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去年年底以来,安徽省宿松县一些个体经营户就陆续接到一些电话,来电话的是宿松县公安局孚玉镇派出所。这些电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这些个体经营者交500元钱,名义是赞助费。据派出所一位唐姓工作人员说,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中广网宿松2010年1月11日)
其实,关于派出所收取赞助费的事,绝对不是什么秘密,而且几乎在每一个地方都会存在。因为,鼓励创收的财政体制一天不变,这种事也就一天不会变。所以我们常常讲,唯钱办案的事,绝对不是政法机关一厢情愿的。
可是,对于这个派出所收取赞助费的作为,还得从几个方面来解析,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以为,有几点是值得关注的:
第一,财政体制是个大问题。尽管已经明令禁止执法部门创收行为,可实际上一些地方财政收入低的现状,迫使如此作为,这绝对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以公谋私、以权谋私也是个大问题。尽管财政保障不够,但也强调了创收的渠道,而这种明目张胆地收取赞助费,是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并且严重的是,这样收取的赞助费,不会入帐,绝对进入了派出所的小金库,几人或数人私分是肯定的。
第三,为什么这次派出所的收取对象只是针对个体户?也是大有玄妙。难道说其辖区只有个体户,恐怕也不尽然。这至少说明辖区内那些相对较大的经营者恐怕早就成为派出所的赞助大户和常户,数额肯定不菲。
最后,有一个很特别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这些个体户不对派出所进行感情投资,将来会发生什么后果呢?去年,有位警察曾经和我谈起过类似事情,想来大概以下后果:一是对与其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矛盾纠纷袖手旁观,推诿拖拉。二是可能纵容一些社会流氓找碴儿,影响经营环境,然后冷眼旁观。三是自已亲自千方百计上门找碴儿,按照警察的话说,现在做生意的,不会百分之百一干二净的,偷税、假货,以及宾馆赌博卖淫等等。还有就是自个打个小牌,也可能天天前去抓赌,让你五百元不出,最终翻几番,这世道可能就是如此,信不信由你。
所以,这个消息一出,我倒是为那个派出所辖区的个体户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