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人”字凡二百一十三见,“仁”字凡一百有五。清人朱彬曾经指出:“《论语》中‘人’‘仁’多不分”,足见二字关系之紧密。清人阮元论定:周初但写“人”字,至《诗·国风》时期“仁”字方才形成。汉人许慎说:“仁从‘人二’,于义训‘亲’。”清人段玉裁云:“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字从‘人二’。”孟轲所谓“仁也者人也。”董仲舒言“仁之为言,人也。”以上都证明“人”是“仁”的母体,先有“人”而后有“仁”。“仁”的出现标志“人”——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
“人”字在春秋时期还相当于现代的“官”字。如:封人、寺人、兽人、候人、宗人、圉人、饔人、府人、宰人、虞人、校人、迹人等等。且与“氏”、“宰”、“大夫”等官名通用。此更证明“人”在春秋时期属于统治阶级。
在《论语》中“爱人”凡三见:
《学而》篇记孔丘说:道(导)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颜渊》篇: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阳货》篇:君子学道则爱人。
因此,有些人把儒家的“仁者爱人”按现代字义解释为“仁者爱一切人”,着实可笑。事实上,《论语》把现代的“一切人”分成了四部分:君子、小人、逸民、民。前三者均为统治阶级,也就是《论语》所指的“人”;后者才是被统治阶级,也就是《论语》所指的“民”。因此“仁者爱人”的真正含义是:“仁者爱统治阶级及其政权!”
《雍也》篇: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子贡以“能济民”为“仁”,孔丘以“仁”只限于“人”的内部的“立”、“达”,分歧很清楚。
有人坚持春秋时期“人”的概念的外延包括奴隶和农奴。其主要证据为“人”中有“小人”,这也是一种曲解。“小人”一词,在《论语》中并非指奴隶和农奴。例如:《子路》篇记孔丘斥樊迟为“小人”,敢问有何证明樊迟是奴隶或农奴?同篇言“小人难事而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敢问有“使人”权力的是奴隶吗?又如《阳货》篇言“小人学道”,敢问奴隶无财产权亦无人身权,有资格“学道”吗?
实则,《论语》所说的“小人”,乃与“复礼”的“君子”相对立的“人”的阶级中的变革派别。《季氏》篇所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云云,可以为证。还有人说:《左传》昭公七年有“人有十等”之说,何解?从原文上下文分析,文中的“人有十等”,相当于说“官有十等”。是说当时候国的政治制度,由上而下共有十个等级。
又有人说:“人有十等”中明言有“隶人”、“仆人”,何解?《序官·貉隶·注》云:“凡隶众矣,此其选以为役员,其余谓之隶民。”贾《疏》云:“五隶皆百二十员,员外皆是民。”正指此义。此役员,即“人有十等”的“隶人”,《国语·晋语》四云:“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韦《注》:‘各以其职大小食禄’)……”。因为职官,故名“隶人”,乃“隶民”的直接统治者,与“隶民”严有区别。
据《书·多方》篇记载,武王给殷贵族的待遇是“宅尔宅,畋尔田”;《说苑·贵德》说:“无变旧亲”。《孟子·滕文公下·宋小国也》章叙此事尤为形象: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匪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服于大邑周。其君子,实玄黄于匪,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
上文翻译成现代汉语:当武王伐纣时,殷贵族将其奴隶系于车子上,将其丝帛盛在筐里,表示愿见武王,臣服于周。殷之君子,捧着盛满丝帛的筐子,来迎接周之君子;殷之小人,担着盛满茶食的箪壶,来迎接周之小人,此次对殷的征服,只诛残贼独夫纣,而将殷原有的等级贵贱原封不动的保留。
《周礼·夏官》有1、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2、祭仆“掌受命于王,以氐祭祀”;3、御仆“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复”;4、隶仆“掌五寝之扫除粪洒之事”。由《论语·子张》篇知,“五寝之扫除粪洒之事”,是孔门学习礼制的内容之一。
由上述可知,“人有十等”中的“隶”、“仆”皆为官职,而不是指奴隶。
关于孔子所说“爱人”是否“爱一切人”,《论语》本身也作了回答:
《里仁》篇: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同篇: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
《颜渊》篇:放郑声,远佞人。
《阳货》篇:君子……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
《宪问》篇: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由上可知,孔丘说的“爱人”,只限于“君子”中的一部分“仁者”,而整个“小人”阶层,皆在“所恶”之列,而“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自然更不会“爱民”。那些把“爱人”曲解为“爱一切人”的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本身属于统治阶级,以此欺骗被统治阶级;二是自做多情,忘记了世上从无无缘无故的爱,亦无无缘无故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