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者谋
二生三

写在趣案的边上(之一)

发表于 2008-06-08

如此“居间”          正义网6月6日报道,《托人为子安排就业未成 老父追索20万“人情费”》:儿子经过十余年寒窗苦读,终于从医学院学成毕业但一时工作无着,蒋某身为父亲心急如焚。王某称:能将其子安排进南京某市级医院工作,要收取20万元的介绍费用。随后,蒋某在王某叔父在场的情况下付给王某现金20万元,王某亦当即信誓旦旦地向蒋某承诺:保证蒋某之子在2007年元旦前到南京某市级医院上班,期间蒋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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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足迹:比较衡阳警方与港府的法治意识 一位记者从湖南衡阳的路边,拍到了一条标语:“两抢”拒捕,当场击毙!若此话出于“不懂法”的普通市民的愤激之语,倒也可以原谅,问题是标语下面赫然写着“市公安局”。击毙意味着剥夺人的生命权。我国刑法对“两抢”(抢夺、抢劫的简称)中抢夺的规定中并无死刑,而抢劫也只有法定情形时方可适用死刑。如果仅仅是拒捕,不问情由,均予“当场击毙”,于法无据,但其中显示出的执法者的法治意识,令人心寒! 我们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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