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今天大多数和我一般大的青年来说,“遇罗克”已经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名字了。但在三十多年前,在“血统论”甚嚣尘上的时候,他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一个在现在看来已是基本常识的道理:人人生而平等。然而他为他的自由的言说付出了代价——他的生命。如今,要想了解一下遇罗克和他的思想,就不能不对那个时代作一回顾。三十多年的时间尘封了一段惨痛的记忆,“出身”似乎已经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1966年7月至9月,正当“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对联风行之际,(文革时期有人在过年时,在自家门上贴上一副对联。上联是:“老子英雄儿好汉。”下联是:“老子反动儿混蛋。”横联是“基本如此”不久这副对联还被张扬的造反派人物加以改动,横联改成了“理应如此”。这副对联对文革时的“血统论”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有极坏的作用。)25岁的北京徒工遇罗克,为了向社会公开其独立思考和向血统论发起挑战,伏案写下了著名的《出身论》等文章。30年岁月并没有封尘遇罗克思想的光华。
遇罗克之所以能够“举世皆浊我独清”,与他被剥夺上大学机会,但仍在社会大学学习,并研读大量哲学、历史书籍有关。本书的回忆文章,再现了遇罗克在疯狂的年代中的觉醒之路、抗争之路。
发明家遇罗文出版纪实长篇《我家》,纪念文革殉难的胞兄遇罗克,披露胞兄舍身捍卫人权及家人遭难经过。
近十年来,“文化大革命”的话题不仅退出中国的主流媒体和出版物,也退出了中国人的记忆,新一代人说不清文革的来龙去脉,甚至不知道“四人帮”。但时光隧道真的能够一片白净清洁吗?不,隧道的拱顶突然透出了殷红的痕迹,这是文革冤灵的鲜血,它从来就没有乾涸过。
文革年代惨遭当局杀害的人权思想家遇罗克之弟遇罗文,最近撰写和出版长篇纪实文学作品《我家》,以纪念其兄殉难三十周年。《我家》问世,市场反应热烈,好评如潮,打破了亲历文革那代人的内心平静,惊心动魄的回忆苏醒了。人们重新记起,中国跟荒谬而又凶暴的极左路线决裂,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一九四九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上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可是谁想得到神州大地出现了比西方的种族歧视和印度的种姓制度更黑暗的人权歧视现象。数以千万计的青少年从一出生就注定不能享受与其他同龄人同等的权利,因为他们的父辈或祖辈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份子和右派,他们天生就没有资格和别人一样去升学、参军和就业。
人权歧视在文革中登峰造极,在当时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的纵容下,先是北京郊区大兴县,再是湖南省道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爆发了滥杀地富分子及其子女的狂潮,受害者唯有听天由命,像弱小动物一般孤苦无告,然而在高举的屠刀下,连他们襁褓中的婴儿也不能幸免。这血淋淋的屠杀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留下永难洗刷的耻辱。
遇罗克品学兼优,两度报考大学都被拒于门外,就因他的父母留学过日本,回国后又经营铁工厂。遇罗克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刻苦研读从马克思到卢梭的大量名著,进行艰苦探索。文革初期,红卫兵响应毛泽东“造反有理”的号召,高呼“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口号,挥舞铜头皮带杀向全社会。在中国血流遍地、哭声震天的时候,遇罗克拍案而起,公开发表了长篇论文《出身论》,对反人权的血统论进行了无比猛烈的批判。文章一问世,就赢得千百万人的强烈支持,但也冒犯了文革当局。遇罗克一九六八年初被捕入狱,七零年三月五日惨遭处决,结束了宝贵的生命。
遇罗克(1942年——1970年3月5日),北京人,自幼聪明好学,父亲遇崇基曾以公费留学生身份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就读,母亲王秋琳家境优裕,曾自费到东京女子高等商科学校读书。因父母1957年均被打成“右派”,遇罗克高中毕业后,于1959年、1960年先后两次参加高考,尽管成绩优秀,但不被准许进入大学。为了了解社会,遇罗克报名到南郊农村当农民。1961年春节前,街道批准遇罗克去大兴红星公社旧宫大队菜园小队插队。但在农村,遇罗克看到,“血统论”的现象更为严重甚至也更为残酷:一些地主和小孩子都被斗死,这种现象用很形象的语言描述,称之为“连根拔”。1964年,神经衰弱很严重的遇罗克回到城里。他曾经在小学做过一段代课老师,又因出身问题被辞退。不久,他被分配到人民机器厂当学徒工。从自己所受的不公,再联系到整个社会,遇罗克通过大量的阅读各种书籍,进行深入的思考[2]。1966年7月,写作《出身论》,驳斥了当时甚嚣尘上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在1967年1月18日《中学文革报》第1期上刊载,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为当时的主流意识所不容,1967年4月17日,当时的中央文革表了态,说《出身论》是反动的。1968年1月1日,遇罗克被捕。1970年3月5日,被杀害。从逮捕到杀害,他们对遇罗克进行了八十多次的“预审”,想从他口中找到所谓“恶毒攻击”以及“组织反革命集团”的事实,以作为杀害这个无辜青年的口实。但是他们没有捞到半点证据,最后竟以“思想反动透顶”、“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等莫须有罪名判处遇罗克死刑。1979年11月21日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遇罗克无罪。
根据《遇罗克·遗作与回忆》(徐晓、丁东、徐友渔编,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记载,遇罗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弹,预谋暗杀毛泽东。1967年夏天,《中学文革报》的大部分成员到东北去看武斗的热闹,遇罗克在长春车站赶上发武器,就带了手榴弹回到北京,后来又害怕被查出来,想到香山埋了,就这样被公安局盯上了。最后死刑判决书上写的是:阴谋杀害伟大领袖毛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