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政策发放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无房老职工
与住房未达标人员的住房补贴的政协提案
问题及分析:早在2002年中央各部门及在京直属单位与部队机关单位等就已完成货币化分房,即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随后北京市于2003年公布实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即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颁布实施《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及住房未达标职工欢心鼓舞,为政府的政策交口称赞,赞扬政府为人民做了一件重要实事,拥护党和政府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无房老职工与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时至2011年的今天依然分文未得。在此期间,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与199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补贴于2007年发放得到了。在2003—2011的八年中,北京各事业单位依市房改办、直管部门、财政局安排先后搞了几次住房补贴的调查、测算、填表、上报、公示,然后就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这八年里,有很多老职工因病、伤、残疾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有因买房借款背上了沉重的经济生活负担,在本市各个机关事业岗位上的数十万辛苦耕耘的老职工们都在翘首以盼,望眼欲穿。这项政策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本市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民心向背与首都的社会稳定,关系着国家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大局。
建议:
一、有关部门找出近8年来不能完全落实住房补贴的症结,究竟是财政拨付问题,还是部门协调问题,还是其他问题。
二、制订实施方案,安排房补兑现时间表,将落实住房补贴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专款专用,每年按计划落实兑现。将实施方案公布,以利各方监督,切实积极推进此项关乎数十万老职工切身利益及其百万家人的重大关切问题的及早解决落实。
三、若全面解决尚有难度,应先解决发放残疾、大病、工伤、家庭困难等无房老职工和未达标人员的住房补贴,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此彰显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负责任的态度。
何铁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