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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ssp03的凤凰博客</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107486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hssp03的凤凰博客]]></description>
        <pubDate>Mon, 21 Jul 2008 06:33:42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Mon, 21 Jul 2008 06:33:42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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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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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好龙与乌龙]]></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1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叶志军 
<P>　　我的本家，叶公先生，多年前做了一件名传千古的糗事。其实，如果幸福来得如此突然，搁谁谁不跑？想想那条龙也真是的，没经过“海选”就直奔主题，哪怕事先征求一下意见也好。 
<P>　　龙是好龙，只不过来得不是地方。在被点了睛的CPI面前，大家都是叶公。当然，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最好的降龙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罗汉无过于涨工资。这不，广东这次又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当了一把排头兵。试问，连堂堂的广州市副市长都大叹荷包不满，何况升斗小民乎？倍增计划好啊，但问题是出在谁先倍增上。倘若工资倍增首先体现在公务员人均增长1500元上，这号称“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的计划，是不是有些叶公好龙的味道？ 
<P>　　事实上，好龙这件事，如果干不好，就变成了乌龙。张孟苏这事就让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其实在明眼人看来，这就是“哈佛男孩”的08版，只不过把美国换成了新加坡。诸位先生是否想过，一个没有素质教育的土壤中，怎会突然间就出来个新加坡的叶公来，自摆乌龙了不是？ 
<P>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乌龙而只是好龙，曾因涉嫌豪华而引起争议的成都市新行政中心将被处置变现，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厉害！连拍卖豪华办公楼都可以搞得这么帅，兄弟我简直佩服得四脚着地。在掌声大过嘘声的舆情里，不才还是忍不住说句丧气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看来，在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权力面前，很少有人愿意做唯恐避之不及的叶公。对于在&nbsp;“笼子”外面散漫惯了的权力来说，自负盈亏似乎是件稀罕事。“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之类的政治常识，就如同制度殿堂中雕梁画柱的“龙”，如何保证权力不成为好龙的叶公？只有从点滴做起，从制度上寻求保证。 
<P>　　频发的乌龙事件告诉我们，如果监督好龙，那么权力乌龙就会是小概率事件。国企老总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算是乌龙吗？从中纪委发出的禁令来看，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毕竟，“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的处罚听上去总有种“恨铁不成钢”般好龙的意思。 
<P>　　为了避免重蹈叶公的覆辙，聪明人就采用了“一步一动”的战术方式。贵阳“海选”县委书记上电视了，而且还是中央台。由此可见，从上到下，对“民主是个好东西”是多么的欢喜有加。是啊，由破天荒到习以为常，从非常态到制度性，倘若权力从被赋予开始就在阳光下运行，是不是当民主来临时就不会手足无措、进退失据地落荒而逃？是不是可以减少权力乌龙的概率？ 
<P>　　但理想和现实之间，总会有一段距离。就像好龙不是一日之功，乌龙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消灭的一样。别了，王旭明，看着那些&nbsp;“执手相看泪眼”骂过你的文字，端的是叶公常有，而杨柳岸不常有。只是不知道今宵的叶公会酒醒何处？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裸奔不是乌龙而是与众不同，清华大学美院两名应届毕业生给出的理由是&nbsp;“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清华更有人文气息”。哇塞！不是吧？就连人文这么感性的东西都会变得如此性感，原生态呦。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18.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0 Jul 2008 14:16: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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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不要随便扯大旗]]></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1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刘洪波 
<P>　　每年高考招生，大概都少不得招生骗子，空言许诺，上什么大学全能打保票，最后当然是不能落实，考生钱却要花不少。但正规的招生人员，看来也未必能够信得足。例如华中科技大学在广东顺德一中，就摆了一个差不多的乌龙，导致10多名“稳填稳录”该校的考生面临降档录取的命运。所幸这是正规的招生人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员，考生没有金钱损失。广东媒体报道说，华中科技大学招生人员曾向顺德一中的校长、老师、考生、家长许诺，文科600分、理科610分只要第一志愿报华中科技大学，保证录取，绝无风险。许诺未能实现后，华中科大招生办主任对采访记者表示：你们报道就报道吧，我相信这个报道你们也不会轻易见报的。现在是奥运会期间，一切以维护稳定为主。出现这次不快，相信非华中科大本意，华中科大是因为误判了报名形势，发出保证之后引来了过多考生报名。情理之中，华中科大应为其承诺采取各种可能的补救，以避免招生信誉受到损害。华中科大失手之后采取了哪些措施予以补救，以及补救是否奏效，这已非我们所能知道。但华中科大招生办主任在面对媒体时，以“奥运期间，维护稳定”为由暗示媒体不予报道，不能不说是一个使大学形象继续受损的言论。 
<P>　　奥运维护稳定与华中科大招生承诺不能兑现之间，如果不牵强附会，实在说不上什么关系。相对奥运这个宏大无比的主题，10多名面临降档录取的考生自是微不足道，然而对于他们自身而言，因华中科大的承诺落空而降档录取，却是一件大事。即便如此，我们没有听到他们有非程序化行为，也没有听到他们借奥运稳定之机而用什么招数去迫学校就范，至于媒体也无借报道而表现对奥运心有二志的想法。至于客观效果，报道这一新闻也并不会对奥运稳定造成什么影响。既然如此，学校又何苦拿“奥运稳定”来提醒媒体“不轻易见报”？ 
<P>　　宏大主题往往成为一种被牵强附会地拉出来的工具。毕业裸奔的大学生说自己在增强学校的人文气息，提倡裸泳的人士说开办裸泳场所就是纯粹的环保主义，这些说法，我们可以付之一笑，而一所大学也将自己招生中出现的失误与奥运稳定联系起来，好像那些踏空的学生连叹息都不能够公开地发出一声，这就是拿出一个宏大的“举国主题”来掩饰自己的失手，并压制被损害者的痛苦感受。这样的事情由一所大学做出，对被损害者少些人文情怀，在“伟大意义”与实际情况之间缺乏周密逻辑，继招生承诺落空之后对学校声誉造成了新的加害。 
<P>　　生活中随时都能发现这种“过度赋义”。一个人可能会因为吃一棵大白菜而产生支援国家建设、贡献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伟大感。而现在，过度的意义赋予尤其被用来作为驱使他人接受某一行为的手段，产生一种说谎与自欺交结的效果。对一个大学招生办主任而言，他是否真的考虑了奥运稳定，从而奉劝媒体不要发表某校招生失误的稿件，这是未知数，可能他确信这有助于奥运稳定，也可能他将奥运稳定作为一个盖压他人的大旗，也可能两者兼而得之。总之，把一个宏大无边的意义加临于一个小事件之上，使事物的真实被遮蔽起来，使普通人的生活被裹挟进去，一个不存在但是显得崇高的意义之下，责任消失了，具体的人消失了，人的生活消失了，你得放弃真实的感受，媒体应该放弃一个报道，面临降档录取的学生应该放弃追问，承诺未践履的学校在这宏大意义中安然而行。 
<P>　　实话说，这样的做法今天仍然被乐此不疲地祭用，而观看者却已经失去了耐心。有时观看者与祭用者配合着一个台面，有时观看者甚至被意义赋予的那种若有其事的临场气氛所感染，但是更多的时候，观看者与祭用者都知道这只是一个装作正大堂皇的过程，而心底里他们如同拿着遥控器的电视观众早就调换了频道。&nbsp;（作者系知名杂文家）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11.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0 Jul 2008 14:15:21 +0800</pubDate>
            <guid>159151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喜闻钓鱼台国宾馆收到了法院罚单]]></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0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徐经胜 
<P>　　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北京东城法院强制执行。当法官一行来到钓鱼台国宾馆北门外时，被传达室外扩音器警告“都退到警戒线后面”，并有人出来拽住法官胳膊往外拉，当法官决定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希望传达室转交时，传达室几名工作人员拒绝转交并将通知书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从窗口扔出。鉴于钓鱼台国宾馆拒绝协助法院执行，东城法院执行庭决定依据新修订的民诉法，对其开出10万元罚单。（7月19日中新网） 
<P>　　人们对钓鱼台国宾馆并不陌生，其是专门接待来华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世界知名人士的重要场所。每当有重大外事活动时，人们常能够通过媒体听到或看到“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消息。 
<P>　　因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制定严格的安保措施也是必要的，但是，钓鱼台国宾馆并非是法律的禁区，拒绝协助法院的执行，并将法官开具的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扔出窗外，暴露其霸道和藐视法律的一面。 
<P>　　钓鱼台国宾馆在法律上并非与众不同，如果认为其承担着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的重任而享受法律特权，恐怕就大错特错了。何况说，正是因为担此重任，在一定程度上，这里也被赋予了一些神秘甚至神圣的色彩，尤其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而其表现出的蛮横和藐视法律的态度，实在大大损伤了国宾馆的声誉。 
<P>　　钓鱼台国宾馆的蛮横和藐视法律，很容易让人联想这是在恃权。试想，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宾馆，能如此蛮横和藐视执法机关的执法吗？作为国宾馆，其身份特殊。但是，也正是这种特殊的身份，需要其有更高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更高的社会责任感。无论如何，其蛮横和藐视法律的态度，都是不可容忍的。所以，当法院对其开出10万元罚单时，我感到了法律维护尊严的欣慰，但另一个问题或许应该反思：这种特权意识是怎么养成的？还有多少地方工作人员的脑袋里，潜伏着这等腐朽的特权潜意识？</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0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0 Jul 2008 14:14:11 +0800</pubDate>
            <guid>159150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中国败诉：国人当平和对待]]></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0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曹旭刚 
<P>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18日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 
<P>　　尽管仍有上诉机会，但中国在这场持续数年的汽车零部件争端中失利已几近事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实。此番败诉，于中国而言，意义非常，不但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更意味着，如果在上诉中还不能改变这一状况，原本就孱弱的国内汽车行业将要接受更为猛烈的冲击。 
<P>　　因为首次败诉，亦因为国内汽车行业有可能要面临的猛烈冲击，有民众立刻产生出一种“被欺负”的感觉，认为中国在此番贸易争端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于是，在网络之上就有网友很是愤慨地表达着自己的情绪，甚至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个错误。 
<P>　　这种极端声音尽管并不算多，但仍可窥见一种迹象———&nbsp;面对世界游戏规则，我们仍然“修炼”不够。之所以有此论断，皆因为这种极端声音的背后反映的是传统的中国思维，而非与世界接轨的现代思维。 
<P>　　在传统的思维里，国人历来主张“无讼”（所谓“无讼”就是不愿面对诉讼和惧怕诉讼），这种思维发展至极致之时，甚至站到被告席上都成一种不能接受的丢人之事。而在现代思维里，现代经济其实就是法治经济、权利经济，有权利就有权利权益之争讼，有争讼就必然需要诉讼方式解决之，而在解决的过程中，必然就有输有赢，有人获得利益有人损失利益。 
<P>　　遥想当年刚刚加入WTO之时，在官方、媒体与公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就是“双赢”二字。然而，这样的表述注定只能是具有更多的象征意义，在任何的交易中，永远都是不可能出现绝对的双赢家。而对中国与世界来说，双赢只能是对双方长远利益的表述，而不能用来表述任何一桩具体的贸易争端。在具体的贸易争端中，唯有有输有赢的现实才能推动双方长远“双赢”。 
<P>　　具体到此次的争端来说，正如此前媒体所主张的那样，“无论世贸组织的裁决结果如何，中国做强自己的汽车产业都是硬道理”。在国际事务中，实力永远都是最有力的武器，学会有效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本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这才是亘古不变之道理。 
<P>　　因此，对此番中国败诉来说，国人当以平常心对待之，我们要做的不是在那里如寒号鸟般抱怨，而是要学会如何将现代思维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更为从容地学习并利用世界游戏规则来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91501.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0 Jul 2008 14:11:49 +0800</pubDate>
            <guid>159150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贪官的“能力”有多大]]></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1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五岳散人 
<P>　　《蜘蛛侠》的经典台词有云：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我们就是按照字面来理解的话，下面这条新闻就比较值得一读了。 
<P>　　报载，中国外逃贪官在美国购买百万美元以上的豪宅，很多人常常用现金一次付清。这让洛杉矶、纽约、加利福尼亚地区高档住宅的价格涨了一倍。因为炒高了美国的房地产价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格，美国方面正尝试通过多种方式协助中国惩治外逃贪官。 
<P>　　关于两国之间在这方面的合作倒是知道一点。外逃贪官之所以被引渡不力，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如果引渡回国有死刑的风险，对方国家很少会配合引渡；另外一个是抓捕外逃贪官一般是要从赃款里提成的，以前有些人不太想得明白，这钱明明是我们的嘛，你抓了他应该把赃款物归原主才是———&nbsp;现在好像没有这么绝对了，大概是明白对方也有办案成本吧。 
<P>　　要说美国这地方确实是利益至上的，要是这些外逃贪官不把地产的价格炒上去，估计他们还不这么积极办案。当然，这也有可能跟美国的次贷危机有关，人家那里也要宏观调控房价。这个就是经济学家研究的课题了，此处不多说。 
<P>　　不过，关于这新闻我还是多少有些疑问的。要知道，房地产这东西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炒起来的，需要的资金量肯定相当的大。尤其是美国高档地产的价格，更不是轻易跑过去了一些外逃贪官就能水涨船高。但如果真是这些外逃的贪官把美国这些地方的地价炒了起来，事情就比较可怕了。 
<P>　　新闻里说有1000多人上了美方的黑名单，这些人好多都是一掷百万美元买下豪宅的。价格就是被他们炒上去了。这里我们就要问个问题：到底每年有多少钱是这么流失到国外的？要有多少这样的贪官出逃，才能出现这么宏大的效果？ 
<P>　　当然，作为一个出逃的贪官，恐怕贪污的手法是整个故事里最不重要的一环。能够把这些钱安全地化公为私并且弄到国外才是比较困难的。以前还有另外一个困难，就是如何离开这个国家。但最近几年倒也不是太困难了，现在很多官员手里都有护照，出国考察也是去过多次了。 
<P>　　我们可以想想看，一个能够出逃的贪官该是多么有“能力”的人啊。他不但安全地聚敛了财富，还安全地转移了财富，最后负起了把美国房地产炒高的责任。所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放在这里还是合适的。 
<P>　　问题是他们怎么就会有这么大&nbsp;“能力”来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打通关”？这在很多地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相比之下，我们这里就简单的多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是不是到位暂且不谈，就是某级官员的一杆签字笔与显赫之级别，就足够通行无阻地把资金以及自己本人直接送到大洋彼岸了。 
<P>　　所以，事关美国房价的中国外逃贪官问题，如果想不让他们负责炒高美国的房价，最该限制的应该是这些官员的能力。而能够限制官员这方面能力的方式也是老生常谈了，无非是舆论监督与独立监督的并举，分权制衡与官员向下负责的体系确立而已。不论世界上哪个国家，都不出这些措施的范围。前面有这么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应该说这些东西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不过呢，有时候这还真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还要看决心大不大。 
<P>　　（作者系知名网评人）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1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13:5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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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判决前，先摇一摇]]></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1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杨鹏 
<P>　　昨日，法院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一宗价值约4000万元土地拍卖事项的拍卖 
<P>　　公司。摇号？这不是趣闻，当然也不算是新闻，否则，那就是孤陋寡闻了。其实，摇号从来都很盛行，从老祖宗摇到了21世纪，从经济适用房又一直摇到了今天，这一路摇下来，倒是把人给摇晕了，很多人对此不解，他们发问：摇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号机这等玩意，真这么灵吗？当然，纳闷归纳闷，不管你是否觉得这摇号是否妥当，但秉承“存在即为合理”的真理，这一“无奈”现象却正在向常态转化。据媒体报道，福建此前就有摇号机裁决经适房的先例，而陕西法庭上用摇号机也已两年有余。虽然摇号的方式怪异，但也属于合法之举，从遵从的法律的角度，这无可厚非。不过，这无妨于我们对此产生一点点的合理怀疑和担忧，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摇号的方式可看作是程序上的末选。这个人情社会里，这种以概率决定公平的方式，真的一摇就管用吗？ 
<P>　　地球人都知道，电脑这玩意有时候靠不住，因为它的确“没脑子”而容易被人操控，此前福州就发生经适房摇号时，因为“技术性故障”出现的渎职事件，因而，一直以来，我等小民从不敢奢望通过“摇号”就能天然置换出公平的结果来。不过，陕西“两年来无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值得期待嘛！ 
<P>　　话说回来，“摇号”确是一种能够化解和吸收社会不满和怀疑的良法。一来，“摇号”可成为避免暗箱操作的“防火墙”；二来，没抓到的人尽管失望，但不会不满，你只能怪自己，这不很好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这一办法的效果：法院落得个清明的印象，而对于各方当事人，自当明白机遇偏爱有准备接受残酷现实的头脑，何不先摇一摇再说。 
<P>　　其实，摇，我赞成！只要操作程序正当，各方在这一妥协过程中就能求得公平，我们没有理由反对，百姓也会逐渐理解。不过，你说咱这法治社会，凡事真要落得个裁决基本靠摇的境地，怕是有些过头。世上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但公平始终是文明社会的追求目标。那就摇吧，能摇出个公平来也好。&nbsp;(相关报道见A11版)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10.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12:2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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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王旭明离职：“骂”过你的我有点失落]]></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width="92%"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f14_top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WORD-WRAP: break-word" align=left><!--enpcontent-->
<P>　　■彭联联 
<P>　　7月18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离开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岗位，另有任用。听到这个消息，我忽然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几分失落和遗憾。 
<P>　　“作为国内比较有个性的发言人之一，王旭明在任时曾饱受争议，经常由新闻发言人变成新闻当事人”，确实如此。在王旭明担任新闻发言人的5年期间，我像很多时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评人一样，“骂”过王旭明不少次。 
<P>　　应该说，王旭明的“运气”不太好。教育是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而近年来，教育部门出现的问题不少，每每引起公众的不满，择校问题、乱收费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等等，都令千家万户牵肠挂肚。所以作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经常要受到媒体的诘问，而发言人的发言，也特别受到公众的关注，稍有不慎，就要被骂。 
<P>　　如果是影视明星，被骂是一件好事，越骂越红，越骂越卖座，可王旭明不是明星，他是政府部门的代言人，或者说，政府部门的发言人本身就是一级官员。正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官员所言：“作为新闻发言人，对于政策的解读要求一是一，二是二，不让你有个性和任何自由发挥的空间。”王旭明自己也清楚：“干这一行，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往往是不说少说低调者才能升官。” 
<P>　　可是，王旭明还是搞了一点&nbsp;“自由发挥”，“中国教育成功论”、“教育买衣论”、“媒体无知论”、“名校生养猪论”……尽管都是为教育部力争，但都露出了破绽，让公众和媒体抓住了尾巴，留下了“骂柄”。 
<P>　　而这恰恰是王旭明的可爱之处，王旭明的可爱，就在于他的直。他不像某些发言人，官话连篇，冠冕堂皇，八面玲珑，四平八稳，无懈可击，让公众觉得不舒服，却又找不到破绽，只能哑巴吃黄连。 
<P>　　可以说，前些年我国的教育政策存在一些偏差，譬如产业化倾向，造成“上学难”社会问题。王旭明的上述“理论”，正是部分人特别是某些决策层的内心真实想法，别人不说，王旭明却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了。这一说，舆论就有争论的由头，公众就有表达的机会，是非曲直才会在争论中逐渐明朗。如果公众心里存在不爽，却没有机会表达，那才是悲哀和危险的事情。 
<P>　　其实，我们“骂”王旭明，不是骂他本人，而是在对某些现象和倾向陈述自己的观点。王旭明虽然不是“永远正确”，却用他的直率给了我们表达的机会。王旭明，谢谢你，真的。 </P></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08:2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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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CPI咋就“漏信”了呢]]></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冯海宁 
<P>　　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数据，但奇怪的是，早在本月8日、15日，某外电就分别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上半年CPI同比上涨7.9%%，GDP同比增长10.4%%。这一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分毫不差，国家统计局也称很“奇怪”。（7月18日《新闻晨报》） 
<P>　　外电称，数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据是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那么，是“官方消息人士”预测的，还是“官方消息人士”披露的？ 
<P>　　对于经济预测，周小川吴敬琏等人都表示“很难”，而预测今年的经济数据更是难上加难，喜欢经济预测的某专家就戏言：“2008年是未来不确定因素最多的一年”，“我在预测GDP增长数据，2008年是我近几年最没有把握的一次”。既然专家们都没有把握，那么，“官方消息人士”预测的可能性就很小。最有可能的是，有人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提前获悉了国家经济运行数据，并私自向外泄露了。 
<P>　　外电7月8日就报道了这个数据，而相关部门是在17日才公开的，中间相差将近10天，却不见相关部门有任何反应。试问，外电报道如此准确，我们的相关部门再大张旗鼓地通过新闻发布会来发布，发布会还有多少新鲜感可言？ 
<P>　　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数据，事关政府决策和公众利益，无论从数据调查统计环节，还是从资料管理、信息发布环节来说，都有比较严格的程序。如果真是“官方消息人士”私自披露统计数据，既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也暴露了统计部门没有按照《统计法》规定管理好统计资料。 
<P>　　因此，相关部门不可轻视此次外电的准确预测，应从内部查起———&nbsp;既要追查“官方消息人士”是谁，又要查清管理环节的疏漏。这次事件已经让公众开始对统计数据产生各种猜测，比如有人猜测统计数据不是统计的，而是官方提前定的，若不借此机会严查整顿，这种猜测蔓延开来，必将损伤中国统计的权威。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07:44 +0800</pubDate>
            <guid>1589902</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华科大咋就“悔婚”了呢]]></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吴江 
<P>　　因华中科技大学今年的录取分数线高于此前该校在顺德一中承诺的必录线，致使顺德一中16名高分考生无缘华科大。上周末，7名家长代表与顺德一中副校长，连夜飞往武汉找华科大协调解决此事，但最终没谈出个结果。 
<P>　　比起任何一桩生意的违约来，高校录取与事先承诺的食言，因为影响到众多学生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的前途，当然“后果很严重”，不过，即便是学生及其家长“很生气”，高校却不必有丝毫的赔偿，甚至连向学子家长们解释一下的工夫都可以因为太忙而无暇安排。 
<P>　　不过，照理来说，这高校与学子之间的相互选择，其实也应该如同自由恋爱一般，必须两情相悦才行。既然是高校主动向学子们伸出的橄榄枝，显然应该是看中了学子的某些过人之处，并认为这些过人之处要比高考的考分权重更高，才会在高考之前便提前“订婚”。何以等到高考结束，发现报考者的分数偏高，当初订婚者的分数反不理想，便单方面“悔婚”呢？不难看出，高校之所以会仓促悔婚，显然是因为预先向学子们伸出橄榄枝时，并没有以审慎的态度进行认真的选择，更没有对于学生的特殊技能与过人之处进行认真考评。既然“订婚”之初便没当回事儿，有如儿戏，最终随意“悔婚”，也就并不奇怪，可想而知了。 
<P>　　其次，对于这些被忽悠的学子而言，他们的遭遇其实也不是“悔婚”的华科大这一所高校的错所导致的。假如学子与高校之间真是自由恋爱的话，其实悔婚也并不可怕，那么多重点大学，你“华科大”悔婚，学子同样有其他的选择。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国内的高考招录，重点大学几乎都只录第一志愿报考者，言下之意，假如学子没有被自己以第一志愿报考的高校招录的话，即便是分数更高，也只能与重点院校说再见。这恐怕也是那些遭遇“华科大”悔婚的学子们如同“怨妇”般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原因所在。 
<P>　　因此，华科大的傲慢与不负责任固然是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所在，但华科大“悔婚”事件闹出如此大的风波，高校招录制度本身的缺陷恐</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900.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06:05 +0800</pubDate>
            <guid>158990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发现腐败“基本靠意外”？]]></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89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惠铭生 
<P>　　16日，国家级贫困县———&nbsp;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而受审。晏大彬因受贿金额巨大而成为“重庆第一贪”。 
<P>　　又是一次靠意外发现的涉嫌受贿巨大的腐败分子！导致晏大彬的落马，不是因为群众举报，也不是地方监察、纪委或检察部门从蛛丝马迹查处的，而是完完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全全源自一次水管漏水，因为晏大彬夫妻不在家，物管人员在警察陪同下破门而入维修厕所里的漏水管，结果意外发现被水浸泡烂了的8个纸箱里，竟然放有近千万元的钞票。 
<P>　　这样的意外让我们无法惊喜，相反，滋生更多的却是迷茫和愤怒。巫山县太小了，太贫穷了，年财政收入仅有亿元；晏大彬行政级别也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干部”，竟“拿去”了全县财政收入的1/5。其实，晏大彬大搞腐败，并非毫无破绽。比如，这对夫妻购置了7处房产，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只是，诸多的监管部门在现实中形同瞎子和聋子，既看不到，也听不到。对此，人们不禁要愤慨质问：监督体系何在？ 
<P>　　更让人冷汗直冒的是，像水管漏水“滴”出来的腐败大案，不是个案，不是意外，而是俯拾皆是，而是反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曾直言不讳地说，内地高官被发现腐败问题，多是被其他案件牵连暴露的。很多贪官落马，“基本属于‘意外’”。近年来，落马的贪官有被小偷“偷”出来的，有丢东西“丢”出来的，有被人敲诈“敲”出来的，有嫖娼“嫖”出来的，还有包二奶“包”出来的，更多的则是被连环腐败“牵”出来的。 
<P>　　发现腐败“基本上靠意外”，起码有三个弊端：一是这种发现势必会挂一漏万。“意外”发现腐败的几率肯定很低，由此推测，没有被“意外”发现的腐败分子还有多少？恐怕是已意外发现数量的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吧。二是会助长了贪官违法犯罪的侥幸心理。对“意外”落网的，会被嘲笑为“倒霉蛋”，而对自己的腐败行为缺乏压力感和负罪感，甚至增长腐败的自信心和胆量。三是伤害了公众感情，影响了民众反腐败的信心和期望值。</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89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04:24 +0800</pubDate>
            <guid>158989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裸奔不是成就一流大学的速效救心丸]]></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89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width="92%"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f14_top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WORD-WRAP: break-word" align=left><!--enpcontent-->
<P>　　■张书舟 
<P>　　清华两学生以裸奔庆祝毕业，并称“裸奔是为了增加清华的‘人文气息’，同时希望清华能更包容，允许学生有个性，有创造力，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P>　　这样看来我上那大学倒提前进入了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因为晚上女生们回宿舍时，天桥上隔三岔五就有男的突然跳出来，猛地掀开自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己外衣露出一丝不挂的身体，然后尖叫高呼着裸奔开来。这样的“人文气息”我见过，亏得这小子不穿衣服阻力小跑得快，不然非把他扭送交给警察叔叔。 
<P>　　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号子我们喊了多少年，重构大学精神的鼓我们也敲了不知道多少遍，可都没憋出个所以然。难道就因为少了几个裸奔的？哈佛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也有过裸奔这一传统项目，但到了1999年也被校方明令禁止了，难道哈佛就不够包容不够人文，哈佛的学生从此就丢了魂没了创造力？菲律宾大学年年裸奔，但也没见它赶麻省超牛津。由此可见，裸奔并非我们成就一流大学的速效救心丸，一流大学并不是袒胸露乳就能造就的。 
<P>　　佛学泰斗汤用彤先生曾致信北大校长胡适先生：“大学之大,在于精神之大,大学精神之于大学,犹如人之灵魂之于身体。”我们的大学精神是什么？从文艺复兴以来，整个人类文明在启蒙精神的指引下沿着两条主线前进着：自由、理性。而大学，正是这种精神最肥硕丰润的土壤，所以蔡元培先生有了著名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而也正是在这种精神下，拖着长辫子的辜鸿铭先生可以在课堂之上为裹脚纳妾而辩护；海归派的胡适也可以在课堂上推销自己的新文化。包容和自由，是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宽厚和学术上的气度，没有这种精神，所谓一流大学终究只是一枕黄粱梦。但是，包容的招牌下，难道一切就有了存在的理由吗？ 
<P>　　裸奔，看似无拘无束回归自然，着实是自由和个性的美好诠释，但是这仅仅是“看上去很美”罢了。个人空间内的自由一旦步入到公共空间，自由的冲撞就成了一大问题，你有裸体的自由难道我就没有享受一个没有人裸奔空间的自由么？对你而言，你身上的每一块肥肉都如米开朗基罗雕塑般健美，可对我而言，仅仅是一堆五花肉，光着屁股满街跑对其他人甚至是一种冒犯，享受裸体奔放的自由和享受清净空间的自由冲突下，谁该包容谁呢？ 
<P>　　当看到这两个裸奔的学生是美术学院的“艺术家”时，我终于长舒一口气，有些为“艺术献身”的人历来是和我们老百姓有着天壤之别的，他们或者蹲在那做痛苦状任人泼油漆，或者扮成熊猫模样学芙蓉姐姐，在艺术的名头下，裸奔又如何？艺术家的裸奔能算裸奔么？那简直就是艺术嘛。既然裸奔是一种艺术，只要警察叔叔不逮你我也无话可说，不过切莫拿大学精神说事，学问可不是这么做的。老祖宗有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还是千万别把亲民理解成脱光衣服和旁人来一个&nbsp;“最亲密的接触”，感冒事小，遭万人唾骂，甚至蹲班房事大啊！</P></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89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9 Jul 2008 14:03:04 +0800</pubDate>
            <guid>1589895</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只准女人骚扰，不许“骚扰”女人？]]></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8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人事经理要求和新来的女员工交往遭到拒绝后，对女员工强行拥抱并亲吻，隔壁办公室的同事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6月，人事经理刘仑被成都高新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拘役5个月。据了解，此案是2005年12月1日新施行的&nbsp;《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首次立法后，国内第一桩因“性骚扰”而被处以刑罚的案件。（7月15日《成都商报》） 
<P>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一大&nbsp;“公害”，但怎样算“性骚扰”至今仍无明确的法律界定。今年1月，《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在全国率先将其界定为“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进行“性骚扰”。 
<P>　　对“性骚扰”界定为“违背妇女意愿”，这显然有失偏颇。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违背男人意愿”的性骚扰。 
<P>　　想必经常出门在外的男士在宾馆里半夜里接到过陌生女人说些“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挑逗性的东西，这算不算“性骚扰”呢？大家应记得，深圳几年前出了个女公安局长，贪污之外，就是利用手腕威逼“性骚扰”男下属，待女局长神清气爽后，给予了他一些提升作为回报，这样的事虽说不普遍，但也确实存在。 
<P>　　我想说的是法律在界定&nbsp;“性骚扰”问题时，应当体现男女平等，事实上女性更容易遭受性骚扰，并不是由于她们生理上的弱势所致，而是她们在男权社会中被定义的社会性别处于弱势而形成的。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20世纪初赴特罗布里恩群岛考察，就观察到岛上原始部落中的土著女性性欲强烈，有时甚至会埋伏在草丛中对经过的单身男子发起性攻击！在没有男权文化压抑和束缚的原始部落，人的生物潜能的发挥应该更接近于自然状态。 
<P>　　今天我们如果把“性骚扰”的界定仅仅描述为&nbsp;“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对女性在整体上仍然是弱势性别的肯定，但这是不合理的，要知道女人也会骚扰男人，男人也会骚扰男人，女人对女人也可能进行&nbsp;“性骚扰”，这些，都必须考虑进去，否则“性骚扰”这个法律条文，又会成为只针对男性，不针对女性和同性的一个有漏洞的不平等法规，就会让人误认为，这个法规对男人有偏见，对女人有歧视。&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杨亚军</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84.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7 Jul 2008 15:00:12 +0800</pubDate>
            <guid>1585784</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寻子店”，依然是无奈和辛酸的延续　]]></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8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儿子被拐近一年，四处寻找无果，精神已近崩溃的父母，无奈在西安红庙坡自家经营的电话缴费厅上挂起了“寻子店”的悬赏寻亲的大幅牌匾。 
<P>　　看到“寻子店”的照片，一声叹息后我只觉得鼻子一酸。拐卖儿童的事看似不少，置身事外的我们也在各种具有相似性的不幸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故事中日渐冷漠。 
<P>　　在最初的张贴寻人启事后，这两年里寻人扑克、车载寻人广告、寻亲网站等先后出现，“寻子店”先在深圳出现后也被更多走投无路的父母效仿。作为看客的我们看着寻亲者这些推陈出新的办法心里更不是个滋味。不堪想象，也不得不叹息，他们是以怎样的精力、怎样的绞尽脑汁，才琢磨出来这些找人的新法子。不得不敬佩他们的坚强和不屈不挠，更不得不自责我们是不是也该多些换位思考后的热心、不吝惜地对于寻亲信息多些关注。 
<P>　　与其说这对失去孩子的父母指望路过红庙坡这家缴费厅的路人能提供什么哪怕蛛丝马迹的线索，倒不如说是依靠这种寻子的新形式被媒体关注，进而让更多人能多看几眼被拐儿童的照片。但假想，当这样的店也成为寻人的常规形式，被惯看人世沧桑的人们漠视之后……他们还能、他们又得想出什么新办法？ 
<P>　　“寻子店”成了痛失孩子的家庭又一根新的稻草，令人再次五味杂陈。在家财散尽，为着或真或假（但大部分是假）的信息而四处寻找未果、筋疲力尽后，用无奈的“寻子店”一边延续着还要继续的生活，一边赚点钱为悬赏求助添一分价码。同时，这个寻子店还成了其他焦急寻人者的信息交流地，同样悲痛的人们可以在此分享经验并互相安抚，也形成了一股能给大家带来一丝温暖的民间互助力量。 
<P>　　虽然说寻找失踪的亲人是大海捞针也毫不夸张，尤其是寻找认知和自助能力都还很弱小、一年年长大的孩子那更是难上加难。这种无奈和辛酸让人不由心生无力感。但这决不能只成为失踪者亲人自己的事，不能只是自救。官方的力量也许在寻人过程中也同样乏力，但至少在建立一个统一而权威的寻人信息平台和一旦发现线索的行动力方面，比以此谋利的网站或民间力量要多些优势吧。至少在鉴别信息真假上，还可以帮助寻亲者不要在承受亲人离散之痛后，再多次经历被借机行骗的人情凉薄。&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张晶晶</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8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7 Jul 2008 14:59:00 +0800</pubDate>
            <guid>1585782</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党代表任期制：以权利“扩容 ”推进党内民主]]></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7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昨日公布的&nbsp;《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将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党代表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条例》对任期制之后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开展工作的方式都做了规定，并对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做了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阐述。 
<P>　　要理解这个制度能起到什么作用，首先要从党代表任期制的内涵说起。以往，在参加完党代会之后的五年内，党代表的职责与权利基本虚置，决策权、监督权、评议权、建议权等也无从谈起———&nbsp;党代表处于一个看起来更像是“政治荣誉”的悬空地位，甚至被社会上一些人形容为“五年开次会，会期三五天，举举拳头，画画圆圈，闭会以后就靠边”。导致的后果是党内权力容易高度集中且缺乏监督，党委书记一言堂情况严重，基层党员与党的领导之间沟通不畅，容易形成隔阂壁垒。 
<P>　　而改为任期制后，则意味着党代表在党代会届期内的“身份”类似于人大代表的身份，可以参与选举，可以评议、监督领导，可以罢免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可以向党委提建议，以多种方式担负起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的桥梁作用。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权力都唯有在多数人可以参与、监督、制约的基础上才最靠谱，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党代表权利与责任的“扩容”，进一步明确责权利的东西，是激活党代表资源、优化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保障党员权利，也有利于强化党内聚合力和溢出效应，令党代表具有了经常性参政议政的主体地位。从共产党自身发展的历史上来看，也具有很强的开创意义。 
<P>　　开弓没有回头箭。勇敢跨出这一步，背后隐含的中央在党内民主建设上的理念和决心是不言而喻的。但要冷静地看到，公开一项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将其落实，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办不成实事，产不出实力。任期制只是一个手段，推出任期制本身远非目的，“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才是最核心的目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需要全面布局，整体推进： 
<P>　　首要的是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具体制度、配套措施一并跟上，避免地方上各自“探索”，最后扭曲变形；其次是要加强强制推动的力度，避免地方党组织在执行过程中阳奉阴违，摆出一套没用的花架子，却回避掉实质问题；再次是通过权利保障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党代表积极性，要是提意见、搞质询只是走过场，你说了跟没说一样，被批评者独断专行却可以把党代表的话当耳旁风，恐怕操作不了几年就会&nbsp;“花瓶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需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党代表文化”，不能有了权利后，却瞻前顾后，瞪着眼睛不敢用。只有清楚了解自己扮演的角色，理解自己的责权利，才能勇敢地担起责任来。 
<P>　　当然，忧虑也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必须从源头上避免党代表像某些人大代表那样，认为只是与领导层接近的“特权”，炫耀“党代表”的称号却不干实事，只想着如何捞足社会资本，只想着借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谋取利益，最终走上“霸道之路”。要避免这一点，便需要从党代表的选举上下工夫，排除领导权的干预，让广大党员选举他们认为最能代表其说话的代表，而不是单纯在领导提名的名字后头画圈圈；此外，需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对不负责任的代表启动罢免机制，对履职认真的代表实行奖励。只有责任约束，才能避免趋利泛滥，根据此前一些地区的试点，这都是难得的经验。 
<P>　　长远来看，在推动党代表任期制的过程中，还必须从深层认识上理顺一些观念。比如，党代表的表态投票是反映个人意志还是反映选举人意志，表决时的“代表性”怎么体现？比如，党代表联名提案、罢免，与党内素来反对的“串联”活动如何区分？再比如，就目前来看，唯有党内形成良好的民主意识发育，才能支撑党代表制度的完全体现，但在前者基础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如何体现二者的彼此推动与互动提升？这些，都是党的理论工作者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也是急需全社会形成共识的问题。 
<P>　　全面实现人民民主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但中国30年改革的经验表明，以扩大党内民主的先行推行之，有时常常会收到非常实际的效果。在党内推进党代表履职行权，在人大推进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带动，有理由期待整个社会的民主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 </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5773.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7 Jul 2008 14:57:15 +0800</pubDate>
            <guid>1585773</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海选县委书记：“会说”只是第一步]]></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8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张敬伟 
<P>　　贵阳市日前召开公推竞岗动员大会，决定对花溪区、修文县等出缺的4个区、县党委书记职位，采取公推竞岗的方式择优选拔。消息传出后，即刻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P>　　海选行政一把手的公推公选已不鲜见，海选县委书记却是十分稀罕。也许因为县委书记海选具有的破冰意义，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也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罕有地对竞岗现场在14日重要时段做了直播。此番贵阳海选县委书记的意义在于，将上级党委对县委书记的绝对任命权分离，交给评委打分，群众评议，大众媒体监督，是用人制度公开化、民主化的有益尝试。 
<P>　　在电视转播、评委考察、主持人提问、海选者辩论的公共形式下，参选者能就现实问题发表自己看法，公开自己的施政方略，也是对官员反应能力、理论政策水平、知识面和法治素养的全面考察，能在海选脱颖而出者，干部选拔制度中的“口才”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其他的才能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以体现。但是，我们的选人用人制度追求的是德才兼备。即使全才具备，缺乏“德”也是不行的。 
<P>　　因此，海选县委书记就不能仅仅止于“才”的形式正义，不能以听取官员在海选擂台上的一大堆好听的话甚至正确的废话而确定对象。就像网友们所担忧的那样。“公推”出的人可能只是人缘好的人，可能只是符合普通人眼光的普通人，是没有创新和开拓能力的人。选拔一个县的一把手不应该为了迎合普通人的“口味”选择没有能力的“老好人”。 
<P>　　所以，要实现海选县委书记的终极正义，就要分两步走。一个是通过形式正义的“听其言”选出符合条件者，然后第二步就是通过“观其行”来决定其是否胜任县委书记。“观其行”不妨借鉴行政职务的“见习期”，以一年为期限，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者还应该采取海选的形式，让大众媒体全部介入监督，让公众全面参与评判，让评委的专家团对其决策过程进行评价，让主持人对某个问题进行质询。通过了，合格了，才不妨正式任命。 
<P>　　事实上，无论何种形式的海选，都还只是用人制度改革的初级阶段。只有形成有序的用人准入机制，打破“能上不能下”的魔咒，形成多层次有效监督的氛围，才能确保用人制度的良性循环；否则，海选的正义只是在惯性的制度流弊上激荡起一层淡淡的涟漪，并不能形成用人制度的更新蝶变。&nbsp;</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8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54:43 +0800</pubDate>
            <guid>158328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四不像”的处理缺了点专业精神]]></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8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毕诗成 
<P>　　杀得，还是杀不得，这是个问题。 
<P>　　几日来，发生在户县的鬣羚入村遭民警击毙一事，引发了社会热议。管理者说：这是不得已的紧急避险，不干掉它伤了人怎么办？可批评者说：这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难道除了干掉就没有再好的招了吗？两方各执一词，显得有点鸡同鸭讲，各说各话。看这架势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估摸扯到2050年也扯不出“杀得”还是“杀不得”的共识来。 
<P>　　羚死不能复生，对于那只被冲锋枪送回“老家”的鬣羚而言，有多少争论都没有意义了。但对于此后还必将与鬣羚“遭遇”的管理者来说，从质疑当中总结一点经验教训，更理性地审视一下自己的“执法”过程，总还是有意义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管理手段是在不断的总结中才能逐步优化的，总不能任君多少质疑，我自岿然不动吧？但争论几天了，到目前为止，似乎没有看到有管理者出来表态：我们应该总结，争取做得更好……甚至连尸体是埋了还是吃了也扯来扯去，如此“自信”，未免有些遗憾。 
<P>　　我们丝毫不怀疑管理者的开枪动机是以人为本，保护群众。但回看对这只“四不像”的处理过程，恐怕不容否认，专业精神还是缺少了一点：已经鉴定为食草动物，并且被赶到了土屋子里，其被想象的攻击能力总还没到只能&nbsp;“先毙而后安”的地步吧———&nbsp;在判断决策上是否不够专业甚至失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没有配麻醉枪、森林巡警不懂怎么用麻醉枪、负责麻醉枪使用的工作人员休息了就没办法———&nbsp;日常管理上是否不够专业？处置鬣羚尸体没有按规定上报，竟然任由辖区派出所拿去处理，又竟然被派出所弄到哪里埋的也说不清———&nbsp;尸体处理上是否不够专业？“杀死三只以上才算刑事案件，一只只能算是治安案件”———&nbsp;处理者的动物保护意识是否不够专业？ 
<P>　　我们之所以要有动物保护部门，之所以要有森林警察，之所以要有林业部门，就是希望当动物与人类产生冲突时，能够以最专业的方式来处理：维护人类的治安，也维护自然的治安；保护人类，也最大程度上保护动物。如果只是简单地拿棒子打死或打110让警察来开枪干掉，恐怕就没必要费钱费力费人地设置那么多专业机构了。正因为如此，民众有理由期待相关部门多一点专业管理水准，总不能连群众都一片唏嘘，你们却一再重申“这枪开得毫无不妥”吧？ 
<P>　　动物保护工作难免要面对类似的突发事件，这样那样的预案总还是要准备一点的，不能遇到事情了，手忙脚乱，找人找不到，找枪找不到，找会开麻醉枪的还找不到，最后“只能”冲锋枪上阵。野生动物下山是不考虑麻醉枪在不在当地的，是不管会用麻醉枪的人是不是休息难觅的……动物保护若满足于这样的水平，显然“技术含量”是远远不够的。 
<P>　　法律是用来敬畏遵守的，不是用来摆设展览的。说起保护动物，法律法规一箩筐，但好像没能逃脱“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的尴尬：本该获得特许猎捕证才能开的枪，电话沟通一下就开了；本该请示林业厅才能做的处理决定，却“从来没有请示过”；本该林业部门处理的动物尸体，却轻易交给了派出所长，到头来吃了埋了都说不清……随意性太多，处理过程焉能不“四不像”？尊重每一个程序细节，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犯错误，华南虎照就是个“无视程序犯错误”的前车之鉴，后人哀之而不鉴之，难道就不怕“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P>　　从某种意义上讲，追问鬣羚的处理过程，不是在追问一只鬣羚是否“冤死”，而是在帮助有关部门追问：怎样才能以专业精神之下的专业管理，在保护动物与保护人类中做到行动最优。社会管理需要更多的专业素养，下一次面对鬣羚也好，面对熊猫也好，面对华南虎也好，总不能还是找人找不到，找麻醉枪找不到，找会开麻醉枪的人还找不到，继续冲锋枪上场吧？继续连尸归何处也成为神秘猜想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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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8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53:45 +0800</pubDate>
            <guid>1583282</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全民奥运不该忽略细节]]></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15日，有两条和奥运有关的新闻，为公众所瞩目并引起争议。一是针对央行将增发6000万张奥运纪念钞一事，央行新闻处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以&nbsp;“未听说”予以回应。而新浪网的调查显示，有86.96％的网民希望有关部门增发奥运钞。二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工作14日17时结束，一张开幕式门票一度炒到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数十万元的天价。(7月15日《京华时报》) 
<P>　　早在奥运纪念钞发行伊始，就有有识之士呼吁：谨防奥运纪念钞内部人利益寻租。但是现在看来，这种“谨防”已经成为了事实。而普通民众对于奥运纪念钞却可望不可即，一张小小的奥运纪念钞，已经成为高高在上的天外“珍品”，公共管理部门一句简单的“未听说”增发，再次将普通民众分享奥运、纪念奥运的朴素诉求忽视、冷落与搁置。 
<P>　　与此同时，奥运会开幕式门票也被热炒到数十万元天价，全民中能有几人享受得起，答案已经不言自明。更令人费解的是公共管理部门对于门票自相矛盾的管理政策：在奥运会全部可售票中，定价等于或低于一百元人民币的票数占到近六成。开幕式最高票价五千元人民币，最低售价仅五元。该票务计划被认为是最大限度地为公众观看奥运会提供了机会，体现了全民办奥运和全民参与奥运的精神，让更多普通群众有机会有能力看奥运。既然是定向发售，原本就不该允许转让，而现在公共管理部门为何又同意“合法”转让，为奥运会门票提供寻租空间和机会，让一张开幕式门票被炒到数十万元的天价？为何现在又莫名其妙地结束“合法”转让？这种自相矛盾实在是让人一头雾水。 
<P>　　全民奥运的理念理应体现在所有细节之中，这其中包括奥运会赛事本身、开幕式恢弘的表演等举办奥运整个过程本身，也体现在像发行奥运纪念钞、开幕式门票的转让等细枝末节之中。&nbsp;艾迪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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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8.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52:39 +0800</pubDate>
            <guid>1583278</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先救房奴于水火而后才能救房市]]></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作为汉语新词之一，“房奴”从一开始就成为民生酸楚的代名词。尽管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不乏乐观积极的声音，但市场低迷的现象已然出现，更重要的是，一些购房者也开始选择主动断供。“断供”不仅意味着购房者以一种消极的方式终结了自身的“房奴”命运，更意味着对市场的终极放弃。也正因此，政府要不要救市，如何救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市，成为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关注的焦点。 
<P>　　据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11日以多数票赞成批准一项总额3000亿美元的救市计划，以帮助数十万无力支付月供的购房者保留房产。比起通过无情的市场机制将民众驱逐出市场，把民众留在市场之中无疑更有利于房市的稳定。 
<P>　　一方面，“房奴”不应是民众无条件承受的命运与磨难，每一个责任政府都不应听任其民众在水火中独自挣扎；另一方面，别让民众沦为“房奴”而不能自拔，才是真正的救市良策。因此，当“房奴”不堪重负，社会心理动荡，市场信心下行，他们就开始成为政府不能规避的拷问与责任。如果政府未能承担这份责任，则由此引发的溃败与破坏，势将不可收拾。这是美国豪掷3000亿美元救市的理性所在，亦为观望我国房地产现象的启示所在。 
<P>　　问题在于我们必须分清真正要救是谁，又该以何种方式来救。最近以来国内开发商频频聚会，声音异常凶猛，先是把自己比喻成“猪坚强”示弱，接着就呼吁政策松动，大有“逼宫”势头。但愈是如此，政府调控或救市之策愈需冷静。一方面，不能再拿以往对开发商那些扶持优惠政策来稳定市场，而必须首先建立起良好的市场以及监管机制；另一方面，所有的调控手段必须着眼于解“房奴”于倒悬的命运，由此达成的救市之目的才可能是正向的。 
<P>　　救“房奴”于水火而后才能救房市。中国“房奴”大军到底有多少，有多少“房奴”在月供以及利率的重负之下不能自持，均不得其详。也许，我们要做的不是像美国那样一掷千金，但是怎样让浩浩“房奴”们不至于成为被房市稻草压垮的骆驼，最终殃及国民经济，却考验着政府宏观调控的智慧。&nbsp;杨耕身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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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6.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51:05 +0800</pubDate>
            <guid>1583276</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千官离岗招商 政绩逼的吧]]></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7月11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将选派千名优秀干部在7月下旬分赴全国各地离岗招商，并出台了《关于开展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行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并培养优秀干部。（7月14日《东方今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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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pcontent-->　商丘不但选派了千名优秀干部分赴全国各地离岗招商，而且，今后对干部的提拔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任用，要把招商引资经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破格提拔重用、及时提拔重用优秀招商干部。商丘一共有多少公务人员，笔者并不清楚，但是，一下子派出千名干部离岗招商，并对招商有功人员许以重用等承诺，规模之大，前所未有。仅从千名干部离岗招商这个“症状”看，当地高官得的应该是“发展焦虑症”。 
<P>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都得了“发展焦虑症”，迫切希望地方经济能够得到快速发展。而很多地方政府也有一个共识：发展经济有一个“捷径”，那就是招商引资。因为引进一个项目特别是大项目，甚至可以在一两年内就能够改变当地财政状况，地方领导干部在短时间内也就有了自己的政绩。在这种状况之下，很多地方将招商引资作为治理“发展焦虑症”的良方。 
<P>　　一些地方政府为何患上“发展焦虑症”？是压力。一种压力是来自当前的招商形势。目前全国各地基本都在想方设法进行招商引资，这种形势给人的感觉就是，你不主动出击，你就难以招到商引到资。另一种压力是来自政绩考核。当前，很多地方考察领导干部，还是以发展经济为重要依据。在政绩考核的大棒之下，一些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搞一些“短平快”项目，搞一些政绩工程，招商引资自然是首选。 
<P>　　得了“发展焦虑症”并不是什么坏事，坏就坏在得了“发展焦虑症”之后便“病急乱投医”。为了招商引资，派出千名干部离岗招商，不但有丢了本职工作的嫌疑，而且这样漫无目的招商也难有什么好效果。<STRONG>徐经胜 </STRONG></P>]]></description>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73.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50:1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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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别把“杨不管”变成“杨不悔”]]></title>
            <link>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6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叶志军 
<P>　　近来关于师德的争论很多，但得出清晰结论的甚少。 
<P>　　因学生打架致死，“坚持”上课而被网友们称作“杨不管”的老师付出了自己的代价：在被停职之后，杨经贵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7月14日《武汉晨报》） 
<P>　　从参加此事协商的各方身份来看，杨经贵赔出的10万元含义比较含糊。到底是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因为自己的失职而被有关方面课以罚款，还是由于舆论谴责而付出的道德赔偿？显然是一笔语焉不详的糊涂账，如此“公了”变“私了”的结果，只能用来抚众，却不可用来服众。 
<P>　　在千夫所指“杨不管”冷血的时候，奢谈为杨经贵辩解，不仅显得徒劳而且也会被认为不合时宜。毕竟，在逝去的生命面前，所有的理由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然而，正如你不能用“范跑跑”替代在灾难面前所有的老师表现一样，“杨不管”的个人行为显然也不能代表社会的师德或者时代的道德。 
<P>　　一个不容回避的前提条件是，就在半年前，同样在吴店中学，一名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而该学生15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就像南京的彭宇事件后，引发的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后遗症一样，很难令该校的老师（包括杨经贵）不把这前后的两件事情进行因果关系的联想，从而在行事中有所预设。 
<P>　　杨经贵不及时劝阻学生打架不对，那么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就对吗？退一步说，假如打架的学生并没有致死，事情会不会像海淀艺校&nbsp;“辱师门”一样不了了之？请注意，那个受辱的老师对同样发生在课堂上的学生打闹，同样采取的也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P>　　不同的是，一个是老师受辱，一个是学生遇害。舆情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判若云泥的结果，只能证明凌空蹈虚的道德只不过舞台上魔术师手里的毯子。除了同情弱者的习惯使然，几乎不能从中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来，遑论指导性和建设性。在一个老师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该不该管学生、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的大环境下，“杨不管”究竟是偶然中的必然？还是必然中的偶然？ 
<P>　　10万元的赔偿，是否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能否让杨经贵掏得心服口服？是当下“杨不管”事件之后，有关方面最该回答的现实问题；否则，只能进一步混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界限，不仅减少赔偿的约束力，更损害赔偿的公信力，不免有把社会责任弱化为经济补偿之虞。如此，即便把“杨不管”放大为公共事件，谁又能保证“杨不管”不会变成“杨不悔”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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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hssp03</author>
            <comments>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326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14:49:0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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