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兴泉律师
刑事辩护荆棘路
http://blog.ifeng.com/1550951.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11-27 11:04:05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22 次|评论 0 条

2009年9月,笔者参与辩护的一起涉黑案件宣判,主犯H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有其它的罪行若干,最后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它20余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不等刑期。对于该案,辩护律师一致认为,远远达不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水平,充其量算是一伙地痞;对于其涉及的故意伤害罪,指控其指使的证据也是非常的不充分,在这起伤害案件已经达成谅解协议的情况下,一审仍然判...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22) 评论(0)

2009-11-27 11:02:32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188 次|评论 0 条

2008年,笔者接受委托,为一起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被告人辩护,即所谓的“保护伞”。案件坎坷,历时近2年,感慨颇多,略谈一二 。一、在能否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问题上,作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的辩护人,应尽力与被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的辩护人取得一致意见。既然有包庇纵容的,那么就有被包庇纵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往往被告人众多,首先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性,各方应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保持一致意见或...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188) 评论(0)

2009-11-27 10:58:52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13 次|评论 0 条

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司法机关查办了相当数量的假药、劣药案件,但其中凸现的一些问题,暴露了刑法关于该类罪名规定的不严谨。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13) 评论(0)

2009-11-27 10:54:38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58 次|评论 0 条

 笔者参与某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辩护,其间,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都提出了关于单位犯罪的观点,但都被公诉人予以及时抗辩。案情大致为:第一被告人以个人身份与某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由学校与多名事主签订培训合同,招收培训空姐,收取培训费牟利。积累资金后,自己先后设立4个航空咨询服务类公司,联合本案其他被告人,大量招收学生,由公司与事主签订培训合同,培训空姐,获取学费3000余万元,因无法兑现承诺案发。在公安机关对本案的立案侦查...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58) 评论(0)

2009-11-27 10:52:41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196 次|评论 0 条

近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增多,笔者也具体经办了几起案件,感觉这一罪名已经趋向于扩大化应用。一些民间借贷行为,因为偿还不利,造成一定影响的,或者是有其他情况的,被以此罪追究。如,某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欲办理银行贷款,但因规模小和无抵押财产提供等原因,无法获得,转而采取向个人借款,当借款达到一定数量或规模,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按照刑法关于此罪的规定,非常简单。也没有更多的法规或司法解释予以相应的阐释,这也为此罪...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196) 评论(0)

2009-09-21 19:28:14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21 次|评论 1 条

在涉及到经济赔偿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积极赔偿,反映了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给被害人弥补损失的心态,如果能因此取得被害人方的谅解,则对案情扭转局势更加有利,多数情况下,可以被法庭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而酌情从轻处罚。而就这样一个“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而言,则是截然不同的天地,甚至是地狱与天堂的差别:在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相对较轻的情况下,被告人很可能被判处缓刑,而获得相对的法律自由;即使是...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21) 评论(1)

2009-09-13 12:23:55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132 次|评论 0 条

                                                      大成律师事务所    于兴全盗窃犯罪随着经济活动的发达而猖獗,在唯利是图...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132) 评论(0)

2009-02-11 21:26:07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16 次|评论 0 条

大成律师    于兴泉      刑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但对情节类似的案件,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甚至差异巨大,这就是法律适用的差异性,当然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      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但却有情节近似的案子。      以下是本律师接受委托,进行辩护的两个故意伤害致死案,是在同一个省份不同中级法院审判的案件。判决结果一是有期徒刑七年,一是死刑...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16) 评论(0)

2008-10-17 15:55:53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68 次|评论 0 条

{办案实录,文中皆为化名}因经济纠纷,抢劫对方单位的凌志轿车,被定性为抢劫犯罪,经过合力谋划,最终化解危险。 无理赖帐, 忍无可忍     军人出身的老九,没有接受政府安置,自己开办了化工厂,到2000年,这个三十余人的化工小厂,已经发展的非常有条理,大家都期待着厂子有更大的发展,自己的收入能更多一些。     这年5月份,倒霉的事情发生了。老九联系了HN省的一个大型造纸厂,这造纸厂一下子要了一批40多万元的原料,说好是...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68) 评论(0)

2008-10-17 15:44:30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办案经历 |浏览 209 次|评论 0 条

                     大成律师  于兴泉 最近,我先后接手几件厅局级干部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办案过程中,无一例外的,都遇到了刑讯逼供或诱供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的被逼迫连续若干日夜不能休息,有的被以欺骗方法诱供,其中:一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被告人被强制连续8天8夜不能睡觉,一...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209) 评论(0)

关于博主

于律师

奔波四方,维护正义

博文相关

相册

已上传 11 张 查看全部

圈子

您尚未 创建 自己的圈子。



加入 4 圈子
爱国大本营 | 凤凰锐评 | 凤凰博主圈 | 凤凰文化

凤凰好友

拥有 2 好友 查看全部

音乐

博主尚未添加音乐。

统计

  • 博文(21)
  • 评论(3)
  • 总访问(18084)
  • 建立时间:2008-10-17
  • 最后登录: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