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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17:15:16 说: 您好,我是网客传媒,有意向您约稿。有意可以加qq:910744087 www.wedoor.com

2009-07-23 19:15:09 说: 在调查中发现,运管局出租股在年审工作中存在工作方法简单问题。 为此,邓州市委、市政府已责成交通局对运管所出租股股长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写出整改报告。在系统内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教育活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调查中未发现运管所出租股年审时违规收费且不开票据行为。 此回复只是运管局的片面之词,其“处罚出租车25辆,罚款1980”与事实不符。我们都是有凭据的。 邓州市委的调查对象也没有一个司机和出租公司。

2009-07-23 19:13:33 说: 邓州市运管局出租股在我们出租车营运证年审时违规收费,而且不开票据。有的开具的罚款收据,违法项目都是违反道路运输条例41条。罚款从10元到1000元不等。我们这些出租司机是敢怒不敢言,只好在这里给书记留言,希望黄书记在百忙中能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劳动强度大可收入低微的现代的骆驼祥子。不胜感激! 我们是邓州市云龙出租公司和金鹏出租公司的司机,恳请领导关注!维护和谐社会,纠正行业歪风邪气,还邓州一片蓝天!!! 管理员 2009-7-17 16:55:04 邓州市委回复: 经查:邓州市有云龙公司和金鹏公司两家出租车合计220辆,已通过年审168辆。在年审时,主要检查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安全性能,正确使用计价器和综合性能等。 目前,运管局出租股已处罚出租车25辆,罚款1980元。被处罚的出租车存在车容车貌和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等问题,违反了《南阳市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第13条“出租车年审内容包括……车容车貌等”和《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1条“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把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2009-05-18 07:06:14 说: 请阅评我的博文!

2009-03-26 09:53:43 说: 博主,你为我们大货司机带个头吧,现在跑一趟从山东到包头的货物,才5000左右的运费,罚款就能罚到1000,不超不行,就是不超,交警也要挑你毛病,什么灯光不全,什么这不全,那不全了。超载的罚单甚至都过不了一个地区,而且罚单的模样是多种多样。河北的交警到处都有收黑钱,为什么这些记者都是白痴一样。

2009-02-14 14:26:38 说: 发展电动车,应该是个方向。

2008-12-24 13:08:39 说: 法院某些人纂改庭审记录,露出马角.不知你是否关切

2008-11-21 19:32:23 说: 拜读了你的文章后非常感动,终于有给我们跑货车伸张正义的了,交警的标准是要求货车比地磅还准,比尺子还精确,我在潍坊就碰过两次,他们的口号是超一斤就罚你200元。交个朋友好吗。

2008-09-29 20:46:25 说: 此留言为私密留言

2008-09-29 16:35:44 说: 轻轻的一声问候 ,你好;请到普拉多www.peaado.cn 去看看;谢谢

大陆雄鹰
笔名高昌,字一丁,现任北京某报深度报道记者,长期从事道路交通范畴内维权报道。《183个红手印的愤怒》、《三千万司机难抵“潜规则”》等报道在国内外引发了较大影响 。 原创文章受版权保护,如需转载,请先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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