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0 22:48:52
编辑 删除
浏览 344 次 | 评论 0 条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这条规定大家也许并不陌生,大学生能否在外租房住宿?2004年6月,教育部明文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这就是其后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禁租令”,在全国引来广泛争议,不少人以“法律上没规定某一类公民没租房的自由”为由进行反对,认为应该“归还学生校外租房自主权”;迫于压力,2005年7月教育部“不再强行干预大学生校外租房,而是制订相关管理措施”,取消了“原则上不允许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一规定,“禁租令”解禁了。在大学生住宿的问题上,教育部可谓煞费苦心、焦头烂额。
我们说,禁止不禁止,乃权利问题;提倡不提倡,乃引导问题-----教育部的政策条例之下,教育行政部门回避权利而是刻意强调价值意义上的“决不提倡”,在这种状况下,徜徉在教育部与学生中间掌握着“实质管理权”的高校,无疑拥有了更充分的自由裁量空间。就高校本身而言,他们肯定是“禁租令”的坚实拥护者,因为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禁租令”都给高校带来了足够多的甜头。于是,不强行干预学生外出租房的他们,会不会采用软方法进行变相干预呢?比如,高校对大学生在外租房设置非常高的门槛,可以想见,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存心不让学生外出租房的话,规制空间是相当大的,想来学生想要顺利外出租房还是挺困难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大学生外出租房的目的是什么?根据调查显示的结果,大学生校外租房超过一半以上的都是为了同居。这是一个不受束缚的时代,是一个观念、道德、规范统统要服从感觉和情绪的时代,而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们,他们的爱情在很大成份上是一种情欲的反应,有了任何冲动都会尽情地表现出来,而在他们看来,有时候性爱才是爱情最好的表达的方式。而如此相对应的是,在大学生被允许结婚的大环境下,我们的大学校园却依然是戒备森严,“女生宿舍男生勿入”、“限制女生到男生宿舍”等规定在各高校依然很普遍,甚至有的高校将女生进入男声宿舍视为“无耻”行为。
于是,一种类似钟点房性质的“鸳鸯房”、桑拿房在高校周边迅速火爆起来,而且是只为大学生情侣服务,没有学生证的顾客就是给再多的钱也拿不到房。这是个讨厌束缚、反感桎梏的时代,所有的年轻人都似乎敢做敢为,以“性”表达爱情,靠青涩的爱抚来感知彼此的存在,大学校园性泛滥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一些大中城市调查得知,每到学校寒暑假到来,医院的妇产科都会迎来女大学生堕胎高峰期,而这些都是在校期间埋下的“种子”所致。
但是,仅仅靠限制大学生的做爱地点就可以解决大学校园日趋严重的性泛滥?这怕是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一厢情愿的想法,即便男女宿舍绝对不混入,即便将学生都赶回校内居住,又能如何?有些事情宁疏勿堵,尤其是当某些问题已经渐成趋势的情形下,开展疏导工作,加强管理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