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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股权掠夺案久拖不结,正是傲慢的权力拥有者有恃无恐的表现:他们似乎不惧怕任何东西,因为他们自感不会有真正的力量去扳倒自己。[详细]

在这个国家,损害别人的人具有先发优势,被迫害者往往走投无门,到最后要么认命接受既定事实,要么倾家荡产承受家破人亡鸡犬不宁的生活。为自己争取正义的事情,想得到官方的恩准,都比登天还难![详细]

一些民营企业在崛起过程中或许会有一些不规矩的做法甚至原罪,但这不应成为民企财产权被侵害的理由,按法律学者陈有西的说法,中国民营企业实际上绝大多数都谨小慎微,比国企更靠自力更生起步。[详细]

在当下中国的法律理念中,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远弱于对公共财产的保护。过去我们说的权力腐败,关注的多是对公共财物的侵害。而现在一些官员正通过介入企业的民事纠纷,借助司法权来掠夺民间财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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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8日,牧羊集团向许荣华开办的福尔喜公司提起商标侵权之诉。8月29日,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为由,将此案快速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9月10日,刚从台湾考察回来的许荣华被押至扬州市看守所。在被关35天后,10月15日,身着便衣的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民来到看守所。[详细]
2011年9月,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龚家龙“挪用资金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案”提起再审,作出无罪判决。这离其获刑已经3年有余。2008年8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龚家龙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详细]
2011年1月,冯永明以“贪污罪”被伊春法院判处死缓,其兄长冯开明、冯启明,弟弟冯志明被判18年至无期徒刑,四兄弟均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永明一审宣判之后会见律师,希望二审公开审理,将全盘托出背后隐情。但黑龙江省高院没有开庭,2011年7月裁定维持原判。[详细]
笔者认为,地方政府直接卷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事纠纷,不管政府的目的何在,这种行为,伤害了市场的规则,伤害了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公权的廉洁性和中立性,更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秩序。公权和公权的掌握者之所以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地欺压民营企业,除了法律政策不健全、社会观念有待校正等原因外,民营企业缺乏自己的代言人,也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性原因。[详细]
我一直主张建立国家层级的法院。现在,法院院长由本地同级人大任命,所有审判员是本地同级人大任命,人大主任即为当地党委书记。如果我们的司法资源是被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控制,而这些官员又和民营企业家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一定是利用他掌握的公权力,将司法权“为他所用”。所以,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联接要被打断,拉开距离。 [详细]
不可讳言,民营经济的发展确实需要规范。遗产税、财产税这些问题也值得研究。但是,规范不等于歧视。更根本的一点是,我们承不承认民营企业是人民经济的一部分?[详细]

乔布斯、巴菲特、比尔·盖茨、索罗斯,都是民营企业家。发达国家的民营企业家,怎么不讨论财产权利保护问题?这是否值得我们反思与讨论呢?【评论】
出品:凤凰网博报
策划:高雪松 责编: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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