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管”的提法我不赞成,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很多大大大导致了非理性发展,有大跃进、特跃进的嫌疑,二是本来城管就“被集中”了,再来个“大城管”,激起的社会矛盾会更多。其实这个提法是媒体炒作出来的,在我主持的课题《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中,准确的提法是城市综合管理。有人辩解说,城市综合管理不就是“大城管”吗?看来有必要把它们的区别说清楚。 其实“大城管”是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
和谐、低碳和可持续理念是当今引领城市发展的必然要素。要形成低碳文化,就不应只停留在口号式的宣传上,而应重视它的可操作性,从低碳社区建设开始。针对老旧社区,可以考虑为居民提供一份对他们低碳生活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手册,让居民能够快速了解低碳理念、掌握低碳技巧。针对新建社区,要从前期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融入低碳理念,并努力使居民产生对社区的“归属感”和“亲切感”。新社区在规划时就要考虑如何让社区的布局...
我认为户口制度改革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户口制度的形成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如果一夜进入伊甸园,有可能导致一夜退到解放前。首先,户口制度的形成目的就是限制农民占有城市资源:其背景是全国大炼钢铁,农民不种地,三块石头支起来就开始烧柴草炼砸破的锅盆儿,有常识的都会笑,怎么可以用(木)柴火冶炼需要1500多度才可以融化的铁锅!!大家都不种粮食,自然粮食短缺!为了保证城里人的粮食供应,只有发粮票,这是当时的一个制度创造!这一造就是20多年,直到...
从长远角度看,需要逐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设立一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综合管理法》,修订与城市基础功能相关、与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法律法规还有空白的管理事务相关条例和规章,最后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综合管理法》是一部一般法,明确城市综合管理的法律概念、范围、职责、实施机构、体制、机制等;相关法规都作为《城市综合管理法》的特别法,其修订以与城市综合管理职权范围匹...
如果做好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就会避免或大大减少涉及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违法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的低成本,高效能。城市政府应当把城市综合管理的工作重心前移到管理环节,强化管理行为,避免或减少执法行为。 涉及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执法过程中不仅会带来财产损失和公共利益的损害,有时财产损失还十分巨大,拆除一片违法建筑,其财产损失就数以亿计。如果发生冲突,还会带来社会的不和谐。 如果执法错误...
第四节 城市综合管理的基本内涵 一、城市基础功能管理 论述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为什么必须全面管理城市的基础功能设施(关系公众的基本生存条件和正常生活工作条件)。 人类生存必需的基本物质条件包括:一是洁净的空气(园林绿化、水体、环卫)、二是清洁的饮用水(供排水)、三是足够的食物(应急食品管理),人类为了更好的生活,还需要良好的城市环境(市容、环卫、园林绿化)。 城市公众正常工作生活条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目...
城市管理既可以按事权分为综合管理和专门管理,也可以按状态分为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科学界定城市综合管理、城市专门管理、城市常态管理和城市应急管理的内容,是科学设计城市综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前提。 1、 城市的综合管理与专门管理 城市综合管理内容:包括给水、电力、通信、供热、交通运输、供气、垃圾收运、排水、园林绿化、应急食品等城市基础功能和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专门管理内容:城市行政辖...
在这五个定义中必须强调如下关键要素: (1)城市管理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城市政府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代表城市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如果不是城市政府或城市政府组成部门,在科学意义和法律意义上,任何机构都不具备城市管理主体资格。 (2)城市管理的最终依据是法律,城市管理活动依据来源于法律授权或行政授权。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或行政授权为依据,城市管理活动不能开展。 (3)城市综合管理的职责范围是维护...
全面认真总结几千年来,尤其是近当代人类城市管理实践活动经验,把握城市管理活动科学规律,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概念体系,为城市管理实践、立法奠定理论基础,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任务。 一、城市管理的定义 对城市管理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城市政府对城市行政辖区内一切人、事、物的管理,是广义上的城市管理。城市政府对城市行政辖区内一切人、事、物的管理,宏观上可以按事权范围划分成两大类:一是对城市基础性功能设施和公共空间的管理,目的是维...
二、城市的公共空间和专属空间 城市具有空间属性,相对于农村,城市在相对狭小的空间中开展各种各样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城市空间类型可以分为公共空间和专属空间两部分。 城市专属空间是法人和自然人独立使用和管理的空间。专属空间包括个人专属空间和集体专属空间。专属空间的使用权取得要由城市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部门设定或给予许可。 城市公共空间是全体公众可以共用共享的空间,凡是城市政府行政部门未授权给法人和自然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