民”,所以损民之利而增君利之法,就是一种‘损不足而增有余’的不德之法,也就是根本地在损害诸侯之治的正义性,在诸侯与诸侯治下之间制造或者放大社会利益的失衡,最后它的发展趋势,也就只能是社会利益失正之治导致的社会动荡和管理崩溃。
(2)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所以孟子对现实中的这样的能臣和‘良臣’做了个根本性质的判断,说这样的能人,是害民的能人,因此更深远地看,也就是害君的能人,是凌民欺君而自肥的两窃之贼。害民害君害国贼。
(3)君不向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诸侯做为人,他和一般人一样也是本性趋利的,但是因为它的社会角色,是通过正治社会来获得公食的社会管理者,所以如果他取利失道,也就是执正失正,那么说明的问题也仍然是个个人欲望和行为的非理性的问题,这是个很一般的问题,世袭正权的诸侯文明修养不足,他也一样少理性或者无理性。而这个问题也是世袭权力制度的制度者们思考过的问题,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文明制度”,在礼制度中不但有君王诸侯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规范,而且还有关于各种公食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礼制度之政治制度是一种预设多重保险的管理管理制度,只要其中有一重仍然有效,那么就会对其它层次产生环链效应。那么现实的情况就已经糟糕到了极点,礼制度已经完全崩溃,君不向道而向利,臣不向礼而向君,诸侯们因为昏聩而只把自己当成了一方最大的财主,大臣们也因良心不正而把自己做成管家。本应该执权为正社会利益的人反成了执权制造社会利益不正的人。而他所选择的帮手之能人,也都是些心术更加不正的人。这一帮人都只顾着忙活着眼前的利,只想着怎么才能把治下百姓的财富搞到自己的府库之中,看不社会利益的严重不公,已经造成了社会被管理阶层和社会管理阶层的矛盾的冲突趋向激化,并最终殃及一切社会制度和文明行为规范,不知道自己做为社会的政治者疯狂敛财的后果,是政治的崩溃和自己的灭亡以及对社会文明的大破坏和大反动。所以孟子在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昏君并不可怕(若有周公之臣尚可正天子之邪),最可怕是君昏臣助,并把文明社会的制度和社会公正权都变质为谋利的工具,一但事态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那么后果就是可以明确的了,那就只有灭亡。桀:在此孟子把夏桀抬出使用,主要的意思是使用它是“亡国之君”这个属性。夏桀就很富,但是因为他的富而不道,最终导致了夏的亡国,最终其死也不悟,这个财迷心窍的人,最终被困饿死在堆满了宝贝的瑶台上。而商纣也一样可悲可笑,他自己的死法自己选择,死也要把自己烧死在堆满了天下之奇珍异宝的鹿台之上(“不知家之盈者国必丧。如夏桀陨于瑶台,商纣焚于宝玉,幽、厉启戎于荣夷,桓、灵绝统于私鬻,德宗召难于琼林,道君兆祸于花石。覆辙相仍,昭然可鉴。陛下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一旦变生,其何以托身于天下哉!”----明史)。
(4)‘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之’———前面的人才,是向内而论的社会管理方面的‘经济人才’,这种经济人才不是富民利国的人才,而是自夸善长敛财于民的‘得法者’;而本句开始讲的的人才,则是‘军事人才’,有外向之能,长于说而能为君结交盟国,或者长于兵而能为君克敌制胜。与国:是和本邦发生国际关系的国。约,束之,善长于说而成纵或横以助君王拉邦结伙或者破敌国之邦之伙以自利的时欲。“约与国”讲的是通过结盟或者破盟,来控制一些诸侯国的行为,因为可盟,就相当于友邦。对于不可盟而约之的诸侯,也就是明确了的敌邦,有能力治民成军而克敌制胜。前者是取民之利而悦君(实质是害民害君)的内向型损人自利者,后者是外向型的损人自利者(权术外交,暴力称强)。而这两种本质一般的人(都是取李家财送张家而谋自利的不义之人),正是当今这个时代的君王时政的得意者,是所谓的“能臣良将”。孟子在此说,要说敛民之财的‘能臣’和以战欺世的‘良将’,那么夏桀商纣朝廷上两班而站的都是当时的‘高人中的高人’。也正是因为兵强将能,所以暴君就特别好战,很多通过人道方法正道解决的社会矛盾问题,都因为兵强将能而简单处理了,表面上看静心的结果来的很快,但是实际上这样的胜利,不但没有把社会的众多矛盾消灭或者弱化,反而因为暴力的压迫,把它们压缩成了反暴力的炸药包。也正是因为在这样的君治之下,越是善敛民财的人越有成就,所以君越富,民就越贫,最后逼着不想饿死冻死被官府以税不足而牢死的老百姓,反抗。所以孟子在此这样讲,敛民之财的能臣,其实就是火葬君王的良柴;兴兵助虐的强将,其实也就是火烧君王的高台。他们是君王自焚的帮手和杀手。所谓富桀,是说这样的经济能臣,就是给自焚之君身下添柴筑台而能让他因看高望远欢喜的高级文杀手;所谓辅桀,是说这样的治军强将,就是一刀一刀最终剐死昏君而能让他说大赞解痒的高级武杀手。
(5)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君失君道,(臣)民失民道,就是社会和政治的现实,那么如果社会之道不变,政治之道不变,人才之道不变,那么最终就算争出一强,得了天下,天下也不但不会因此好起来,而且会更加黑暗和残酷,自君到民,谁也得不到一天一时的安宁。居:是人休息的地方,在此意指安宁、休养生息、一朝:可以理解为天下真正的政治一统之朝,也可以理解为一日之朝。
讲:
真是莫名其妙的事,这样的古文新解,居然会在网易博客受阻!本篇之前篇《礼与兵》,因为被人或者程序检验出什么东西或者什么词敏感,而因为‘由于该篇日志含有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暂不支持外部访问。’被黑掉只能自观。
孟子几千年前的思想,其中的有些内容,我知道明太祖看了是不高兴的,但是我就不明白,它有什么东西,还会和一个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者管理条例发生不相容的冲突?
这其中的黑暗,在我看恐怕就只是网易博客管理方面的某个人的心灵的问题,掌握着这样的小小的权力,就可以封民之口,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极端的愚蠢行为吗?
言归正传吧:表象地看本文,似乎有些文不对题的的感觉,其实不然,治邦失礼就是失道,所以知礼守礼,忠于礼而非忠于君欲者才是治邦之贤,善长利民之贤才是利君之贤,这是本篇孟子的很明确的主意。
告子全篇的主旨,就是修“为人为仁”之道,以“克已复礼”之器。
告子上主讲为仁,讲仁道是一条关于人性的内在修养之道,所以为仁,要先为人,而要为人,就要知道文明意义层次上的“人”之概念,其实是一些自然人性和社会人性的属性的文明集合概念---所以告子上,分析性主讲人性之方方面面的修养问题。
告子下主讲复礼,讲礼器是一条关于人生的外在修养之器,所以复礼,要先知礼,而要知礼,就要知道理性意义层次上的“礼”,其实也是一些社会行为规范和政治行为规范的规范总集。
人不能一概而论,不能讲好人什么都好,坏人一无是处,这样的知人之道,最终的认识结果只能指向两个极端:一是关注污点或者庸点而无视其余,把圣人矮化至常人水平,而这种矮化圣人的做法的实质,就是毁灭‘人人应该上进’的积级人生路;这一是关注亮点无视其余,把圣人神化至非人水平,而这种神化圣人的做法的实质,其实也是毁灭“人人可以为圣”的圣人之道;所以要把人性分析看,要知道圣人也有自然人性,在自然人性的水平上他和常人并无不同,因而明确认识到贤人、圣人之超人,是高尚在其社会性的修养和建设的努力与奋斗的基础之上的社会性超越。
礼也不能一概而论,不能讲周礼好就什么都好永远都好,商礼被周礼扬弃了它就不好全部都不好。也要知道,礼之人类行为文明规范,也是由众多的社会规范和政治规范共组的,要区别而识,要分别而论,要知道礼是一个历史性沉淀规范和服务现时的时代性规范共构体和演变体,所以对于礼的正确态度,就是科学认识它,科学地扬弃它,弃其因为时代进步而不再适应新时代社会需要的糟粕性规范,而继承发展它。
所以读告子下,也要注意其说礼的方法,从理性的意义层面上讲,就是今天的科学分析的方法,把礼规范做社会功能针对的部分分析,所以大家才会看到,现在大王讲的这个告子下的题目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