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讲《史记》:因道成德 汉祖刘邦 (七)
原文:
于是樊哙从刘季来。
沛令后悔,恐其有变,乃闭城。
城守,欲诛萧、曹,萧、曹恐,逾城保刘季。
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1)。”
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欲以为沛令。
刘季曰:“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2)。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3)。”
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4)。
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诸珍怪,当贵;而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
于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5)。
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上赤(6)。
于是少年、豪、吏,如萧、曹、樊哙等皆为收(7)。
沛子弟二三千人。
攻胡陵、方与,还守丰(8)。
解:
因为大家有了前面共识,所以樊哙出面联系刘邦,并跟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就动身的刘邦一伙人来见沛令(不需要回复,刘邦一伙已经准备好了,所以听到消息,马上就动身,因此本来应该带着刘邦复信来、或者引领刘邦前来的樊哙,就变成了跟行者,从者,太史公在此用一个从字,说明了很多东西)。
看到刘邦这一大帮子组织的很象样子的人来的这样快,而且明显是早就准备好的,沛令就害怕了,因为眼见刘邦带着这些人并不是一群乌合之众,决定是不能被自己玩若偶人的,所以沛令就背信而毁约,下令关城门而拒刘邦等人入城。
然后沛令急令城内军民,上城拒守刘邦,并派人去抓给他出主意的萧、曹二人并想要杀掉他们,萧、曹二人得到关城消息后也很恐惧,所以没等抓他们的人来到,就已经越城而逃,追随刘邦一伙人去了。
虽然沛令出而反而,并让沛县父老父亲上城来抗拒自己,刘邦并没有因此就失去冷静,所以他告诉手下人先不要攻城,自己亲自写了书信趁沛令及其亲信不在的时候射给城上带着民众防御刘邦的管事的人们,在信中对他们说:“天下民众受暴秦的酷政压迫之害之苦已经很久了,不是我们一定要造反,而是因为秦治已经不给好人生活留有余地了,所以你们看,我及跟我前来的这些反秦的人,那个不是你们的亲人或者乡邻?而今天我来,本来也是应沛令之约而来共同反秦,而不是要来侵害家乡,因此大家完全可以放心,我是不会做亲痛仇快的兄弟相残的事情的,所以我相信,你们应该知道我刘邦的一贯为人,知道我来的目的,不是为了祸害乡亲,所以如果乡亲们真的不愿意让我刘邦进城,我也不会攻打的,而我现在所以没有退,是因为我还有话想对城内的父老们说。现在你们听从暴秦之官沛令的话来城上防守,把你们的亲人们当做敌人来防,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你们应该想想,就算我刘邦今天退去,而你们为秦保住了沛县的一时之治,那么面对着四面八方反秦抗秦的各路起义军的必然来攻,你们将来又将如何?如果你们还象今天这样帮着秦官守城,那么未来沛县父老乡亲们,是不是就等于自已走上了和起义军对抗作战的前线,而自置于将被义军屠城的绝境?所以我刘邦也是出于对城内父老乡亲的爱,给你们指出一条生路和避祸之路,这条路就是趁着我们前来而顺应时势,杀掉暴秦之官而反秦,在咱们自己的父老乡亲子弟之中,选一贤能者来自治沛县,这样四方的起义军也就没有了进攻咱们的正当理由,这样大家就还能安家自保以避乱世之祸。这就是我刘邦的现在想对乡亲们说的话和给大家出的我觉得最宜的避祸之计,以我个人之见,这也是现今唯一可以通行的避祸之法,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大家想想,现今之计,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子来保安家乡?还有什么法子能够避免别地的义军来攻屠城?大家简单地想想就会明白我讲的道理,乡亲们再为秦治防守下去,那就是愚昧之极的人之所为了。”
因为刘邦来信中所讲的道理实在是太简明了,所以沛县的父老(族长家长)就依信之计而行动起来,主使着青壮年的县民,杀掉了沛令,打开了城门欢迎刘邦等人进城,并当时就想要立刘邦为沛县的首长。
这个时候刘刘邦虽然也和大家一样高兴,但是表现仍然较大家看更为冷静,所以当他听到大家纷纷讲话,要立他为沛县之长的时候,他就对大家说:“关于立长的这件事,依我看咱们先不要急,应该从长计议下才为更妥。依我之见,当今天下方乱,群雄并起,因为争夺各种资源,必然要发生相互攻伐的事情,况且秦治虽乱但也未亡,咱们在这里造反,他们将来也非常可能来些平乱镇压,所以以我拙见,在选将立主这件事上,为了大家的利益和安全,就一定要小心行事,务必要选择一位最合适的人为主为将,这样才能带着咱们大家,应对未来之变而避将来之祸,如果不把这件事做好,那么大家就等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随便地交了出去,所以择将立主不善,在当今这个情势当中让这样的人带着大家伙做事,就无异于毁城灭乡、自害自杀一样。所以请父老乡亲们大家一起好好的想想选个人来承担这个大任,而不要因为我好出头,就立我为首,希望大家能明白我的心意,我并不是自私自利想要回避风头,只是考虑到自己德薄能弱,所以才会这样讲,因为就是怕自己无能而上,最终却害了这些看的起、信任我刘邦的乡亲们们呀。所以在我看来,立长定将这事,就是目前咱们大家面临的最重要的头等大事,所以我真诚地希望在场的每个人,都来把自己心中最合适的人选推荐出来,权衡一下再做最后的定夺。”
听了刘邦这样讲,大家也都慢慢地冷静下来,于是有人就推张三,有人推李四,最后总计了一下,公认的最贤能有才干的人也就只有萧、曹、刘这三个人,而萧曹二个文官平日在官场玩心眼子玩油了,私下都顾虑着起义不成最后为秦追罪而祸及九族,所以二人就一起讲话,共同推荐刘邦做主。
看到连萧、曹二人都共推刘邦,于是城内各大家族的家长族长们就最终统一了意见,也对刘邦讲:“我们也都是城中的老人了,但是我们这一辈子听说过的现实的奇闻,在本县也就你刘家老小一个人有些天兆异传,而你从小就带着的这些怪事,大家也都认为是大福大贵的吉兆,况且刚才你们选人的时候我们在这边也起了卦问了天,卦上也说立你为主大吉大利,所以你就不要再推辞了,就这样决定了吧!”
刘邦再三推辞不能成功,别人都不敢来承担这个责任,最后刘邦也就只好答应了大家,就这样,县里公示公约,立刘邦为沛县之长,名沛公。
既然刘邦已经为立为长,那么刘邦就开始主事,经与大家商量之后,决定在县里公祠祭祀通告祖先黄帝立政,而后又在县府公庭祭祀兵祖蚩尤建军,并按古礼,当场用祭祀大牺牲的血,点染了主将所用的军鼓军旗,然后确定了沛县人民军各队的军旗的共色为红色。按五行的说法就是取其火德克金的反秦之意,用刘邦杀蛇的传说的事由来解释那么就是沛公刘邦,乃是上天南方赤帝的儿子,是上天派下来专灭西方白帝之子秦王的,所以其色尚红。
祭祀立政立军的仪式搞完,就要按理开始行政操作,首先来做的第一件要事,就是整编军队,告示县民,有志参与灭秦的志士,除去老弱及农事工事之匠之外,都可以参军,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很多的沛县的青年人,还有一些原来就不安生的、和刘邦原来就有社会关系的地方势力豪强团伙,再有就是善于吏治的有管理经验的一些前秦的故吏,象萧、曹、樊哙一类的人,就都被整编而入了刘邦的队伍。
就这样,最后支持刘邦平安天下的刘家军的基干就成形了,它是以沛县人为主体的一支纯粹的子弟兵,因为沛县本身县治规模也并不很大,所以虽然沛县父老兄弟都非常支持刘邦,但是最终这支队伍的人数,合诗也不过才两三千人,而天子刘邦的安定天下的最初的正规军力,其实也不过就这点人,从最初的跟逃的十几人到几千人,到最后的得天下民助,刘邦的德道多助的大业就这是这样开始的。
成军之后,为了让外面的起义军知道沛县人民已经起义抗秦,所以刘邦带领着这支弱小之旅,前去解放了胡陵和方与之后,就回到了丰地转为防御,保乡安民。
注:
(1)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刘邦为人,等到从事项梁之时,已经得到了一个“仁厚长者”的公认,那么这个相对于其它人之仁行之薄而言之的厚(其实也并非绝对说别人的仁就薄,而是说,比较而言,刘邦之仁,厚于他人),在太史公的笔下,是不是有过具体的交待哪?如果我们细心来读,就会发现,关于刘邦之仁厚,其实是也个积的,修养而得的过程,史公虽然不能一一而录,但是总是要把相关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值得一书的刘邦仁行,做数个事例交待出来,才能形成后文综论的坚实的基点,那么在此我想指出的是,关于刘邦之仁,有家风之仁事,就如求饮老人而在其家得餐的事,表面看来是吕后所为,其实它要讲的是刘邦的家风乐善好施;有极端情境下的仁事,就如‘送徒骊山’,跑了人了,知法明度的刘邦已经明知自己已经走上了死路,由秦吏而变死刑犯了,那么刘邦在这种极端的情境下,还要害害相权,取其义害,希望自己能够自承死罪,而解脱已经跑了和还没有跑但也都已经是死罪的的役夫役徒们,而这样情境下的为仁,是最能深入人心的,所以才会感动很多人,决定放弃自脱的机会,而追随刘邦亡命,也就是说,太史公在讲这件事的时候,应该是有选择地以此来说明汉高祖的德性的,一个在自己已经陷入了极端的情况下,仍然能不忘记保全与自己并没有什么太紧密关系的人们的利益的人,那么他在一般的情况下,反而会自顾自利吗?而今天所讲的这段史记中的这一段刘邦之语,也一样是可以用来明高祖之仁的,高祖的行为出于自利,这是所有人都应该可以理解的,但在我们在读史记到此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刘邦自利之得,走的是什么路线。刘邦的智慧,仁德,在现实中特别是面对矛盾的时候,是怎么表现出来的,如果把握住了这条主线,那么你才能看明白,这一段记录,太史公要用它说明的东西是什么。也就是说,通过这段语录的史记,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刘邦的智慧、理性和仁义、德道。刘邦面对沛令的背信,面对沛县军民的守城而拒,没有强攻的冲动,也没有愤怒的表白,而是理性地和父老们,和所有的守城者讲事实,说道理,告诉他们事实已经是亡秦的烽烟已经是四起,沛县也必然要在这个大势中做个集团的选择和承担这个选择的后果,事实已经摆在大家的眼前,是杀秦官而反秦,还是从秦官之令挺秦,其今天的结果不论,而着重于指明今天现实的这个事态的未来的发展的进一步可能性:从秦之令,或者今天我会退去,但是纵观各地,但凡仍从秦治协秦拒义的地方,大多都已经被起义军们攻陷并屠城,那么如果乡亲们今天决定了大家要走出这一步,就应该想想后果,所以从沛县的除沛令之外的所有人的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及沛之地方利益的角度看,大家是不是应该借着今天我来之势,就杀了秦官,顺了大势,以免眼见必来的义军屠城之祸?(即便是将来秦势归来,大家也仍然可以把事情的责任推到兵临城下的我的身上以免其祸呀)!乡亲们你们想想看,如果你们助秦为守,就算今天我不攻城,或者攻城不下,那么你们是不是就将面临着连续不断的各地义军的攻击?这样你们的人身安全,家庭安全,又怎么能够保全?所以为今之计,为大家而虑,最佳的路线就是杀秦官,顺时势,以保身家之安。如果不这样做,大家的身家性命可能都不能保,那么这样做,不就是愚蠢之极的行为吗?最后要注意的就是“无为乎”这三个字,它可以简单地通无为勿,解做勿为,或者无通亡,也可以简译为“为亡”。但是大王拙见,这个无为,就是老子所谓之‘有道无为,而无不为’的“感性而为”的意思,是非理性的的‘路无之无为’,而不是‘有道之识后的无为’。所以应该解为‘非理性的,愚蠢的行为’,而它的后果,就是父子俱屠。那么在此,太史公就已经非常明确而且生动地讲解了中国文化中最优秀的思想之核心概念之‘德道’,求利已于利人之道,取共利公利之道而自利,就是德道。而实自爱之心于爱人之智行,就是为仁之道。同时在此太史公也介绍了刘邦乱世行事为仁为本的一种风格,就是先理明之,以情动之,最后动兵。这样这个小三段,就结构了刘邦的社会人性,有为仁家风,有为仁的极端之大度,有为仁之政治大器之能。
(2)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这一段话,又点明了刘邦的一种德性,就是谦让。不肯为首,不是因为自利自全之顾虑,而是因为自认能力不足,不能保全或者实现父兄子弟们的各种利益愿望。
(3)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起义的事,是关乎很多生死的事情,甚至是关于天下未来的大事,所以刘邦在此表明自己的态度,是希望大家能够选择一个比我更合适更有才能的人来主持此事。
(4)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这句说的很明白,就是说萧、曹等一班人,都是文章能手,吏治干将,在文章中只学得玩心眼子的人,是把自利自爱放在全局之先的人,所以他们怕起义之事未来不成,而为卷土重来的秦治追罪而灭九族,所以他们是出于这个心思,都积极地捧刘邦,力推以他为主。在此读者还要注意太史公的话外话:不但大家最初并没有把关于刘邦的那些传说真当回事,就是刘邦自己,心里也并非没数。
(5)于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在这样的情况下,刘邦还是一让再让,但是最终因为没有人敢出这个头,所以刘邦就终于答应了带头,所以公议之后,确立刘邦为沛公。公这个汉字,就爵而论,则仅次天子一等,由此也可以,中国古人对于国家正治本质应该是什么样的认识:地方长官,只是社会公约的执契人(老子语,圣人执左契而治天下,所谓左契,就是三式合同的第三份,保管在公证机关的那一份副本)。
(6)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上赤———祭祀黄帝,有专门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做祭祀,就具体事件而论其性质,意味的就是这一事务,是社会全员的公事,民族性的事务。而祭祀蚩尤,则是在沛县公庭举行,因为在汉族的古代传说中,蚩尤的文化角色是被定义为战神一类的,是力胜之最的象征,而黄帝,则是智胜的象征。沛之地方,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它处在中国齐鲁和楚越之南北文化交融且未完全交融的地理的中介位置,所以把黄帝和蚩尤共祭,也是有地理人文等很复杂的原因的。衅:用祭祀中杀牛之类的大牺牲的血来涂抹战鼓战旗,象征的是治军兵法的严肃性,违者之罪,需血或者是命来赎。战旗的主色,选择了红{看来沛之地方文化,还是把自己的地区族性主干,主要定义于属于古代的南方部落;东方色青,北方色黑,中原色黄,西方色白;五行则南属火,东属木,北属水,西属金,中属土;(五行相克,火德克金,应该有这个意思在内的)}。这里又涉及到了吕家一直以来搞的一个神话刘邦的大阴谋,它说明的是吕家这一家人,背景可能真的很复杂很深沉,就象张良项梁一类一般,很早吕家就已经开始了叛秦的系列工作准备,包括择婿(选择政治代表人物),如果我们前后连续地看,很明显它们都是政治目的非常明确的行为(我甚至怀疑就‘送徒骊山’前后过程,都是刘邦已知或者不知的吕家计划之行动)。太史公在此只是就广泛的传说而论,说所以这样做,事因主要是那个赤帝子斩白蛇的玄说,这个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大众的愚昧和迷信,是客观的存在,所以近现代的中国革命,仍然还有利用这个古老工具搞事的变态现象屡屡而不绝。
(7)于是少年、豪、吏,如萧、曹、樊哙等皆为收———这段话中最重要的字,以大王之见就是最后的收字,其实它的主意应该是收编之编,也就是说,因为公议已定,所以具体的操作就开始了,县里的青少年,帮会人员,还有一些有志的前秦之文吏,就都被整编,以形成有组织的部队。在这段话中,前人解的太糙,其实少年豪吏这四个字,说的却是三种人,少年是指少青壮年的社会一般人,而豪,则应该是指地方层面的社会原来的松散的组织性势力或者是地主豪强势力,而吏,就是指一些从义的前秦叛吏。于是:这两个字强调的应该是,有同志之心的人们,也就是指有心参与起义的一些人部分少年,部分豪强,部分旧吏,而并不是说硬性地不论个人意愿的,如秦国役制度一般地收编人员组织队伍。所以在此实际上太史公对参与革命的社会各类人,做了个点明,有一腔热血的壮志多勇之少虑少年,有秦政之下就不甘寂寞的各种社会势力组织,还有就是原来就是从政的一些政经组织、管理人员。
(8)沛子弟二三千人,攻胡陵、方与,还守丰———这句话就是总结性的了,就是这些力量集结组织起来,形成了以沛县子弟为主干的、最终支撑刘邦成为天子的基干的一支子弟兵,共计有二三千人的部队(这也就交待了刘家军的原始班底力量,可以相对项王的八千子弟兵而理解),后来就是发展,攻打没有起义的胡陵,方与,然后回兵于丰而取守势以保护地方。
讲:
帝王天子是怎么炼成的?
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怎么就可以在乱世之中,鲤跃龙门而化天子?
很多人只看结果,谓天命,却不知古人史家,就已经把这个奇迹,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败而胜形而上地、过程地看了讲了。
很多的细节,史家是不能记的,历史也不许可这样的罗嗦。
但是读者如果想要在历史书的阅读中,获得真知,那就得展开自己的思想,来尽可能地结合着人生一般,人性一般来复形证道而明其德。
公事失败,十几个亡命的逃犯,就是刘邦起家的事本,而高祖为仁之人性修养,由我及家,由家及乡的德业之积,则是史家记录高祖终于大成的主线,而不是那些神马传说。
刘邦好酒,这是史家早已经说明的刘邦人性,那么一般而论,我们在此如果假设刘邦当初,在逃命的过程中就已经心志颓丧,那么结果又会如何?有粮先食,有肉先吃,那么他要是不仁不义地带着这十多个人,不也慢慢就带散了吗?他们也可以打家劫舍以活命以度日,也不能说这样的行径就不正常,不过这样一来,刘邦可能是有酒喝了,但是天常日久那些曾被打劫的人家,就不会带着官府、或者给官家通风报信来报复吗?刘邦一伙人,从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再到几百上千人,又是怎么团结的?需要的经济支持是怎么获得的?是祸害一方以自利而得来的吗?平日这样一大邦子人的生活和行为,都是失管失序的吗?这样的力量发展,可能是乌合之众必然之聚吗?
从后文看,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刘邦不但发展了队伍,而且团结了队伍,管理了队伍,所以他们未扰乡亲,反而得到了很多的有效的保护和支持,这也是秦官不能终于服之于法,做为天子的刘邦终要归乡夸功报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神马的传说会有人信是可能的,但是也仅仅只是一种可能,因为我们知道,就是这个小地方的地方势力一强的刘陵刘老大,他就始终不信不服刘邦---他到死也没有搞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一直尊称自己为老大的小弟刘季,就能成为天子而自己就不能。
仁厚,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仁者与仁者仁行量相比的结果,德明天下,也非一日一事之功:细看史记,你也许就会知道,人人皆可为天子,其实这个农民之子化身天子的奇迹的实现,过程地看,就是一个为仁积德而大我,逢乱世大风便可鹏举的普通而不普通的一个量变故事。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理性地看,则太史公的高祖本纪之史著,和丑小鸭变天鹅的科学记录,并没有质的区别。
那么史记高祖本记读到此处,大王对汉高祖的人性之高尚的最高点的认识是什么?就是刘邦这个人,在谋求自己大志大利的实现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一个做大人的德道:要把别人的利益当回事,就算是不能置其于自利之上,也要持平。简单讲,就是刘邦这个人,其社会行为,总要考虑保全他人的利益----这在“送徒骊山”这一段史记中,讲的很清楚,自己已经身处极端不利的情况下,还不忘记帮助别人解困的人,谁不愿意和这样的人一起在社会上共事?谁不愿意追随永远不忘记、总是想法保全部下的利益的领导来共创共建一个有利于天下人民的大事大业?
德:得一,或者谓之得一《老子德经二章》;道:达一,或说一达谓之道《尔雅》。
始于求得,终于成得,谓之得一,我亦求得,人亦求得,人我和得,为之得一之德。道者,为知德达德最宜之思路与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